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绿天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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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绿天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目前,四川绿 (略) 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承担“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地址: (略) 汉源县万里工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生产厂房约30000 平方米,办公、研发和生活用房约3000平方米,厂区内道路、停车场和绿化约13700平方米,年筛选分类、收集、再生修复和再生制造铅酸蓄电池10万吨左右。

项目投资:10亿元人民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绿 (略)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5-*

电子邮件:*@*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此处链接提供公众意见表 附件1)

(七)公示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目前,四川绿 (略) 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承担“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地址: (略) 汉源县万里工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生产厂房约30000 平方米,办公、研发和生活用房约3000平方米,厂区内道路、停车场和绿化约13700平方米,年筛选分类、收集、再生修复和再生制造铅酸蓄电池10万吨左右。

项目投资:10亿元人民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绿 (略)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5-*

电子邮件:*@*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此处链接提供公众意见表 附件1)

(七)公示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目前,四川绿 (略) 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承担“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地址: (略) 汉源县万里工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生产厂房约30000 平方米,办公、研发和生活用房约3000平方米,厂区内道路、停车场和绿化约13700平方米,年筛选分类、收集、再生修复和再生制造铅酸蓄电池10万吨左右。

项目投资:10亿元人民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绿 (略)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5-*

电子邮件:*@*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此处链接提供公众意见表 附件1)

(七)公示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目前,四川绿 (略) 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承担“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地址: (略) 汉源县万里工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生产厂房约30000 平方米,办公、研发和生活用房约3000平方米,厂区内道路、停车场和绿化约13700平方米,年筛选分类、收集、再生修复和再生制造铅酸蓄电池10万吨左右。

项目投资:10亿元人民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绿 (略)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5-*

电子邮件:*@*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此处链接提供公众意见表 附件1)

(七)公示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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