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中信零部件料有限公司空调配件及电机精密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
宁国中信零部件料有限公司空调配件及电机精密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
**日,宁 (略) 根据《空调配件及电机精密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宁 (略) 空调配件及电机精密轴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南路30号地块内。配置半自动配料机、密炼机、压片机、开炼机、预成型机、硫化机、切胶机、螺杆式空压机、循环水塔、塑料破碎机、塑料搅拌机、塑料注塑机、自动下料机、仪表车床、滚丝机、自动滚丝机、电热处理不锈钢炉、自动车床、高精度无心磨床、外圆磨床、冲床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8760万件橡胶制品、2000万件电机精密轴和2640万件塑料件的生产能力。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2年11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文(宁开发项[2012]103号)《关于同意变更项目实施主体的备案通知》指出:原 (略) 空调配件及电机精密轴项目,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将“ (略) ”变更为“宁 (略) ”其他内容不变,即仍然为空调配件、空调电机精密轴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14年6月委托安徽中环环 (略) 编制《宁 (略) 空调配件及电机精密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环境保护局于**日以文(宁环[2014]130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2022年10月阶段性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日办理排污许可证手续,证书编号为:**Y,有效期至**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阶段性实际总投资178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86万元,所占比例为4.83%。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宁 (略) 已阶段性建成的空调配件及电机精密轴项目(阶段性年产能为10450万件橡胶制品、3150万件塑料件)。
电机精密轴生产线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电机精密轴生产线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未建设,原料材料、能源和主要生产设备变化情况分别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2、表3-4;
2.阶段性产能为10450万件橡胶制品,产能增加19.3%;年产3150万件塑料件,产能增加19.3%;
3.环保设施有所调整。其中,经调整,配料粉尘经收集汇同开炼混炼废气一并引至“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炼胶废气经收集引至“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硫化废气经收集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外排;注塑废气经收集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外排。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略) (略) 编制的《安徽中鼎 (略) 中鼎减震橡胶减震制品研发及生产基地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监测单位: (略) (略) ,检测报告编号:2022JCJCWTQ1017-2))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配料、开炼、混炼、硫化、注塑、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和食堂油烟。其中,配料粉尘经收集汇同开炼混炼废气一并引至“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炼胶废气经收集引至“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硫化废气经收集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注塑废气经收集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外排;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外排;食堂安装经国家环保产品认定的油烟净化装置;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规定。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达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污废水外排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机油桶、废活性炭、不合格胶料、不合格橡胶产品、橡胶边角料、包装废弃物、塑料边角料、除尘器集尘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不合格胶料、不合格橡胶产品、橡胶边角料、包装废弃物、塑料边角料、除尘器集尘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相关场所已落实分区防渗措施。
四、验收结论
宁 (略) 空调配件及电机精密轴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阶段性建成的生产线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具备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配料、开炼、混炼、硫化、注塑、打磨工序各类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和食堂油烟净化装置维护保养以及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转移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达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宁 (略)
**日
3. (略) 空调配件及电机精密轴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意见.doc
**日,宁 (略) 根据《空调配件及电机精密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宁 (略) 空调配件及电机精密轴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南路30号地块内。配置半自动配料机、密炼机、压片机、开炼机、预成型机、硫化机、切胶机、螺杆式空压机、循环水塔、塑料破碎机、塑料搅拌机、塑料注塑机、自动下料机、仪表车床、滚丝机、自动滚丝机、电热处理不锈钢炉、自动车床、高精度无心磨床、外圆磨床、冲床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8760万件橡胶制品、2000万件电机精密轴和2640万件塑料件的生产能力。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2年11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文(宁开发项[2012]103号)《关于同意变更项目实施主体的备案通知》指出:原 (略) 空调配件及电机精密轴项目,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将“ (略) ”变更为“宁 (略) ”其他内容不变,即仍然为空调配件、空调电机精密轴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14年6月委托安徽中环环 (略) 编制《宁 (略) 空调配件及电机精密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环境保护局于**日以文(宁环[2014]130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2022年10月阶段性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日办理排污许可证手续,证书编号为:**Y,有效期至**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阶段性实际总投资178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86万元,所占比例为4.83%。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宁 (略) 已阶段性建成的空调配件及电机精密轴项目(阶段性年产能为10450万件橡胶制品、3150万件塑料件)。
电机精密轴生产线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电机精密轴生产线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未建设,原料材料、能源和主要生产设备变化情况分别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2、表3-4;
2.阶段性产能为10450万件橡胶制品,产能增加19.3%;年产3150万件塑料件,产能增加19.3%;
3.环保设施有所调整。其中,经调整,配料粉尘经收集汇同开炼混炼废气一并引至“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炼胶废气经收集引至“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硫化废气经收集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外排;注塑废气经收集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外排。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略) (略) 编制的《安徽中鼎 (略) 中鼎减震橡胶减震制品研发及生产基地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监测单位: (略) (略) ,检测报告编号:2022JCJCWTQ1017-2))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配料、开炼、混炼、硫化、注塑、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和食堂油烟。其中,配料粉尘经收集汇同开炼混炼废气一并引至“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炼胶废气经收集引至“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硫化废气经收集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注塑废气经收集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外排;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外排;食堂安装经国家环保产品认定的油烟净化装置;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规定。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达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监测,污废水外排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机油桶、废活性炭、不合格胶料、不合格橡胶产品、橡胶边角料、包装废弃物、塑料边角料、除尘器集尘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不合格胶料、不合格橡胶产品、橡胶边角料、包装废弃物、塑料边角料、除尘器集尘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查验,该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医院、学校和食品加工厂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相关场所已落实分区防渗措施。
四、验收结论
宁 (略) 空调配件及电机精密轴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阶段性建成的生产线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具备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配料、开炼、混炼、硫化、注塑、打磨工序各类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和食堂油烟净化装置维护保养以及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转移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达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纳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宁 (略)
**日
3. (略) 空调配件及电机精密轴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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