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元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备购置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贵州元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设备购置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
项目名称:贵州 (略) 设备购置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 项目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原料堆放及卸载粉尘、破碎、粉碎和造粒粉尘、物料输送粉尘、烘干废气和车辆尾气。 根据《报告表》,项目原料堆场设置于项目生产车间内,主要堆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物废料,项目原料均为外购,经运输车辆运至原料堆场,原料主要块状物,无粉料,故项目原料卸载过程中产生粉尘量较少,均为无组织排放;破碎、粉碎和造粒粉尘经在破碎机、粉碎机及制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共3个),将破碎、粉碎、造粒工序粉尘通过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装置(1套)处理后在厂房内排放,且此工序均在密闭厂房进行,落料口设置软管或防尘网遮挡设施,用于处理项目破碎、粉碎粉尘,确保上述工序外排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烘干设备有组织废气经旋风+水膜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氮氧化物废气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SO2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表4二级标准限值。其他大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2)水环境根据《报告表》,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在场地四周修建雨水截排水沟截留场外雨水,厂内生产工序均不涉及露天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表1注3要求,本项目无需将初期雨水纳入排放量;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由金沙县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处理;生产生物质燃料颗粒水膜除尘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项目废水均不外排。并且评价要求严禁将未经处理的项目废水直接外排项目附近的地表水、地下水。项目对可能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对生产车间、化粪池、沉淀池进行一般防渗,以控制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3)声环境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造粒机、粉碎机、烘干机等设备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等,源强75~95dB(A)。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在采取各种措施降噪处理后,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布袋除尘设备内的除尘器粉尘、沉淀池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底泥、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废弃物及炉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物。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食堂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有餐厨垃圾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清理外运;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除尘灰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回用于生产;炉灰收集后交由周围的农户用作农肥,改善土壤;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与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并落实危险废物相关管控要求。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XMGK":"本项 (略) (略) 金沙县鼓场街道旭华社区,项目建设地块为原复烤厂已建厂房,系租赁(部分租赁)而来,总占地面积约为1200m2,总建筑面积2000m2,项目根据生物质燃料颗粒的生产工艺流程对已建厂房进行改造,改造后拟建成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生产线1条,实现年生产生物质颗粒5000吨。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 (略) 设备购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贵州 (略) 设备购置项目
日期:**
项目名称:贵州 (略) 设备购置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 项目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原料堆放及卸载粉尘、破碎、粉碎和造粒粉尘、物料输送粉尘、烘干废气和车辆尾气。 根据《报告表》,项目原料堆场设置于项目生产车间内,主要堆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物废料,项目原料均为外购,经运输车辆运至原料堆场,原料主要块状物,无粉料,故项目原料卸载过程中产生粉尘量较少,均为无组织排放;破碎、粉碎和造粒粉尘经在破碎机、粉碎机及制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共3个),将破碎、粉碎、造粒工序粉尘通过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装置(1套)处理后在厂房内排放,且此工序均在密闭厂房进行,落料口设置软管或防尘网遮挡设施,用于处理项目破碎、粉碎粉尘,确保上述工序外排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烘干设备有组织废气经旋风+水膜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氮氧化物废气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SO2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表4二级标准限值。其他大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2)水环境根据《报告表》,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在场地四周修建雨水截排水沟截留场外雨水,厂内生产工序均不涉及露天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表1注3要求,本项目无需将初期雨水纳入排放量;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由金沙县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处理;生产生物质燃料颗粒水膜除尘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项目废水均不外排。并且评价要求严禁将未经处理的项目废水直接外排项目附近的地表水、地下水。项目对可能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对生产车间、化粪池、沉淀池进行一般防渗,以控制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3)声环境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造粒机、粉碎机、烘干机等设备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等,源强75~95dB(A)。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在采取各种措施降噪处理后,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布袋除尘设备内的除尘器粉尘、沉淀池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底泥、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废弃物及炉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物。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食堂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有餐厨垃圾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清理外运;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除尘灰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回用于生产;炉灰收集后交由周围的农户用作农肥,改善土壤;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与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并落实危险废物相关管控要求。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XMGK":"本项 (略) (略) 金沙县鼓场街道旭华社区,项目建设地块为原复烤厂已建厂房,系租赁(部分租赁)而来,总占地面积约为1200m2,总建筑面积2000m2,项目根据生物质燃料颗粒的生产工艺流程对已建厂房进行改造,改造后拟建成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生产线1条,实现年生产生物质颗粒5000吨。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 (略) 设备购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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