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数据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手机数据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略) (略) (略) 编制的《手机数据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完成,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规定,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并公开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全文:
(一)项目概况
(略) 于2020年01月注册, (略) 上杭南岗工业园区兴杭路22号11栋厂房二楼,主要生产电源接插件、数据线DC线、信号线等产品,工艺仅分割、焊接、组装,并于**日完成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备案号为:*008。于**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MA33H8E*Z。
根据2022年11月 (略) 上杭生态环境局出具的《 (略) 上杭生态环境局关于要求 (略) 等7家企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及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龙杭环[2022]132号,经检查, (略) 注塑等产生有机废气的工序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要求 (略) 按规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目前项目已停 (略) (略) 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次评价将整个厂区污染排放情况进行核算及提出治理措施。
(二)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涂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现场调查、监测、资料收集等手段取得环评工作所需基础资料,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等,提出相应的防治、减缓、保护措施,预测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当地规划、公众参与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工艺可行性、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以及选址合理性给予评价。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与我公司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略)
**日
(略) (略) (略) 编制的《手机数据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完成,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规定,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并公开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全文:
(一)项目概况
(略) 于2020年01月注册, (略) 上杭南岗工业园区兴杭路22号11栋厂房二楼,主要生产电源接插件、数据线DC线、信号线等产品,工艺仅分割、焊接、组装,并于**日完成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备案号为:*008。于**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MA33H8E*Z。
根据2022年11月 (略) 上杭生态环境局出具的《 (略) 上杭生态环境局关于要求 (略) 等7家企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及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龙杭环[2022]132号,经检查, (略) 注塑等产生有机废气的工序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要求 (略) 按规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目前项目已停 (略) (略) 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次评价将整个厂区污染排放情况进行核算及提出治理措施。
(二)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涂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现场调查、监测、资料收集等手段取得环评工作所需基础资料,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等,提出相应的防治、减缓、保护措施,预测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当地规划、公众参与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工艺可行性、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以及选址合理性给予评价。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与我公司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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