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玉环苏炜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只汽车连杆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11331021002687619H/2022-121372
关于拟对玉环苏炜鼎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只汽车连杆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11331021002687619H/2022-121372
关于拟对玉环苏 (略) 年产130万只汽车连杆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2]19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苏 (略) 年产130万只汽车连杆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玉环苏 (略) 年产130万只汽车连杆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玉环苏 (略) | 项目负责人 | 苏光耀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227万元 | ||
建设地点 | (略) 玉城街道城北创融产业城32幢2号 | 用地 | 建筑面积1567平方米 | |||||
项目概况 | 玉环苏 (略) 购 (略) 玉城街道城北创融产业城32幢2号的已建生产厂房实施本项目。项目投资227万元,购置钻机、数控机床、车床、加工中心、液压机、铣床和抛砂机等国产设备,主要工艺有机加工、抛砂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30万只汽车连杆的生产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玉环苏 (略) (略) (略) 玉城街道城北创融产业城32幢2号,厂区四侧均为园区其他工业企业与园区道路。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东南侧约380 m的外马村居民区。项目周边500米内敏感点为厂界东南侧410 m的江岩村居民区、厂界东南侧380m的外马村居民区等。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略) (略) 统一处理《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气:抛砂粉尘。 废水:生活污水。 固废:废边角料、收集尘、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 噪声: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抛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 (略) (略) , (略) (略) 统一处理《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 3、企业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底部加减震垫;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 4、废边角料、收集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有关要求设置贮存场所,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年修改)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立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与记录,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5、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对策要求进行治理,及时将“三废”处理情况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一、公告时间:(**日~ ** 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q.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务中心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关于拟对玉环苏 (略) 年产130万只汽车连杆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2]19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苏 (略) 年产130万只汽车连杆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玉环苏 (略) 年产130万只汽车连杆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玉环苏 (略) | 项目负责人 | 苏光耀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227万元 | ||
建设地点 | (略) 玉城街道城北创融产业城32幢2号 | 用地 | 建筑面积1567平方米 | |||||
项目概况 | 玉环苏 (略) 购 (略) 玉城街道城北创融产业城32幢2号的已建生产厂房实施本项目。项目投资227万元,购置钻机、数控机床、车床、加工中心、液压机、铣床和抛砂机等国产设备,主要工艺有机加工、抛砂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30万只汽车连杆的生产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玉环苏 (略) (略) (略) 玉城街道城北创融产业城32幢2号,厂区四侧均为园区其他工业企业与园区道路。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东南侧约380 m的外马村居民区。项目周边500米内敏感点为厂界东南侧410 m的江岩村居民区、厂界东南侧380m的外马村居民区等。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略) (略) 统一处理《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气:抛砂粉尘。 废水:生活污水。 固废:废边角料、收集尘、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 噪声: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抛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 (略) (略) , (略) (略) 统一处理《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 3、企业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底部加减震垫;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 4、废边角料、收集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有关要求设置贮存场所,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年修改)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立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与记录,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5、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对策要求进行治理,及时将“三废”处理情况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一、公告时间:(**日~ ** 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q.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务中心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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