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非辐射类)20221113(凤凰水库)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非辐射类)20221113(凤凰水库)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非辐射类)*
(略) 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日—**日(5天);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63.com、电话023-*、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 | 巫溪县凤凰镇 |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 (略) | 凤凰水 (略) 巫溪县凤凰镇境内,坝址坐落于位于柏杨河中游双纸厂河段,处于小溪河汇合口以上河段,是一座以城镇供水、防洪为主,兼有农业灌溉、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发电等综合利用功能的中型水库,工程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总库容1070万m3,输水管线合计总长度6.734km。 总投资为955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7%。 | 生活污水:本工程分别在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施工区设置了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集中管理。在施工营地设置简易隔油池处理就餐废水,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生活污水用作周边作农肥,不得外排柏杨河。 施工废水: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后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基坑废水收集后进行沉淀处理,各类污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综合利用于砼拌合或场地防尘洒水。 大气环境:本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施工期应采取湿法爆破工艺;各类材料应采取密闭运输,堆放于工棚内,并进行遮盖;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减少路面扬尘;砂石加工区采用湿式初级破碎,破碎筛分系统全部密闭于一个厂房内,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拌合站筒仓顶部配置仓顶除尘器,搅拌机配置集气系统+布袋除尘设施,搅拌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后达标排放,料斗及输送皮带采取全密封,对上料及转载点设施喷淋装置;各施工区加强洒水抑尘,严禁高处抛撒;此外,通过采取选择尾气达标施工机械,注意机械的保养和维修等措施尽量减轻施工机械尾气不利影响。 声环境:本工程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具设备噪声和爆破施工,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等。施工期应选择低噪声的先进设备,控制使用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临时设备间、通过墙体隔声;各类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一般不得施工作业;枢纽工区等进行爆破作业时,控制炸药用量,采取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爆破方式;运输车辆经过居民住宅时采取缓速、禁鸣等措施。 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统一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并无害化处理。项目共设置4座渣场堆放弃渣,在做好渣场的安全设计和水土流失防护工作,弃渣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清库垃圾分类处置,建筑垃圾运至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等运至石柱县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输过程中需加盖、遮挡,避免二次污染。 | (略)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76-01-* | 采用网上公示、并进行了报告全本公示。 |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非辐射类)*
(略) 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日—**日(5天);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63.com、电话023-*、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巫溪县凤凰水库工程 | 巫溪县凤凰镇 |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 (略) | 凤凰水 (略) 巫溪县凤凰镇境内,坝址坐落于位于柏杨河中游双纸厂河段,处于小溪河汇合口以上河段,是一座以城镇供水、防洪为主,兼有农业灌溉、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发电等综合利用功能的中型水库,工程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总库容1070万m3,输水管线合计总长度6.734km。 总投资为955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7%。 | 生活污水:本工程分别在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施工区设置了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集中管理。在施工营地设置简易隔油池处理就餐废水,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生活污水用作周边作农肥,不得外排柏杨河。 施工废水: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后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基坑废水收集后进行沉淀处理,各类污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综合利用于砼拌合或场地防尘洒水。 大气环境:本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施工期应采取湿法爆破工艺;各类材料应采取密闭运输,堆放于工棚内,并进行遮盖;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减少路面扬尘;砂石加工区采用湿式初级破碎,破碎筛分系统全部密闭于一个厂房内,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拌合站筒仓顶部配置仓顶除尘器,搅拌机配置集气系统+布袋除尘设施,搅拌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后达标排放,料斗及输送皮带采取全密封,对上料及转载点设施喷淋装置;各施工区加强洒水抑尘,严禁高处抛撒;此外,通过采取选择尾气达标施工机械,注意机械的保养和维修等措施尽量减轻施工机械尾气不利影响。 声环境:本工程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具设备噪声和爆破施工,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等。施工期应选择低噪声的先进设备,控制使用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临时设备间、通过墙体隔声;各类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一般不得施工作业;枢纽工区等进行爆破作业时,控制炸药用量,采取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爆破方式;运输车辆经过居民住宅时采取缓速、禁鸣等措施。 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统一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并无害化处理。项目共设置4座渣场堆放弃渣,在做好渣场的安全设计和水土流失防护工作,弃渣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清库垃圾分类处置,建筑垃圾运至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等运至石柱县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输过程中需加盖、遮挡,避免二次污染。 | (略)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76-01-* | 采用网上公示、并进行了报告全本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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