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福利工艺美术厂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庐江县福利工艺美术厂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1.招标采购主体
1.1招标采购人:庐江县福利工艺美术厂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木材、油漆、花板项目
2.2项目内容:县福利工艺美术厂根据生产需要,对所需木材、油漆、花板采购公开报价,按有效最低价中标方式进行采购(详见采购产品清单)。
2.3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项目公告概算价格。
2.4 供货要求:自合同签订日起根据使用量分期分批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3 具有环保资质。
3.5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6)投 (略) 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8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日至**日,8:30-11:30、14:30-17:30;
2.获取地点:庐江县庐城镇庐白路21号庐江县福利工艺美术厂二楼会议室。
5、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日下午15:00;
2.开标地点:庐江县福利工艺美术厂二楼会议室。
6.投标文件
6.1所编制报价书,根据清单内容进行组价,汇总成报价,仅编制总价报价的无效。
6.2本次项目内容的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方式,综合单价是指完成本项目的综合单价,其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生产运输期内的风险费用。
6.3中标单位需提供纸质报价书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并应在报价书封面加注标段“序号”、“正本”和“副本”,以示区别。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6.4最终报价数值必须打印盖章,不得手写、不得涂改,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6.5中标单位选定方法:算出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平均值,取最接近平均值下限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6.6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为**日下午15时
7.服务期限: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拟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3 年)。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庐江县福利工艺美术厂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庐白路21号
邮编:*
联系人:张顺国
电话:0551-*
庐江县福利工艺美术厂
?????????????????????**日
1.招标采购主体
1.1招标采购人:庐江县福利工艺美术厂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木材、油漆、花板项目
2.2项目内容:县福利工艺美术厂根据生产需要,对所需木材、油漆、花板采购公开报价,按有效最低价中标方式进行采购(详见采购产品清单)。
2.3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项目公告概算价格。
2.4 供货要求:自合同签订日起根据使用量分期分批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3 具有环保资质。
3.5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6)投 (略) 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8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日至**日,8:30-11:30、14:30-17:30;
2.获取地点:庐江县庐城镇庐白路21号庐江县福利工艺美术厂二楼会议室。
5、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日下午15:00;
2.开标地点:庐江县福利工艺美术厂二楼会议室。
6.投标文件
6.1所编制报价书,根据清单内容进行组价,汇总成报价,仅编制总价报价的无效。
6.2本次项目内容的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方式,综合单价是指完成本项目的综合单价,其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生产运输期内的风险费用。
6.3中标单位需提供纸质报价书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并应在报价书封面加注标段“序号”、“正本”和“副本”,以示区别。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6.4最终报价数值必须打印盖章,不得手写、不得涂改,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6.5中标单位选定方法:算出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平均值,取最接近平均值下限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6.6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为**日下午15时
7.服务期限: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拟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3 年)。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庐江县福利工艺美术厂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庐白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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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顺国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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