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断头浜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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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断头浜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略) 河道管理处断头浜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项目已于**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略) 河道管理处断头浜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249.5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0%;

建设地点:梅亭苑内河及张家浜2条河道;

建设内容:梅亭苑内河断头浜长约160m,河口宽约15m,底高程-0.5m(吴淞高程),常水位2.8m,水深约3.0~3.3m。建设工程主要采用措施为木桩围堰23m,生态湿地系统约400m2,基底恢复土方(挤石抛淤)6400m3,湿地基础平整,景观绿化1500m2,动力循环系统1座,提升泵井(2台一体化潜污泵含PLC控制系统,设计有效流量为20m3/h)。张家浜断头浜长约120m,河口宽约10m,最低运行水位2.7m,最高运行水位3.02m,常水位2.9-2.95m(吴淞高程),水深约1.9m,浆砌石驳岸。建设工程主要采用措施为拦截坝18m,生态滤床380m2,沉水植物250m2,基底恢复500m3,动力循环系统1座,提升泵井(2台一体化潜污泵含PLC控制系统,设计有效流量为40m3/h)。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8月委托江苏中 (略) 编制完成了《断头浜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苏环建[2021]08第0003号)。该工程于**日开工建设,**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南京白云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于**-30日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022)宁白环检(声)字第*号)。 (略) 河道管理处根据检测报告编制完成了《 (略) 河道管理处断头浜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三、环保设施及验收监测情况

噪声监测:验收期间项目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河道管理处

联系人:俞科

联系方式:0512-*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附件:断头浜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附件:断头浜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略) 河道管理处断头浜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项目已于**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略) 河道管理处断头浜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249.5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0%;

建设地点:梅亭苑内河及张家浜2条河道;

建设内容:梅亭苑内河断头浜长约160m,河口宽约15m,底高程-0.5m(吴淞高程),常水位2.8m,水深约3.0~3.3m。建设工程主要采用措施为木桩围堰23m,生态湿地系统约400m2,基底恢复土方(挤石抛淤)6400m3,湿地基础平整,景观绿化1500m2,动力循环系统1座,提升泵井(2台一体化潜污泵含PLC控制系统,设计有效流量为20m3/h)。张家浜断头浜长约120m,河口宽约10m,最低运行水位2.7m,最高运行水位3.02m,常水位2.9-2.95m(吴淞高程),水深约1.9m,浆砌石驳岸。建设工程主要采用措施为拦截坝18m,生态滤床380m2,沉水植物250m2,基底恢复500m3,动力循环系统1座,提升泵井(2台一体化潜污泵含PLC控制系统,设计有效流量为40m3/h)。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8月委托江苏中 (略) 编制完成了《断头浜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苏环建[2021]08第0003号)。该工程于**日开工建设,**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南京白云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于**-30日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022)宁白环检(声)字第*号)。 (略) 河道管理处根据检测报告编制完成了《 (略) 河道管理处断头浜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三、环保设施及验收监测情况

噪声监测:验收期间项目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河道管理处

联系人:俞科

联系方式:0512-*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附件:断头浜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附件:断头浜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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