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泰和苑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焦作市泰和苑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泰和苑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原路西侧。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北纬35.*°,总占地面积31584m2(合47.38亩)。地块四至:西至焦作文苑街道小学,东至周平陵村居民区,南至周平陵村耕地,北至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
本项目历史上为耕地,规划为居住用地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日实施)第59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韶华房 (略) 的委托,河南 (略) 承担了本次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工作。
通过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调查地块历史上为耕地,主要种植葡萄,无其他特殊经济作物,种植过程中主要使用氮磷钾等无机肥和生物有机肥等,农药主要为除草剂和杀虫剂,根据访谈人员及查阅资料,本地块所用农药主要为易降解类农药,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地块现状:地面无硬化,全部被杂草覆盖。
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规模化养殖、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因此确定调查地块历史上无潜在污染源。
周边地块历史上污染情况:地块外南侧94 (略) (略) ,为钢结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无生产废水产生,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影响的可行性较小。
地块内及其周边 1000m 范围内历史上及现状均无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本次调査地块受周边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综上,调查地块历史上未发现受到其他工业企业污染的影响,因此确认调查地块无潜在污染源。
为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可信,本次调查使用了手持式XRF对表层土壤进行初步检测,经现场快筛结果显示,地块土壤重金属指标均符合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规定,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建设单位: (略) 韶华房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山阳区
备注:
(略) 泰和苑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原路西侧。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北纬35.*°,总占地面积31584m2(合47.38亩)。地块四至:西至焦作文苑街道小学,东至周平陵村居民区,南至周平陵村耕地,北至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
本项目历史上为耕地,规划为居住用地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日实施)第59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韶华房 (略) 的委托,河南 (略) 承担了本次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工作。
通过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调查地块历史上为耕地,主要种植葡萄,无其他特殊经济作物,种植过程中主要使用氮磷钾等无机肥和生物有机肥等,农药主要为除草剂和杀虫剂,根据访谈人员及查阅资料,本地块所用农药主要为易降解类农药,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地块现状:地面无硬化,全部被杂草覆盖。
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规模化养殖、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因此确定调查地块历史上无潜在污染源。
周边地块历史上污染情况:地块外南侧94 (略) (略) ,为钢结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无生产废水产生,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影响的可行性较小。
地块内及其周边 1000m 范围内历史上及现状均无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本次调査地块受周边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综上,调查地块历史上未发现受到其他工业企业污染的影响,因此确认调查地块无潜在污染源。
为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可信,本次调查使用了手持式XRF对表层土壤进行初步检测,经现场快筛结果显示,地块土壤重金属指标均符合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规定,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建设单位: (略) 韶华房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山阳区
备注: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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