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凯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东莞市凯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凯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东城街道莞长路东莞段251号2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熙霖节能环保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凯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略) 东城街道莞长路东莞段251号201室,项目所在地中心位置为:北纬22°56"44.940",东经113° 46"30.290"(此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2400m2,建筑面积为2400m2,主要从事打磨机及打磨盘的加工生产,年生产打磨机72960个、打磨盘*个。项目预计聘请员工3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300 天,采用1天1班制,每班8小时的工作制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移印及其烘干、混合搅拌、入模及其烘烤定型成型设置在密闭车间,采用负压进行收集,收集后经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经过处理后VOCs 废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中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项目未收集的VOCs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外无组织VOC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界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量。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 (略) 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 (略) 东城牛山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湿法研磨废水经隔渣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本项目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没有大型噪声设备,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大,经过合理布局、墙体隔音、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则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及声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转移联单;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保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项目概况描述不清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凯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东城街道莞长路东莞段251号2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熙霖节能环保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凯保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略) 东城街道莞长路东莞段251号201室,项目所在地中心位置为:北纬22°56"44.940",东经113° 46"30.290"(此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2400m2,建筑面积为2400m2,主要从事打磨机及打磨盘的加工生产,年生产打磨机72960个、打磨盘*个。项目预计聘请员工3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300 天,采用1天1班制,每班8小时的工作制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移印及其烘干、混合搅拌、入模及其烘烤定型成型设置在密闭车间,采用负压进行收集,收集后经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经过处理后VOCs 废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中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项目未收集的VOCs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外无组织VOC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界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量。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 (略) 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 (略) 东城牛山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湿法研磨废水经隔渣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本项目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没有大型噪声设备,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大,经过合理布局、墙体隔音、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则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及声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转移联单;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保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项目概况描述不清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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