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棠区藤桥东河和西河桥改扩建工程
三亚市海棠区藤桥东河和西河桥改扩建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三亚市海棠区藤桥东河和西河桥改扩建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海棠区人民政府办公楼B栋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无具体窗口号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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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藤桥东河和西河桥改扩建工程 | |
(略) 海 (略) " | |
(略) 海棠区海 (略) 海棠湾藤桥东河桥和藤桥西河桥 | |
中南 (略) | |
包括道路、桥梁、交通、给排水、照明、道路绿化工程等。 | |
三亚市海棠区藤桥东河和西河桥改扩建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选线合理。项目动工后,若能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三同时”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满足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项目的施工和运营过程能够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项目属于桥梁改扩建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二十二分项“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第四条“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项目建 (略) 产业政策。 | |
项目主要对藤桥东河桥及藤桥西河桥进行改扩建, (略) 桥梁建设项目,选线唯一,基本与原桥保持一致,根据《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项目用地性质为“公路用地、旅游建设用地、水工建设用地”,因此项目的建设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是相符的;经核查《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项目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因此项目的建设与《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是相符的;根据《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本项目不涉及占用I类和II类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本项目选址与《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是相符的。 | |
无 | |
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无。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无。 | |
项目占地范围内的植物种类较少,生态系统结构简单,生态环境质量简生态环境敏感性较为简单,对原有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严格工程管理,工程施工阶段要严格规定施工区域,优化施工布置,加快施工进度,减少对河道生态扰动,优化施工时序;施工场地设挡墙,不得随意扩大作业面,不得越界施工,以减少施工占地对植被的影响。项目严格落实施工环保措施,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本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项目区内进行生态补偿,绿化补偿为生态补偿的一项有效措施。同时为减少生态结构变化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在绿化过程中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并能突出海南地方特色和适应项目区环境的树种为主。项目建设后会采取各种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对整个评价区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 |
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4a类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 |
建设单位应根据本项目具体的风险类型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立即启动预案计划。建设单位应针对本项目环境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企业需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相关部门备案。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三亚市海棠区藤桥东河和西河桥改扩建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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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藤桥东河和西河桥改扩建工程 | |
(略) 海 (略) " | |
(略) 海棠区海 (略) 海棠湾藤桥东河桥和藤桥西河桥 | |
中南 (略) | |
包括道路、桥梁、交通、给排水、照明、道路绿化工程等。 | |
三亚市海棠区藤桥东河和西河桥改扩建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选线合理。项目动工后,若能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三同时”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满足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项目的施工和运营过程能够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项目属于桥梁改扩建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二十二分项“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第四条“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项目建 (略) 产业政策。 | |
项目主要对藤桥东河桥及藤桥西河桥进行改扩建, (略) 桥梁建设项目,选线唯一,基本与原桥保持一致,根据《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项目用地性质为“公路用地、旅游建设用地、水工建设用地”,因此项目的建设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是相符的;经核查《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项目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因此项目的建设与《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是相符的;根据《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本项目不涉及占用I类和II类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本项目选址与《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是相符的。 | |
无 | |
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无。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无。 | |
项目占地范围内的植物种类较少,生态系统结构简单,生态环境质量简生态环境敏感性较为简单,对原有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严格工程管理,工程施工阶段要严格规定施工区域,优化施工布置,加快施工进度,减少对河道生态扰动,优化施工时序;施工场地设挡墙,不得随意扩大作业面,不得越界施工,以减少施工占地对植被的影响。项目严格落实施工环保措施,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本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项目区内进行生态补偿,绿化补偿为生态补偿的一项有效措施。同时为减少生态结构变化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在绿化过程中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并能突出海南地方特色和适应项目区环境的树种为主。项目建设后会采取各种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对整个评价区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 |
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4a类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 |
建设单位应根据本项目具体的风险类型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立即启动预案计划。建设单位应针对本项目环境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企业需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相关部门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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