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8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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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8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传真电话:0951-*

通讯地址: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9层A0912房间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信广 (略) 高品质芳纶原料项目(二期工程)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宁夏信广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本项目位于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占地9151平方米,总投资349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0.9万元,占总投资的3.15%。项目主要建设对苯二胺生产装置,配套建设循环水系统、导热油炉、罐区及废气治理设施等公辅和环保工程,其他设施设备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产品规模为年产聚合级对苯二胺10000吨、工业级邻苯二胺800吨、工业级2-氨基联苯300吨、工业级二苯胺2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GB 31571-2015、DB 31/933-2015、DB 31/1025-2016、GB 37822-2019等相关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措施,做好泄漏检测与修复和废气收集处理工作,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2)废水: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项目废水经厂区一期工程在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项目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强化危废暂存间日常管理。

(6)环境风险:建立事故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修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及应急培训,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2

宁夏宁东黎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略) (略)

宁夏 (略)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占地37367平方米,总投资99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万元。项目主要建设黎明 110kV变电站1座;黎明110kV变电站至建江汉-鲲鹏110kV输电线路,全长4.85千米(2×2.3千米(架空)+2×0.06千米(电缆)+1×0.06千米(电缆)+1×0.07千米(电缆)),塔基10基;黎明110kV变电站至江汉-泰胜110kV输电线路,全长11.14千米(2×5.2千米(架空)+1×0.2千米(架空)+1×0.3千米(架空)+2×0.12千米(电缆)),塔基20基。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电磁环境: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

(2)生态:施工期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扰动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规范临时占地使用,严禁随意扩大占压面积,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清理、恢复。

(3)大气:强化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控措施,现场及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易起尘物料临时存放采取遮盖措施,运料车辆采取全封闭措施,防止沿途抛洒、造成二次污染。重污染天气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预案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方法,将噪声影响减到最低限度,确保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强化危废暂存设施日常管理,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

宁 (略) 锂电池高性能材料一体化一期项目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宁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占地1025亩,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5.72%。项目主要建设*炔装置、*醛装置、1,4-*二醇(BDO)装置、γ-*内酯(GBL)装置、N-*基吡咯烷酮(NMP)装置、2-吡咯烷酮(2PY)装置、N-*烯基吡咯烷酮(NVP) 装置以及锂电分散剂和*烯化衍生品系列产品生产车间,配套建设*醇制氢装置、导热油站、循环水场、原料罐区、产品罐区、装卸设施、硫酸再生装置、回转窑焚烧炉、污水处理站及危废暂存间等公辅及环保工程。项目产品为*胺、1-4,*二醇(BDO)、γ-*内酯(GBL)、N-*基吡咯烷酮(NMP)、锂电分散剂和*烯化衍生品等产品,共计59.91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GB31571-2015、DB31/1025-2016、DB31/933-2015、GB 26132-2010、GB18484-2001、GB 37822-2019等相关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措施,做好泄漏检测与修复和废气收集处理工作,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3)废水: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和回用水装置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反渗透浓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收集、储存、处置、利用等工作。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项目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强化危废暂存间日常管理。

(6)环境风险:建立事故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修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及应急培训,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传真电话:0951-*

通讯地址: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9层A0912房间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信广 (略) 高品质芳纶原料项目(二期工程)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宁夏信广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本项目位于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占地9151平方米,总投资349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0.9万元,占总投资的3.15%。项目主要建设对苯二胺生产装置,配套建设循环水系统、导热油炉、罐区及废气治理设施等公辅和环保工程,其他设施设备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产品规模为年产聚合级对苯二胺10000吨、工业级邻苯二胺800吨、工业级2-氨基联苯300吨、工业级二苯胺2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GB 31571-2015、DB 31/933-2015、DB 31/1025-2016、GB 37822-2019等相关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措施,做好泄漏检测与修复和废气收集处理工作,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2)废水: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项目废水经厂区一期工程在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项目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强化危废暂存间日常管理。

(6)环境风险:建立事故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修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及应急培训,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2

宁夏宁东黎明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略) (略)

宁夏 (略)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占地37367平方米,总投资99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万元。项目主要建设黎明 110kV变电站1座;黎明110kV变电站至建江汉-鲲鹏110kV输电线路,全长4.85千米(2×2.3千米(架空)+2×0.06千米(电缆)+1×0.06千米(电缆)+1×0.07千米(电缆)),塔基10基;黎明110kV变电站至江汉-泰胜110kV输电线路,全长11.14千米(2×5.2千米(架空)+1×0.2千米(架空)+1×0.3千米(架空)+2×0.12千米(电缆)),塔基20基。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电磁环境: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

(2)生态:施工期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扰动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规范临时占地使用,严禁随意扩大占压面积,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清理、恢复。

(3)大气:强化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控措施,现场及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易起尘物料临时存放采取遮盖措施,运料车辆采取全封闭措施,防止沿途抛洒、造成二次污染。重污染天气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预案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方法,将噪声影响减到最低限度,确保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强化危废暂存设施日常管理,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

宁 (略) 锂电池高性能材料一体化一期项目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宁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占地1025亩,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5.72%。项目主要建设*炔装置、*醛装置、1,4-*二醇(BDO)装置、γ-*内酯(GBL)装置、N-*基吡咯烷酮(NMP)装置、2-吡咯烷酮(2PY)装置、N-*烯基吡咯烷酮(NVP) 装置以及锂电分散剂和*烯化衍生品系列产品生产车间,配套建设*醇制氢装置、导热油站、循环水场、原料罐区、产品罐区、装卸设施、硫酸再生装置、回转窑焚烧炉、污水处理站及危废暂存间等公辅及环保工程。项目产品为*胺、1-4,*二醇(BDO)、γ-*内酯(GBL)、N-*基吡咯烷酮(NMP)、锂电分散剂和*烯化衍生品等产品,共计59.91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GB31571-2015、DB31/1025-2016、DB31/933-2015、GB 26132-2010、GB18484-2001、GB 37822-2019等相关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措施,做好泄漏检测与修复和废气收集处理工作,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

(3)废水: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和回用水装置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反渗透浓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收集、储存、处置、利用等工作。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项目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强化危废暂存间日常管理。

(6)环境风险:建立事故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修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及应急培训,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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