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奥瑞特化工有限公司100000吨氨水项目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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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奥瑞特化工有限公司100000吨氨水项目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公示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4]79号)的有关规定,现于2022年12月对安 (略) *吨氨水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通过公共媒体告知的形式征求当地公众的意见。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1.1项目概况

(略) 委托河南 (略) 编制完成了《安 (略) *吨氨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环评报告书于**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安环建书(2021)12号。本项目于2022年2月开工建设,一期工程于2022年12月竣工,**日~**日进行调试运行,公司从立项至调试前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1.2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厂区调节沉淀池处理后经排污管道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质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浓度限值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安化集团污水处理终端)收水水质要求,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进入洹河。

工艺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 1135—2016)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以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项目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污染物下渗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轻。

(二)废气

氨水生产线有组织废气中氨气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限值要求,达标排放,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中二级新扩改建中的标准值,达标排放。

厂界NH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0.3mg/m3)要求,项目厂界颗粒物(TSP)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中“ (略) 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要求:“企业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中的标准值20。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液氨泵、软水制备系统、尿素混合曝气系统、尿素灌装设备及各类风机、水泵等。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和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声源强度可降低25~30dB(A)。

本项目根据不同设备的噪声特性,通过合理布局,并分别采取不同的降噪措施:对于机械噪声源采用设置减振基础、至于室内等措施;对于空气动力噪声采取设置机房等措施。各高噪声设备经以上治理措施治理后,其噪声均能满足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固废及职工生活垃圾。

氨水制备生产线生产固废主要为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其属一般固废,由原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安阳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4]79号)的有关规定,现于2022年12月对安 (略) *吨氨水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通过公共媒体告知的形式征求当地公众的意见。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1.1项目概况

(略) 委托河南 (略) 编制完成了《安 (略) *吨氨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环评报告书于**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安环建书(2021)12号。本项目于2022年2月开工建设,一期工程于2022年12月竣工,**日~**日进行调试运行,公司从立项至调试前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1.2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厂区调节沉淀池处理后经排污管道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质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浓度限值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安化集团污水处理终端)收水水质要求,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进入洹河。

工艺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 1135—2016)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以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项目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污染物下渗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轻。

(二)废气

氨水生产线有组织废气中氨气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限值要求,达标排放,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中二级新扩改建中的标准值,达标排放。

厂界NH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0.3mg/m3)要求,项目厂界颗粒物(TSP)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中“ (略) 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要求:“企业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中的标准值20。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液氨泵、软水制备系统、尿素混合曝气系统、尿素灌装设备及各类风机、水泵等。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和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声源强度可降低25~30dB(A)。

本项目根据不同设备的噪声特性,通过合理布局,并分别采取不同的降噪措施:对于机械噪声源采用设置减振基础、至于室内等措施;对于空气动力噪声采取设置机房等措施。各高噪声设备经以上治理措施治理后,其噪声均能满足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固废及职工生活垃圾。

氨水制备生产线生产固废主要为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其属一般固废,由原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联系人:李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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