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公示】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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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复平罗县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提升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平建发〔2022〕27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212-*-17-01-*)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环卫基础设施,提升平罗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提高资源利用率,改 (略) 环境,对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进步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对县城内御景安家、山水大道、发行路等12座小型垃圾转运站实施提升改造,并新建双机位中型垃圾中转站及分拣中心1座(含土建及机械设备),配置12吨压缩式收集车2辆、31吨勾臂车3辆、2.5吨垃圾分类收集车10辆、5吨餐厨垃圾收集车2辆。改造后垃圾收集转运能力达到300吨/日,其中:生活垃圾260吨/日,餐厨垃圾40吨/日。

五、建设工期

2022年12月-2023年12月。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223.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44.01万元,设备采购费2567.72万元,其他费用272.26万元,预备费239.04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解决。

七、项目招投标

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组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主材采购、工程监理等的招投标。

八、要求

1.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2.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3.同步办理工程建设审批相关前期手续。

4.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投资估算审定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复平罗县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提升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平建发〔2022〕27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212-*-17-01-*)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环卫基础设施,提升平罗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提高资源利用率,改 (略) 环境,对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进步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对县城内御景安家、山水大道、发行路等12座小型垃圾转运站实施提升改造,并新建双机位中型垃圾中转站及分拣中心1座(含土建及机械设备),配置12吨压缩式收集车2辆、31吨勾臂车3辆、2.5吨垃圾分类收集车10辆、5吨餐厨垃圾收集车2辆。改造后垃圾收集转运能力达到300吨/日,其中:生活垃圾260吨/日,餐厨垃圾40吨/日。

五、建设工期

2022年12月-2023年12月。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223.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44.01万元,设备采购费2567.72万元,其他费用272.26万元,预备费239.04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解决。

七、项目招投标

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组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主材采购、工程监理等的招投标。

八、要求

1.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2.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3.同步办理工程建设审批相关前期手续。

4.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投资估算审定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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