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踏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0万辆电动自行车项目环...
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踏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0万辆电动自行车项目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 (略) 建设年产40万辆电动自行车项目 | 天津 (略) | (略) 武清区王庆坨镇庆源道18号 | 天津 (略) | (略) 场需求,天津 (略) 拟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建设“年产40万辆电动自行车”项目,利用生产车间内北侧前处理区闲置区域和成品区闲置部分分别建设电泳生产线1条、铁件喷漆生产线1条、贴花生产线2条,铁件前处理、塑件喷漆、铁件喷粉和后续组装分别依托现有工程铁件前处理生产线、塑件喷漆生产线、喷粉生产线和组装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115万辆电动自行车。本项目环保投资为115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的23%。 | (1)废气:①本项目电泳及电泳后固化废气以及喷粉后固化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净化处理后经现有排气筒P3排放。另铁件喷粉粉尘依托现有喷涂生产线的“大旋风分离器+滤筒除尘器”装置净化回收,净化的气体经现有排气筒P3排放。②塑件喷漆线喷漆及烘干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2#净化处理后经现有排气筒P4排放。③本项目铁件喷漆生产线2#喷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新建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3#净化处理后经新增排气筒P5排放。④本次拟对污水处理站MBR膜池及污泥池进行加盖,并设置引风机对恶臭气体进行引风收集,收集废气后排入拟建的一套“光氧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进行净化,净化后经新建的1根20m高排气筒P6排放。⑤废气执行标准:TRVOC、非*烷总烃、二*苯排放速率、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表面涂装”行业烘干工序排放限值;*酸*酯、*酸*酯、*基异*基酮、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限值;颗粒物、SO2、NOX各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中表3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浓度限值;*酸*酯、*酸*酯、*基异*基酮、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中1h平均浓度、任意一次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脱脂水洗废水、皮膜水洗废水、电泳冲洗废水以及纯水制备排水。除纯水制备排水外的其他生产废水均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与纯水制备排水、生活污水汇合,经厂区废水总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天津 (略) (王庆坨工贸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废水总排口处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墙体隔声、软连接、安装消音器等措施降噪,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扩建后东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南、北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拆包产生的废包装物、废催化剂以及纯水制备装置维保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反渗透膜等,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利用,其余均统一外售给物质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去向合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油泥及油渣、皮膜渣、废脱脂夜、废皮膜液、污泥、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滤材以及含涂料的沾染废物等,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去向合理。 生活垃圾为生活、办公废物等,由当地城管委每日清运,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地下水环境影响:正常状况下,由于可能产生泄漏的区域进行防渗处理,即使有少量的污染物泄漏或渗漏,也很难通过防渗层渗入地下水,很难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非正常工况下,经预测,污染物的渗漏会对建设项目附近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并出现了污染超标现象,但未超出厂区边界。 本项目通过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本项目特点采取有效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后,即便考虑不利情况,本项目对地下水污染可能性小、污染范围较小、污染程度可控。 (6)土壤环境影响:本次预测选择污染物二*苯以点源形式垂直渗入土壤环境的情形,预测结果表明,当假设二*苯发生泄露后,对项目区包气带土壤的影响不断扩散。二*苯迁移2.1天时开始穿透包气带土壤,到达潜水面;17.6天后二*苯已完全穿透包气带土壤,此时污染物浓度为105mg/kg,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 (7)环境风险: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皮膜液、脱脂液、电泳液、电泳漆(乳液、黑浆)、铁件油性漆、铁件水性漆、塑件油性漆、稀料、固化剂、废脱脂液、废皮膜液、天然气等。主要环境风险为危险物质泄漏及泄漏后遇明火发生火灾事故给周围环境带来的次生/伴生影响等。本报告提出了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提出了要求。项目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基础上,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 本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的要求,公示及公参过程如下:第一次公示:2020 年4 月17 日,在天津 (略) 官网上第一次网上公示。 第二次公示:2022 年1 月28 日,在天津众峰环境 (略) 官网上第二次网上公示。同步开展了报纸公示、张榜公示,其中2022 年2 月9 日、2022年2 月14 日在环球时报进行报纸公示;2022 年1 月28 日在厂区公告栏、厂区大门口及代表性敏感目标复兴庄村及盛世鑫嘉园处张贴公示。 第三次公示:2022 年10 月11日,在天津众峰环境 (略) 官网上第三次网上公示。 | **日-**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 (略) 建设年产40万辆电动自行车项目 | 天津 (略) | (略) 武清区王庆坨镇庆源道18号 | 天津 (略) | (略) 场需求,天津 (略) 拟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建设“年产40万辆电动自行车”项目,利用生产车间内北侧前处理区闲置区域和成品区闲置部分分别建设电泳生产线1条、铁件喷漆生产线1条、贴花生产线2条,铁件前处理、塑件喷漆、铁件喷粉和后续组装分别依托现有工程铁件前处理生产线、塑件喷漆生产线、喷粉生产线和组装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115万辆电动自行车。本项目环保投资为115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的23%。 | (1)废气:①本项目电泳及电泳后固化废气以及喷粉后固化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净化处理后经现有排气筒P3排放。另铁件喷粉粉尘依托现有喷涂生产线的“大旋风分离器+滤筒除尘器”装置净化回收,净化的气体经现有排气筒P3排放。②塑件喷漆线喷漆及烘干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2#净化处理后经现有排气筒P4排放。③本项目铁件喷漆生产线2#喷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新建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3#净化处理后经新增排气筒P5排放。④本次拟对污水处理站MBR膜池及污泥池进行加盖,并设置引风机对恶臭气体进行引风收集,收集废气后排入拟建的一套“光氧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进行净化,净化后经新建的1根20m高排气筒P6排放。⑤废气执行标准:TRVOC、非*烷总烃、二*苯排放速率、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表面涂装”行业烘干工序排放限值;*酸*酯、*酸*酯、*基异*基酮、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限值;颗粒物、SO2、NOX各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中表3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浓度限值;*酸*酯、*酸*酯、*基异*基酮、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中1h平均浓度、任意一次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脱脂水洗废水、皮膜水洗废水、电泳冲洗废水以及纯水制备排水。除纯水制备排水外的其他生产废水均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与纯水制备排水、生活污水汇合,经厂区废水总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天津 (略) (王庆坨工贸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废水总排口处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墙体隔声、软连接、安装消音器等措施降噪,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扩建后东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南、北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拆包产生的废包装物、废催化剂以及纯水制备装置维保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反渗透膜等,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利用,其余均统一外售给物质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去向合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油泥及油渣、皮膜渣、废脱脂夜、废皮膜液、污泥、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滤材以及含涂料的沾染废物等,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去向合理。 生活垃圾为生活、办公废物等,由当地城管委每日清运,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地下水环境影响:正常状况下,由于可能产生泄漏的区域进行防渗处理,即使有少量的污染物泄漏或渗漏,也很难通过防渗层渗入地下水,很难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非正常工况下,经预测,污染物的渗漏会对建设项目附近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并出现了污染超标现象,但未超出厂区边界。 本项目通过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本项目特点采取有效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后,即便考虑不利情况,本项目对地下水污染可能性小、污染范围较小、污染程度可控。 (6)土壤环境影响:本次预测选择污染物二*苯以点源形式垂直渗入土壤环境的情形,预测结果表明,当假设二*苯发生泄露后,对项目区包气带土壤的影响不断扩散。二*苯迁移2.1天时开始穿透包气带土壤,到达潜水面;17.6天后二*苯已完全穿透包气带土壤,此时污染物浓度为105mg/kg,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 (7)环境风险: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皮膜液、脱脂液、电泳液、电泳漆(乳液、黑浆)、铁件油性漆、铁件水性漆、塑件油性漆、稀料、固化剂、废脱脂液、废皮膜液、天然气等。主要环境风险为危险物质泄漏及泄漏后遇明火发生火灾事故给周围环境带来的次生/伴生影响等。本报告提出了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提出了要求。项目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基础上,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 本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的要求,公示及公参过程如下:第一次公示:2020 年4 月17 日,在天津 (略) 官网上第一次网上公示。 第二次公示:2022 年1 月28 日,在天津众峰环境 (略) 官网上第二次网上公示。同步开展了报纸公示、张榜公示,其中2022 年2 月9 日、2022年2 月14 日在环球时报进行报纸公示;2022 年1 月28 日在厂区公告栏、厂区大门口及代表性敏感目标复兴庄村及盛世鑫嘉园处张贴公示。 第三次公示:2022 年10 月11日,在天津众峰环境 (略) 官网上第三次网上公示。 | **日-**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