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镇海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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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镇海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索引号: */2022-*

发布机构: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成文日期:**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其他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镇海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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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文件有关规定,“ (略)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镇海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海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建设地点: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新城 (略) 西侧地块(ZH07-03-28地块),位于镇海规划路以南、金华北路以西、骆兴西路以北、金华河以东;

建设内容:本项目选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新城 (略) 西侧地块(ZH07-03-28地块),位于镇海规划路以南、金华北路以西、骆兴西路以北、金华河以东。地块总占地面积7405m2,拟设疾控中心大楼、急救中心大楼、门卫等用房和地下停车库,总建筑面积约277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133m2,地下建筑面积约9567m2。本项目共设机动车停车位244个,其中地面停车位18个(含13辆急救车位),地下停车位22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75个。同时配套建设公用设施,布置环保、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无需设置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仅调查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保护目标。

表1 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场址位置

相对场址距离/m

镇 (略) 住院楼

医院

人群

二类区

东北

180m

金邑社区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220m

金华社区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隔骆兴西路

南一社区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西北

520m

静远社区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西

230m

(略) 镇海区静远小学

学校

人群

二类区

东南

260m

镇海区实验幼儿园

学校

人群

二类区

西

隔金华河

金华河

地表水Ⅳ类功能区

西

紧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治疗及消毒过程中的有机废气、实验室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废气。

废水:排放污水的主要部门和设施有:疾控中心门诊室、急救车洗消站、疾控中心生物化学实验室及理化实验室等医疗部门排水;医院行政管理和医务人员就餐、办公排放的生活污水。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汽车行驶噪声、空调外机噪声、风机噪声、水泵噪声、变电机组噪声及各类辅助设备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生活垃圾。

通过采取经济技术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经环评初步预测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可以满足国家标准,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类别,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允许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三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见下表。

表2本项目三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污染物类别

主要治理措施和排放去向

预期效果

废气治理

汽车尾气

集中抽风收集后通过竖井排至大楼楼顶排放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治疗及消毒过程中的有机废气

设置通风、排风系统,并采取一定的消毒、过滤措施

疾控实验室废气

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大楼顶楼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并加盖封闭,废气收集至低温光催化脱臭消毒装置处理后于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限值

食堂油烟废气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引至大楼顶排放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及其他医疗废水

各类医疗废水经管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处理站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 2005)

固废处置

医疗废物、栅渣及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专桶分类收集、避雨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防治

(1)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2)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措施(如设置隔声效果较好的隔声房,安装隔声窗、消声器等;对风机、水泵等噪声较大的设备加隔声罩);(3)采用隔声效果优的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墙体的隔声效果;(4)采用双层中空玻璃;(5)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场区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进出车辆行驶,同时,场区内汽车禁止鸣笛并限速,改善场内行驶道路状况,另外夜间急救车进出应关闭警笛。

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符合 (略) 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六、公众了解工程环保信息方式

如需了解工程的建设、环评或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联系。本次公示时间为**日~**日。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见下表。

单位

建设单位: (略)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环评单位:浙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镇海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3

(略) 海曙区科泰路149号

联系人

刘主任

杨工

电话

0574-*

0574-*

电子信箱

/

*@*xhky.com

(略)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日


索引号: */2022-*

发布机构: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成文日期:**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其他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镇海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浏览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文件有关规定,“ (略)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镇海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海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建设地点: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新城 (略) 西侧地块(ZH07-03-28地块),位于镇海规划路以南、金华北路以西、骆兴西路以北、金华河以东;

建设内容:本项目选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镇海新城 (略) 西侧地块(ZH07-03-28地块),位于镇海规划路以南、金华北路以西、骆兴西路以北、金华河以东。地块总占地面积7405m2,拟设疾控中心大楼、急救中心大楼、门卫等用房和地下停车库,总建筑面积约277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133m2,地下建筑面积约9567m2。本项目共设机动车停车位244个,其中地面停车位18个(含13辆急救车位),地下停车位22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75个。同时配套建设公用设施,布置环保、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无需设置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仅调查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保护目标。

表1 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场址位置

相对场址距离/m

镇 (略) 住院楼

医院

人群

二类区

东北

180m

金邑社区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220m

金华社区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隔骆兴西路

南一社区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西北

520m

静远社区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西

230m

(略) 镇海区静远小学

学校

人群

二类区

东南

260m

镇海区实验幼儿园

学校

人群

二类区

西

隔金华河

金华河

地表水Ⅳ类功能区

西

紧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治疗及消毒过程中的有机废气、实验室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废气。

废水:排放污水的主要部门和设施有:疾控中心门诊室、急救车洗消站、疾控中心生物化学实验室及理化实验室等医疗部门排水;医院行政管理和医务人员就餐、办公排放的生活污水。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汽车行驶噪声、空调外机噪声、风机噪声、水泵噪声、变电机组噪声及各类辅助设备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生活垃圾。

通过采取经济技术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经环评初步预测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可以满足国家标准,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类别,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允许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三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见下表。

表2本项目三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污染物类别

主要治理措施和排放去向

预期效果

废气治理

汽车尾气

集中抽风收集后通过竖井排至大楼楼顶排放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治疗及消毒过程中的有机废气

设置通风、排风系统,并采取一定的消毒、过滤措施

疾控实验室废气

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大楼顶楼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并加盖封闭,废气收集至低温光催化脱臭消毒装置处理后于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限值

食堂油烟废气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引至大楼顶排放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及其他医疗废水

各类医疗废水经管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处理站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 2005)

固废处置

医疗废物、栅渣及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专桶分类收集、避雨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防治

(1)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2)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措施(如设置隔声效果较好的隔声房,安装隔声窗、消声器等;对风机、水泵等噪声较大的设备加隔声罩);(3)采用隔声效果优的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墙体的隔声效果;(4)采用双层中空玻璃;(5)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场区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进出车辆行驶,同时,场区内汽车禁止鸣笛并限速,改善场内行驶道路状况,另外夜间急救车进出应关闭警笛。

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符合 (略) 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六、公众了解工程环保信息方式

如需了解工程的建设、环评或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联系。本次公示时间为**日~**日。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见下表。

单位

建设单位: (略)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环评单位:浙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镇海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3

(略) 海曙区科泰路149号

联系人

刘主任

杨工

电话

0574-*

0574-*

电子信箱

/

*@*xhky.com

(略)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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