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大新村和金家林社区长虹产业项目(B)地块(绵自然资规设〔2021〕26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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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大新村和金家林社区长虹产业项目(B)地块(绵自然资规设〔2021〕26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地块概况

(略) 涪城区青义镇大新村和金家林社区长虹产业项目(B)地块(绵自然资规设〔2021〕261号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 (略) 涪城区青义镇大新村和金家林社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04.*°,N31.*°,规划面积为35598.63m2。本地块被征收之前主要为农业用地,少部分为农村自建房用地。本地块现状为空地,地块内部分长满杂草、部分为裸露地皮,有少量自建房拆除后砖石。2019年,当地政府对地块内土地进行征收工作,2021年完成地块内村民自建房的拆除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地块调整为其他商务用地。目前地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待开发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略) “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地块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逐步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医药、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公园、城市绿地、游乐场所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需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通过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合最早能追溯到2005年的地块Google历史影像图片可知:

2019年前,本地块范围内主要为农业用地,2019年,当地政府对地块内土地进行征收工作,2021年完成地块内村民自建房的拆除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地块调整为其他商务用地。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涪城区属范围)用地规划布局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块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设〔2021〕261号)文件,本地块规划为其他商务用地。

四、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较小。

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居民点、医院、学校、耕地和部分企业,经分析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可忽略不计。

根据现场快检结果,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表明地块原有历史活动和地块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 (略) 涪城区青义镇大新村和金家林社区长虹产业项目(B)地块(绵自然资规设〔2021〕261号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日

, (略) ,涪城区,绵阳

一、地块概况

(略) 涪城区青义镇大新村和金家林社区长虹产业项目(B)地块(绵自然资规设〔2021〕261号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 (略) 涪城区青义镇大新村和金家林社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04.*°,N31.*°,规划面积为35598.63m2。本地块被征收之前主要为农业用地,少部分为农村自建房用地。本地块现状为空地,地块内部分长满杂草、部分为裸露地皮,有少量自建房拆除后砖石。2019年,当地政府对地块内土地进行征收工作,2021年完成地块内村民自建房的拆除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地块调整为其他商务用地。目前地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待开发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略) “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地块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逐步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医药、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公园、城市绿地、游乐场所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需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通过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合最早能追溯到2005年的地块Google历史影像图片可知:

2019年前,本地块范围内主要为农业用地,2019年,当地政府对地块内土地进行征收工作,2021年完成地块内村民自建房的拆除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地块调整为其他商务用地。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涪城区属范围)用地规划布局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块规划条件》(绵自然资规设〔2021〕261号)文件,本地块规划为其他商务用地。

四、调查情况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较小。

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居民点、医院、学校、耕地和部分企业,经分析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可忽略不计。

根据现场快检结果,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表明地块原有历史活动和地块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五、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 (略) 涪城区青义镇大新村和金家林社区长虹产业项目(B)地块(绵自然资规设〔2021〕261号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日

, (略) ,涪城区,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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