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堡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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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堡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吴堡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22〕90号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吴堡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吴堡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

设施建设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处理利用工作。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陕建发〔2022〕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工作部署,不断优化以县为单元的城乡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短板,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县级考核指导、镇级全面负责并具体实施、村民主动参与的三级联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巩固提升“户保洁、村管理、镇(街道)监督指导实施、县转运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到2025年,全县所有自然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比例稳定保持在98%以上,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现村有环卫队、镇(街道)有环卫站、县有环卫所三级一体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监管体系,实现队*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机制长效化。基本建成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普遍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健康和环保意识普遍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9月)。对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坚持“统筹考虑、分类指导、经济适用、保证效果”的原则,配备清运车辆,健全工作制度,合理安放垃圾收集箱,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清运队*。

(二)健全设施设备阶段(2022年10~12月)。根据我县实际,分别在5个镇新建5个移动式压缩垃圾中转站,取缔现有4个镇级临时垃圾填埋场,并改建成建筑渣土、树叶、杂草填埋点,做好县垃圾填埋场扩容的前期工作。

1.加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建设工作。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考虑农村空间布局和环境因素,以及常住人口分布情况,编制专项规划,科学确定治理范围。积极争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和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运行、管理经费保障工作。健全农村保洁队*,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设施设备短板,确保2022年底全县自然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6%以上。

2.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各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垃圾堆放点排查,根据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采取“一处一策”的方式组织整治,对清理后的区域进行消毒,及时填埋。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台账,及时清理乱堆乱倒的垃圾,对查出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坚决予以取缔。

3.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以“抓点、带线、促面”为总体要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主要推行“两分法”模式(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有条件的行政村推行“两次四分法”模式(腐烂和非腐烂垃圾,其中非腐烂垃圾包括: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今年至少启动2个镇、10个重点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4.加大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力度。统筹安排,优先选择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镇、行政村建设经济适用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

(三)管理提升阶段(2023年)。启动吴堡县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更新并增加各村垃圾收集箱,保证垃圾收集箱全覆盖。在2个试点镇各配备其他垃圾箱和渣土、尘土杂草收集箱,在10个试点村各配备一个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

1.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县住建局定期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查检查工作,指导镇(街道)、行政村按照标准建设垃圾收运和处置设施,推动设施共建共享,避免资源浪费。督促各镇(街道)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后续管护工作,对垃圾乱堆乱倒、清理不及时等现象进行督查,保持乡村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持续推进试点工作。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全县至少确定4个试点镇(街道)、20个试点行政村,配套建设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化处理。

3.加强收运设施管理。各镇(街道)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管模式,建立镇级监管体系,实行垃圾清运日报制度。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监管标准》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运行管护,确保垃圾规范投放、及时清运、及时处理。

4.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条件成熟的镇(街道)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鼓励专业化企业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持续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处理利用、打造村居美好环境。

(四)巩固成效阶段(2024年)。配齐分类收集车,拆除村内未拆除的垃圾台、垃圾屋,全部配备可卸式垃圾收集箱,力争实现农村垃圾日产日清。各镇(街道)对照验收标准和“五有”(有稳定的保洁队*、长效的资金保障、完备的设施设备、成熟的治理技术、完善的监管制度)要求,认真开展自查验收工作,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县住建局。

(五)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各镇(街道)建成可回收垃圾收运体系,完善收运台账,配齐垃圾分类收集车,有毒有害垃圾由县环卫所统一收储处理。由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专项检查小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工作进行综合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五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统筹负责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的工作指导、政策保障和督导检查。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将日常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配备到位。建立财政保障、镇村自筹、社会资本参与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导考核。县住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调度、一年一考核”的方式,对各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工作开展督导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机制完善的镇(街道)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开展督导“回头看”,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自媒体平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工作,规范村民垃圾投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美丽宜居村 (略) 示范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建设清洁美丽村庄。


政策图解: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堡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吴堡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22〕90号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吴堡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吴堡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

设施建设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处理利用工作。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陕建发〔2022〕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工作部署,不断优化以县为单元的城乡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短板,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县级考核指导、镇级全面负责并具体实施、村民主动参与的三级联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巩固提升“户保洁、村管理、镇(街道)监督指导实施、县转运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到2025年,全县所有自然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比例稳定保持在98%以上,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现村有环卫队、镇(街道)有环卫站、县有环卫所三级一体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监管体系,实现队*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机制长效化。基本建成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普遍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健康和环保意识普遍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9月)。对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坚持“统筹考虑、分类指导、经济适用、保证效果”的原则,配备清运车辆,健全工作制度,合理安放垃圾收集箱,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清运队*。

(二)健全设施设备阶段(2022年10~12月)。根据我县实际,分别在5个镇新建5个移动式压缩垃圾中转站,取缔现有4个镇级临时垃圾填埋场,并改建成建筑渣土、树叶、杂草填埋点,做好县垃圾填埋场扩容的前期工作。

1.加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建设工作。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考虑农村空间布局和环境因素,以及常住人口分布情况,编制专项规划,科学确定治理范围。积极争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和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运行、管理经费保障工作。健全农村保洁队*,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设施设备短板,确保2022年底全县自然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6%以上。

2.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各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垃圾堆放点排查,根据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采取“一处一策”的方式组织整治,对清理后的区域进行消毒,及时填埋。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台账,及时清理乱堆乱倒的垃圾,对查出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坚决予以取缔。

3.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以“抓点、带线、促面”为总体要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主要推行“两分法”模式(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有条件的行政村推行“两次四分法”模式(腐烂和非腐烂垃圾,其中非腐烂垃圾包括: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今年至少启动2个镇、10个重点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4.加大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力度。统筹安排,优先选择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镇、行政村建设经济适用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

(三)管理提升阶段(2023年)。启动吴堡县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更新并增加各村垃圾收集箱,保证垃圾收集箱全覆盖。在2个试点镇各配备其他垃圾箱和渣土、尘土杂草收集箱,在10个试点村各配备一个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

1.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县住建局定期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查检查工作,指导镇(街道)、行政村按照标准建设垃圾收运和处置设施,推动设施共建共享,避免资源浪费。督促各镇(街道)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后续管护工作,对垃圾乱堆乱倒、清理不及时等现象进行督查,保持乡村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持续推进试点工作。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全县至少确定4个试点镇(街道)、20个试点行政村,配套建设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化处理。

3.加强收运设施管理。各镇(街道)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管模式,建立镇级监管体系,实行垃圾清运日报制度。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监管标准》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运行管护,确保垃圾规范投放、及时清运、及时处理。

4.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条件成熟的镇(街道)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鼓励专业化企业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持续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处理利用、打造村居美好环境。

(四)巩固成效阶段(2024年)。配齐分类收集车,拆除村内未拆除的垃圾台、垃圾屋,全部配备可卸式垃圾收集箱,力争实现农村垃圾日产日清。各镇(街道)对照验收标准和“五有”(有稳定的保洁队*、长效的资金保障、完备的设施设备、成熟的治理技术、完善的监管制度)要求,认真开展自查验收工作,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县住建局。

(五)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各镇(街道)建成可回收垃圾收运体系,完善收运台账,配齐垃圾分类收集车,有毒有害垃圾由县环卫所统一收储处理。由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专项检查小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工作进行综合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五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统筹负责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的工作指导、政策保障和督导检查。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将日常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配备到位。建立财政保障、镇村自筹、社会资本参与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导考核。县住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调度、一年一考核”的方式,对各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工作开展督导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机制完善的镇(街道)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开展督导“回头看”,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自媒体平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工作,规范村民垃圾投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美丽宜居村 (略) 示范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建设清洁美丽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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