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12月9日拟作出辽宁安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12月9日拟作出辽宁安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传真:024-*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2号(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 (略) 改扩建项目 | (略) 沈阳法库辽河经济区安佑路1号 | 辽宁 (略) | 沈阳卓泰 (略) |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既有厂区空地内新建生产车间1座,同时增加2条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总建筑面积295平方米;项目对锅炉房进行改造,拆除原有1台4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新建1台2蒸吨/小时燃气蒸汽锅炉及1台3蒸吨/小时燃气蒸汽锅炉。项目以玉米、鱼粉、豆粕、面粉、菜籽粕、棉籽粕、碎米、预混料、小料(主要为维生素、矿物质等)、大豆油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投料、除杂、粉碎、膨化、进仓、混合、制粒、冷却、分级、包装等工序,年产饲料4万吨,其中生物饲料1.6万吨、环保饲料2.4万吨。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饲料共24万吨,其中生物饲料7.6万吨、环保饲料16.4万吨。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 同意 | / | 1.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为投料、粉碎、制粒、包装工序等产生的废气,燃气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 项目各生产工序均位于封闭厂房内,粉碎、制粒工序产生的废气均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6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投料工序设置于独立封闭区域内,投料口处经底部抽风系统收集后,与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的包装废气,一同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6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1根24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3标准要求。 项目厂界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制备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 (略) 政管网排入法库辽河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根据“报告表”,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等,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车间内,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杂质、废包装袋、除尘灰及废布袋、沉降灰、沉淀池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润滑油、废油桶等。 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杂质、废包装袋、除尘灰及废布袋、沉降灰、沉淀池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均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已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5.地下水 既有项目已将危险废物暂存间、沉淀池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已将一般固废暂存间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已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将新建的生产车间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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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2号(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 (略) 改扩建项目 | (略) 沈阳法库辽河经济区安佑路1号 | 辽宁 (略) | 沈阳卓泰 (略) |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既有厂区空地内新建生产车间1座,同时增加2条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总建筑面积295平方米;项目对锅炉房进行改造,拆除原有1台4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新建1台2蒸吨/小时燃气蒸汽锅炉及1台3蒸吨/小时燃气蒸汽锅炉。项目以玉米、鱼粉、豆粕、面粉、菜籽粕、棉籽粕、碎米、预混料、小料(主要为维生素、矿物质等)、大豆油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投料、除杂、粉碎、膨化、进仓、混合、制粒、冷却、分级、包装等工序,年产饲料4万吨,其中生物饲料1.6万吨、环保饲料2.4万吨。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饲料共24万吨,其中生物饲料7.6万吨、环保饲料16.4万吨。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 同意 | / | 1.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为投料、粉碎、制粒、包装工序等产生的废气,燃气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 项目各生产工序均位于封闭厂房内,粉碎、制粒工序产生的废气均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6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投料工序设置于独立封闭区域内,投料口处经底部抽风系统收集后,与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的包装废气,一同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6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1根24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3标准要求。 项目厂界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制备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 (略) 政管网排入法库辽河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根据“报告表”,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等,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车间内,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杂质、废包装袋、除尘灰及废布袋、沉降灰、沉淀池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润滑油、废油桶等。 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杂质、废包装袋、除尘灰及废布袋、沉降灰、沉淀池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均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已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5.地下水 既有项目已将危险废物暂存间、沉淀池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已将一般固废暂存间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已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将新建的生产车间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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