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铧越置业有限公司绍兴市镜湖新区湖东2号地块(2-3地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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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铧越置业有限公司绍兴市镜湖新区湖东2号地块(2-3地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公示

(略)

(略) 镜湖新区湖东2号地块(2-3地块)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公示


(略) (略) 镜湖新区湖东2号地块(2-3地块)于**日完成《 (略) (略) 镜湖新区湖东2号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工作,并取得备案文号:*27。我公 (略) (略) 进行竣工验收监测。于**日、11日进行了监测,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略) 镜湖新区湖东2号地块(2-3地块) (略) 越城区东至兴中路,南至建贤路,西至问贤路,北至育贤路。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 2-3地块:3栋33层高层住宅、2栋26层高层住宅,1栋18层办公楼,1栋20层办公楼、3栋2层社区商业;以及各地块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开关站、配电房、垃圾房、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2-3地块:*.75平方米。1、环评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2、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浙江 (略)

3、项目设计单位:华汇工程 (略)

4、验收单位: (略) (略)

5、项目总投资:*万

6、环保投资:695万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粪便污水经标准化粪池处理,家庭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各处生活污水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预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略) 处理。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油烟,由于未入住,故不做废气监测分析评价。

项目居民产生的厨房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有效收集、净化处理后通过内部专业烟道屋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取地库设置机械排烟、机械通风系统措施后通过排烟井排放至绿化带房屋一楼侧面排放。

噪声:项目统一设定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并做好汽车库出入口、各类风机、配电房、水泵房等产噪设备的隔声隔噪治理工作。(噪声采样点位见图6-1)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并委托华发 (略) 绍兴分公司统一清运。

生态影响:项目已加大绿化投入,增加人工植被。

三、验收监测结果:

(略) (略) 镜湖新区湖东2号地块(2-3地块)按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建设项目中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基本执行了“三同时”规定。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粪便污水经标准化粪池处理,家庭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各处生活污水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预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略) 处理。

目前本项目尚未入住,未产生废水,因此废水不做监测。

2、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已设置油烟废气专门烟道。项目居民产生的厨房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有效收集、净化处理后通过内部专业烟道屋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取地库设置机械排烟、机械通风系统措施后通过排烟井排放至绿化带房屋一楼侧面排放。

目前本项目用房尚未入住,还未产生废气,因此本次验收废气未做监测。

3、噪声:

项目厂界四周监测周期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7.0dB(A)~59.0dB(A)和57.0dB(A)~58.0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7.0dB(A)~49.0dB(A)和47.0dB(A)~49.0dB(A),厂界四周符合《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和要求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为**日~1月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投诉电话:*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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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镜湖新区湖东2号地块(2-3地块)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公示


(略) (略) 镜湖新区湖东2号地块(2-3地块)于**日完成《 (略) (略) 镜湖新区湖东2号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工作,并取得备案文号:*27。我公 (略) (略) 进行竣工验收监测。于**日、11日进行了监测,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略) 镜湖新区湖东2号地块(2-3地块) (略) 越城区东至兴中路,南至建贤路,西至问贤路,北至育贤路。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 2-3地块:3栋33层高层住宅、2栋26层高层住宅,1栋18层办公楼,1栋20层办公楼、3栋2层社区商业;以及各地块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开关站、配电房、垃圾房、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2-3地块:*.75平方米。1、环评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2、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浙江 (略)

3、项目设计单位:华汇工程 (略)

4、验收单位: (略) (略)

5、项目总投资:*万

6、环保投资:695万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粪便污水经标准化粪池处理,家庭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各处生活污水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预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略) 处理。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油烟,由于未入住,故不做废气监测分析评价。

项目居民产生的厨房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有效收集、净化处理后通过内部专业烟道屋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取地库设置机械排烟、机械通风系统措施后通过排烟井排放至绿化带房屋一楼侧面排放。

噪声:项目统一设定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并做好汽车库出入口、各类风机、配电房、水泵房等产噪设备的隔声隔噪治理工作。(噪声采样点位见图6-1)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并委托华发 (略) 绍兴分公司统一清运。

生态影响:项目已加大绿化投入,增加人工植被。

三、验收监测结果:

(略) (略) 镜湖新区湖东2号地块(2-3地块)按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建设项目中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基本执行了“三同时”规定。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粪便污水经标准化粪池处理,家庭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各处生活污水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预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略) 处理。

目前本项目尚未入住,未产生废水,因此废水不做监测。

2、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已设置油烟废气专门烟道。项目居民产生的厨房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有效收集、净化处理后通过内部专业烟道屋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取地库设置机械排烟、机械通风系统措施后通过排烟井排放至绿化带房屋一楼侧面排放。

目前本项目用房尚未入住,还未产生废气,因此本次验收废气未做监测。

3、噪声:

项目厂界四周监测周期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7.0dB(A)~59.0dB(A)和57.0dB(A)~58.0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7.0dB(A)~49.0dB(A)和47.0dB(A)~49.0dB(A),厂界四周符合《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和要求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为**日~1月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投诉电话:*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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