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关于山东山矿机械有限公司“山矿退城进园暨智能矿山机械产业园项目”等1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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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关于山东山矿机械有限公司“山矿退城进园暨智能矿山机械产业园项目”等1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山矿退城进园暨智能矿山机械产业园项目”等1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  通讯地址: (略) 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矿退城进园暨智能矿山机械产业园项目

济宁运河经济开发区内(济安桥北路以西,辰宁路以北,兴科路以东地块)

(略)

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餐饮废水、生活污水。

漆雾处理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后进入康达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2.5万m3/d、处理工艺:预处理+絮凝沉淀+BAF(曝气生物滤池)+Fenton+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重点保护区域标准后,尾水外排至人工湿地,经湿地系统处理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后,经秦河、天宝寺沟汇入京杭大运河,最终汇入南四湖。

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托辊车间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烘干用燃料催化燃烧废气、焊接烟尘)、横梁车间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烘干用燃料催化燃烧废气、焊接烟尘)、滚筒车间废气(配料粉尘、开炼废气、压延、成型废气、硫化废气、焊接烟尘)、装配车间废气(焊接烟尘)、铸造车间废气(覆膜砂及水玻璃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制芯废气、浇铸废气、熔炼烟尘、脱模粉尘、砂处理粉尘)、涂装车间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烘干用燃料催化燃烧废气)、结构车间及下料车间废气(焊接烟尘、抛丸粉尘、数控等离子切割烟尘、喷砂粉尘)、重工车间废气(焊接烟尘、数控等离子切割烟尘、喷砂粉尘)及食堂油烟。

托辊车间: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解吸-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烘干工序以天然气为原料进行加热,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与上述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15米高的P1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P14排气筒排放。横梁车间:2条横梁喷漆线的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分别经活性炭吸附/解吸-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烘干工序以天然气为原料进行加热,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与上述处理后的废气分别通过15米高的P2、P3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P15排气筒排放。

滚筒车间:配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4排气筒排放;开炼废气、压延、成型废气、硫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解吸-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5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16排气筒排放。






装配车间: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6排气筒排放。

铸造车间:覆膜砂及水玻璃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制芯废气和浇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P7排气筒排放,熔炼烟尘、脱模粉尘、砂处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P8排气筒排放。

涂装车间:葫芦输送喷漆线产生的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解吸-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烘干工序以天然气为原料进行加热,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与上述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15米高的P9排气筒排放;大件喷漆线产生的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解吸-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烘干工序以天然气为原料进行加热,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与上述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15米高的P10排气筒排放。

结构车间、下料车间:南结构生产车间及下料车间的焊接烟尘、抛丸粉尘、数控等离子切割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11排气筒排放;北结构生产车间的抛丸粉尘、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12排气筒排放。

重工车间:焊接烟尘、数控等离子切割烟尘、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13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食堂顶部1.5m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废气治理设施未收集到的废气等。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持设备的完好率,减少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建设全封闭的料库,所有干性物料输送皮带进行封闭,采用密闭化装车系统,降低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车床、锯床、铣床、焊机、切割机、抛丸清理机、空压机、硫化机、水泵、风机等,声源噪声级一般在80~90dB(A)之间。通过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处理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废外包装物、废钢丸、废砂、废模具、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催化剂、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漆雾处理废水、生活垃圾等。

废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废外包装物、废钢丸、废砂、废模具收集后外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催化剂、漆雾处理废水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山矿退城进园暨智能矿山机械产业园项目”等1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  通讯地址: (略) 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矿退城进园暨智能矿山机械产业园项目

济宁运河经济开发区内(济安桥北路以西,辰宁路以北,兴科路以东地块)

(略)

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餐饮废水、生活污水。

漆雾处理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后进入康达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2.5万m3/d、处理工艺:预处理+絮凝沉淀+BAF(曝气生物滤池)+Fenton+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重点保护区域标准后,尾水外排至人工湿地,经湿地系统处理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后,经秦河、天宝寺沟汇入京杭大运河,最终汇入南四湖。

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托辊车间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烘干用燃料催化燃烧废气、焊接烟尘)、横梁车间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烘干用燃料催化燃烧废气、焊接烟尘)、滚筒车间废气(配料粉尘、开炼废气、压延、成型废气、硫化废气、焊接烟尘)、装配车间废气(焊接烟尘)、铸造车间废气(覆膜砂及水玻璃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制芯废气、浇铸废气、熔炼烟尘、脱模粉尘、砂处理粉尘)、涂装车间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烘干用燃料催化燃烧废气)、结构车间及下料车间废气(焊接烟尘、抛丸粉尘、数控等离子切割烟尘、喷砂粉尘)、重工车间废气(焊接烟尘、数控等离子切割烟尘、喷砂粉尘)及食堂油烟。

托辊车间: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解吸-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烘干工序以天然气为原料进行加热,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与上述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15米高的P1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P14排气筒排放。横梁车间:2条横梁喷漆线的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分别经活性炭吸附/解吸-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烘干工序以天然气为原料进行加热,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与上述处理后的废气分别通过15米高的P2、P3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P15排气筒排放。

滚筒车间:配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4排气筒排放;开炼废气、压延、成型废气、硫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解吸-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5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16排气筒排放。






装配车间: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6排气筒排放。

铸造车间:覆膜砂及水玻璃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制芯废气和浇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P7排气筒排放,熔炼烟尘、脱模粉尘、砂处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P8排气筒排放。

涂装车间:葫芦输送喷漆线产生的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解吸-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烘干工序以天然气为原料进行加热,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与上述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15米高的P9排气筒排放;大件喷漆线产生的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解吸-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烘干工序以天然气为原料进行加热,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与上述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15米高的P10排气筒排放。

结构车间、下料车间:南结构生产车间及下料车间的焊接烟尘、抛丸粉尘、数控等离子切割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11排气筒排放;北结构生产车间的抛丸粉尘、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12排气筒排放。

重工车间:焊接烟尘、数控等离子切割烟尘、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13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食堂顶部1.5m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废气治理设施未收集到的废气等。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持设备的完好率,减少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建设全封闭的料库,所有干性物料输送皮带进行封闭,采用密闭化装车系统,降低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车床、锯床、铣床、焊机、切割机、抛丸清理机、空压机、硫化机、水泵、风机等,声源噪声级一般在80~90dB(A)之间。通过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处理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废外包装物、废钢丸、废砂、废模具、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催化剂、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漆雾处理废水、生活垃圾等。

废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废外包装物、废钢丸、废砂、废模具收集后外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催化剂、漆雾处理废水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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