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有限公司7万吨/年糠醇扩建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20221212_4187406
关于山东一诺生物质材料有限公司7万吨/年糠醇扩建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20221212_41874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一 (略) 7万吨/年糠醇扩建项目、中国 (略) (略) 文卫采油厂2022年度老区产能恢复(山东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昌润路1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7万吨/年糠醇扩建项目 | 莘县化工产业园山东一 (略) 厂区内 | 山东一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利用厂区西侧新征用地进行生产建设,淘汰原有3万吨/年糠醇生产装置,建设7万吨/年糠醇生产装置及配套3000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 | (一)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全部引入厂内现有VOC集中处理系统(一级碱喷淋塔+一级水喷淋塔+一级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依托现有2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上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建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转化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经配套的SNCR脱硝处理装置处理后的燃烧废气通过新建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3161—2018)、《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及聊气办发[2019]39号文件要求。 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3161-2018)表2中浓度限值。 (二)该项目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污水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莘县古云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各类风机和泵等,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安装噪声源环保标识牌,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糠醇生产废催化剂、废脱硫剂、废镍催化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机油、低浓糠醇、回收釜蒸馏残液、2-*基呋喃精馏塔釜残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中低浓糠醇、回收釜蒸馏残液、2-*基呋喃精馏塔釜残、废活性炭、废机油由厂内在建焚烧炉焚烧处置,其它危险废物须由专人收集、管理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单制度。 废吸附分子筛、制氢装置产生的废变换催化剂属于一般固废,由生产厂家回收综合利用。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设备区、罐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七)根据《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该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控制在SO20.0864t/a、NOx0.614t/a、颗粒物0.295t/a、VOCs0.998t/a范围内,替代削减方案未落实到位,建设项目不得投产。 (八)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 (九)落实报告书对现有工程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十)强化公共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2 | 2022年度老区产能恢复(山东区域) | 该项目位于莘县古云镇、大张家镇 | 中国 (略) (略) 文卫采油厂 | (略) 环境科 (略) | 项目总投资8857.16万元,共部署21口油水井,其中油井15口,水井5口,新钻探井1口。钻井总进尺为21260m,分别位于19座老井场及2座新建井场内。新建15台游梁式抽油机,新建采油井口装置15套,注水井口装置5套,新建单井集油管线1.80km,新建单井注水管线0.10km,更新集输管线5.10km,更新注水管线6.68km。另外配套建设供电、自控、消防等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最大产油量1.86×104t/a(第1年),最大产液量11.956×104t/a(第6年),最大产气量28.2×104m3/a(第1年)。最大注水量15.013×104t/a(第6年)。 | (一)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必须采用密闭工艺,油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干线,减少非*烷总烃的无组织挥发。井场厂界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厂界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该项目钻井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各项措施应符合《*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要求。 (二)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95%可以循环利用,剩余5%不能循环利用与钻井固废一起被收集至泥浆循环罐内,委托第三方单位拉运处置;施工作业废水、管线清管及试压废水依托明一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生活废水在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清运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依托明一污水站和明二污水站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三)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该项目钻井使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 (四)项目施工期钻井泥浆为一般固废,施工结束后全部委托第三方单位拉走处置。运营期油泥沙(HW08、071-001-08、7.548t/a)、废沾油防渗材料(HW08、900-249-08、0.75t/a)、废手套及废棉布(HW49、900-041-49、0.1t/a)、废润滑油(HW08、900-214-08、0.5t/a)、废油漆桶(HW49、900-041-49、0.2t/a)属于危险废物须有专人收集、管理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建立台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注水残渣属于一般固废,注水残渣全部作为调剖剂回注。 (五)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要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期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标注桩。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 (略)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 (七)项目部分新建井场占地小面积涉及耕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 (八)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闭井期抽油机、水泥基础、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按照《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日)和《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 6646-2017)进行封井;集油管线清管后,原地封堵。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油井停运、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公开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九)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 (十)你单位应对开采区域、输送管道、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装卸区等区域应做好防渗并定期检查维修,及时对破损的防渗层进行修补,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十一)强化公共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一 (略) 7万吨/年糠醇扩建项目、中国 (略) (略) 文卫采油厂2022年度老区产能恢复(山东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昌润路1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7万吨/年糠醇扩建项目 | 莘县化工产业园山东一 (略) 厂区内 | 山东一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利用厂区西侧新征用地进行生产建设,淘汰原有3万吨/年糠醇生产装置,建设7万吨/年糠醇生产装置及配套3000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 | (一)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全部引入厂内现有VOC集中处理系统(一级碱喷淋塔+一级水喷淋塔+一级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依托现有2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上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建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转化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经配套的SNCR脱硝处理装置处理后的燃烧废气通过新建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3161—2018)、《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及聊气办发[2019]39号文件要求。 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3161-2018)表2中浓度限值。 (二)该项目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污水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莘县古云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各类风机和泵等,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安装噪声源环保标识牌,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糠醇生产废催化剂、废脱硫剂、废镍催化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机油、低浓糠醇、回收釜蒸馏残液、2-*基呋喃精馏塔釜残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中低浓糠醇、回收釜蒸馏残液、2-*基呋喃精馏塔釜残、废活性炭、废机油由厂内在建焚烧炉焚烧处置,其它危险废物须由专人收集、管理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单制度。 废吸附分子筛、制氢装置产生的废变换催化剂属于一般固废,由生产厂家回收综合利用。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设备区、罐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七)根据《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该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控制在SO20.0864t/a、NOx0.614t/a、颗粒物0.295t/a、VOCs0.998t/a范围内,替代削减方案未落实到位,建设项目不得投产。 (八)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 (九)落实报告书对现有工程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十)强化公共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2 | 2022年度老区产能恢复(山东区域) | 该项目位于莘县古云镇、大张家镇 | 中国 (略) (略) 文卫采油厂 | (略) 环境科 (略) | 项目总投资8857.16万元,共部署21口油水井,其中油井15口,水井5口,新钻探井1口。钻井总进尺为21260m,分别位于19座老井场及2座新建井场内。新建15台游梁式抽油机,新建采油井口装置15套,注水井口装置5套,新建单井集油管线1.80km,新建单井注水管线0.10km,更新集输管线5.10km,更新注水管线6.68km。另外配套建设供电、自控、消防等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最大产油量1.86×104t/a(第1年),最大产液量11.956×104t/a(第6年),最大产气量28.2×104m3/a(第1年)。最大注水量15.013×104t/a(第6年)。 | (一)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必须采用密闭工艺,油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干线,减少非*烷总烃的无组织挥发。井场厂界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厂界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该项目钻井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各项措施应符合《*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要求。 (二)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95%可以循环利用,剩余5%不能循环利用与钻井固废一起被收集至泥浆循环罐内,委托第三方单位拉运处置;施工作业废水、管线清管及试压废水依托明一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生活废水在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清运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依托明一污水站和明二污水站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三)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该项目钻井使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 (四)项目施工期钻井泥浆为一般固废,施工结束后全部委托第三方单位拉走处置。运营期油泥沙(HW08、071-001-08、7.548t/a)、废沾油防渗材料(HW08、900-249-08、0.75t/a)、废手套及废棉布(HW49、900-041-49、0.1t/a)、废润滑油(HW08、900-214-08、0.5t/a)、废油漆桶(HW49、900-041-49、0.2t/a)属于危险废物须有专人收集、管理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建立台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注水残渣属于一般固废,注水残渣全部作为调剖剂回注。 (五)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要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期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标注桩。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 (略)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 (七)项目部分新建井场占地小面积涉及耕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 (八)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闭井期抽油机、水泥基础、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按照《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日)和《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 6646-2017)进行封井;集油管线清管后,原地封堵。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油井停运、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公开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九)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 (十)你单位应对开采区域、输送管道、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装卸区等区域应做好防渗并定期检查维修,及时对破损的防渗层进行修补,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十一)强化公共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山东
山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