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安徽品华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品华二期智能全钢集成建筑装备暨铝合金模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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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前公示----安徽品华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品华二期智能全钢集成建筑装备暨铝合金模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品华 (略) 品华二期智能全钢集成建筑装备暨铝合金模板扩建项目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设地点:安徽六安高新区平桥园赛石矶路与永泰西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建设单位:安徽品华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品华 (略) ,位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桥园,主要从事建筑铝模板制造,年产15万m3铝合金模板,该项目的环评文件于2019年9月经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批复,批复文号为裕环审[2019]150号。2020年4月通过环保自主验收。

目前, (略) 场需要异地扩建“全钢集成建筑装备暨铝合金模板项目”,选址于六安高新区平桥园赛石矶路与永泰西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地块,与现有生产厂区距约2.6公里。本次异地扩建项目厂区占地约117.54亩,新厂区内主要建设10栋厂房,1幢研发楼、1幢员工宿舍和办公楼,新购置生产设备建成智能爬架生产线4条,铝模板生产线4条,达到年产爬架约410万件,铝模板约320万件的生产规模。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是切割、焊接、抛丸、喷塑和固化工序,项目每台切割锯均配套吸风管和除尘器;每个焊接工位设置1个集气罩,所有的焊接烟尘经“中央集尘系统+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抛丸粉尘经“配套的集尘系统+脉冲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喷塑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旋风除尘装置处理,收集后再利用;固化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运营期烘干固化阶段产生VOCs(以非*烷总烃计)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烘干固化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2019年《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限值要求。等离子切割、焊接、抛丸、喷塑的相关工段排气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 (略) 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平桥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排入淠河。

(3)噪声

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产生的边角料和收集的铝、钢粉尘和废焊丝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和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含油金属屑收集后经压榨、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含油抹布和废劳保用品要求做好分类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固废均能达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联系电话:0564-*,0564-*

传 真:0564-*

通讯地址: (略) 裕安区齐云西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安徽品华 (略) 品华二期智能全钢集成建筑装备暨铝合金模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品华 (略) 品华二期智能全钢集成建筑装备暨铝合金模板扩建项目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设地点:安徽六安高新区平桥园赛石矶路与永泰西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建设单位:安徽品华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品华 (略) ,位于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桥园,主要从事建筑铝模板制造,年产15万m3铝合金模板,该项目的环评文件于2019年9月经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批复,批复文号为裕环审[2019]150号。2020年4月通过环保自主验收。

目前, (略) 场需要异地扩建“全钢集成建筑装备暨铝合金模板项目”,选址于六安高新区平桥园赛石矶路与永泰西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地块,与现有生产厂区距约2.6公里。本次异地扩建项目厂区占地约117.54亩,新厂区内主要建设10栋厂房,1幢研发楼、1幢员工宿舍和办公楼,新购置生产设备建成智能爬架生产线4条,铝模板生产线4条,达到年产爬架约410万件,铝模板约320万件的生产规模。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是切割、焊接、抛丸、喷塑和固化工序,项目每台切割锯均配套吸风管和除尘器;每个焊接工位设置1个集气罩,所有的焊接烟尘经“中央集尘系统+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抛丸粉尘经“配套的集尘系统+脉冲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喷塑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旋风除尘装置处理,收集后再利用;固化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运营期烘干固化阶段产生VOCs(以非*烷总烃计)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烘干固化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2019年《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限值要求。等离子切割、焊接、抛丸、喷塑的相关工段排气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 (略) 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平桥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排入淠河。

(3)噪声

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产生的边角料和收集的铝、钢粉尘和废焊丝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和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含油金属屑收集后经压榨、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含油抹布和废劳保用品要求做好分类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固废均能达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联系电话:0564-*,0564-*

传 真:0564-*

通讯地址: (略) 裕安区齐云西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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