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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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资阳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湖南 (略)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型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

现状用地类型

林地和园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日

行政区划

(略) - (略) -资阳区

地块面积(m2)

4725m2

地块规划

用途

医疗卫生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略) 资阳区新桥河镇新桥山村

经度

112.*

纬度

28.*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

时间

**至**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湖南 (略)

单位

联系人

邓巧娟

单位联系电话

*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张纯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

(略) 资阳区 (略)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张纯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略) 资阳区新桥河镇新桥山村

报告主要结论

资阳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地 (略) 资阳区新桥河镇新桥山村,中心地理坐标为E112°12′33.742″、N28°36′35.816″,总占地面积4725m2,地块历史时期属于林地和园地。通过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分析,地块历史上为林地,地块无工业企业存在,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未对本调查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不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累积影响。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用于规划的建设用途,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

地图展示

项目名称

资阳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湖南 (略)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型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

现状用地类型

林地和园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日

行政区划

(略) - (略) -资阳区

地块面积(m2)

4725m2

地块规划

用途

医疗卫生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略) 资阳区新桥河镇新桥山村

经度

112.*

纬度

28.*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

时间

**至**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湖南 (略)

单位

联系人

邓巧娟

单位联系电话

*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张纯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

(略) 资阳区 (略)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张纯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略) 资阳区新桥河镇新桥山村

报告主要结论

资阳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地 (略) 资阳区新桥河镇新桥山村,中心地理坐标为E112°12′33.742″、N28°36′35.816″,总占地面积4725m2,地块历史时期属于林地和园地。通过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分析,地块历史上为林地,地块无工业企业存在,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未对本调查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不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累积影响。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用于规划的建设用途,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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