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富源县纳-富源县纳佐煤矿选煤厂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富源县纳-富源县纳佐煤矿选煤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富源县胜境街道后矿社区 邮编:*
项目名称 | 富源县纳佐煤矿选煤厂 | 建设地点 | (略) 富源县墨红镇九河村纳佐煤矿 | 建设单位 | 富源县龙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新建120万吨/年重介选煤项目,采用预先分级脱泥+重介旋流器分选+细煤泥两段浮选的综合工艺流程,占地65亩;新建厂房包括原煤堆场及附属设施、智能干洗间、重介分选车间、浓缩车间、精中产品仓、胶带运输机通廊及转载站等。总投资19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77.6万元,占总投资的12.13%。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车辆尾气及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期废水、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废水、场地暴雨地表径流、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物料运输车辆噪声、开挖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项目施工期将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影响较小,施工期的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随之消失。 2、运营期: (1)废气:主要为粉尘,粉尘主要为原料卸料粉尘、物料上料和输送粉尘、原料破碎和筛分粉尘、运输粉尘、堆场扬尘。 (2)废水:项目运营期间废水包括洗选废水、初期雨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洗车废水沉淀池污泥、矸石、除铁杂质、布袋除尘器收尘、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等。 (4)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水泵、压滤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施工期 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洗废水排入纳佐煤矿设置的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过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 (2)拟建一个临时雨污水收集池,雨污水排入临时初期雨水收集池,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施工完成后,临时雨污水收集池可按照设计的雨水截留池进行改造利用。 (3)施工期优先场区周边的截排水沟建设,对场外汇水直接截流外排。 废气治理措施: (1)工程施工应当采用连续、密闭的围挡施工;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专人负责冲洗清扫车轮、车帮,保证车辆不带泥上路; (3)散体物料应当采取挡墙、洒水、覆盖等措施;易产生尘污染的桩基础施工,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4)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1)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或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要求处置; (2)本项目工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点处置。 噪声防治措施: (1)施工机械合理放置,并且禁止夜间施工。 (2)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使噪声在起始阶段得到控制。 (3)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同时使用多个高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局,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围栏或临时声屏障等措施。 2、运营期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设置2个直径30m的浓缩池、1个循环水池,4套精煤泥压滤机、5台尾煤泥压滤机。项目采用“预先分级脱泥+重介旋流器分选+细煤泥浮选”的联合工艺,洗选废水实行闭路循环,采用“浓缩脱水+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泥水全部进入浓缩机加絮凝剂进行澄清浓缩处理,浓缩机溢流作为循环水,浓缩机底流由压滤机回收尾煤泥。压滤机滤液水作为生产循环水复用。煤泥全部厂内回收,整个洗水闭路循环。设置1个容积为10m3的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运输车辆清洗。设置1个容积为5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和降尘;设置容积为50m3的化粪池1个,22.5m3的隔油池1个,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纳佐煤矿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出水进入纳佐煤矿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废气治理措施: 原煤卸料在密闭式钢筋混凝土建筑内进行,卸料过程中喷淋降尘。输送通廊用砖混结构封闭,各产尘点设置喷雾降尘装置,本项目筛分机和破碎机设置机罩封闭,粉尘可全部收集,环评建议设置布袋除尘设施,粉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厂区内地面进行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以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设置原煤堆场,堆场封闭,且采用喷淋降尘,起尘量较小,建设有成品堆场,原煤经洗选后产品中精煤、中煤、矸石和煤泥的含水率较高,且项目产品均设置有储存仓,一般经产品仓储存后直接外售,精煤、中煤置于精煤、中煤仓封闭堆存,煤泥堆放区地坪设在联合主厂房地下8米,封闭管理,起尘量较小。矸石堆放区位于厂区西侧,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距离项目区较远,经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气能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1)一般固体废弃物:本项目洗车废水沉淀池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暂存于尾泥堆场,外售,洗选产生的矸石外售至砖厂或建材厂等,洗选除铁杂质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除尘器收尘暂存于尾泥堆场,外售。 (2)生活固废:在适当位置设2个垃圾桶,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置于带盖垃圾桶中,定期清运至墨红镇垃圾点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由周边村民清掏做农肥。 (3)危险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机油统一收集后放置于专用容器内存于危废暂存间,全部回用于设备润滑,回用不完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含油抹布和手套收集后放入垃圾桶,定期清运至墨红镇垃圾点处置。 本项目矸石堆场、尾泥堆场在堆存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ⅰ类场相关要求;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设围堰、导流沟和收集池,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噪声防治措施: ①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 ②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场地中间位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 ③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 ④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非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并及时加固设备支架。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防范措施 ① 危废暂存间和柴油库区设置“严禁烟火”安全警示标志; ② 严格遵守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 ③ 定期检查废机油桶和柴油库,发现泄漏隐患,立即维修。 ④ 配置氧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等必须的防护用具、应急抢险物品和抢救药品,并设在便于取得的位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2)应急要求 ① 废机油、柴油泄漏 a.泄漏源控制 a.迅速检查泄漏部位,切断泄漏点,流出的废机油、柴油采用周边的围堰进行截留,导流入收集池,阻止废机油、柴油流入外环境或厂区外。 b.泄漏紧急处理措施: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河流、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c.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材料吸收。 d.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收集后,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b.泄漏物处置 a.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收容,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理,防止二次事件的发生。 b.地面上泄漏物处置主要方法: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进行拦截,拦截后及时转移。 ② 废机油、柴油火灾爆炸 a.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采取切断火源、有关设备电源、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措施,以将火灾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b.初起少量火源应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或用消防沙等覆盖燃烧区,使其窒息或减小火势。 c.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被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d.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事件发生区域,并合理布置消防和救援力量;发生火灾、爆炸时,产生的消防废水全部排入事故池中,而后在对其进行合理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富源县胜境街道后矿社区 邮编:*
项目名称 | 富源县纳佐煤矿选煤厂 | 建设地点 | (略) 富源县墨红镇九河村纳佐煤矿 | 建设单位 | 富源县龙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新建120万吨/年重介选煤项目,采用预先分级脱泥+重介旋流器分选+细煤泥两段浮选的综合工艺流程,占地65亩;新建厂房包括原煤堆场及附属设施、智能干洗间、重介分选车间、浓缩车间、精中产品仓、胶带运输机通廊及转载站等。总投资19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77.6万元,占总投资的12.13%。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车辆尾气及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期废水、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废水、场地暴雨地表径流、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物料运输车辆噪声、开挖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项目施工期将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影响较小,施工期的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随之消失。 2、运营期: (1)废气:主要为粉尘,粉尘主要为原料卸料粉尘、物料上料和输送粉尘、原料破碎和筛分粉尘、运输粉尘、堆场扬尘。 (2)废水:项目运营期间废水包括洗选废水、初期雨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洗车废水沉淀池污泥、矸石、除铁杂质、布袋除尘器收尘、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等。 (4)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水泵、压滤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施工期 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洗废水排入纳佐煤矿设置的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过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 (2)拟建一个临时雨污水收集池,雨污水排入临时初期雨水收集池,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施工完成后,临时雨污水收集池可按照设计的雨水截留池进行改造利用。 (3)施工期优先场区周边的截排水沟建设,对场外汇水直接截流外排。 废气治理措施: (1)工程施工应当采用连续、密闭的围挡施工;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专人负责冲洗清扫车轮、车帮,保证车辆不带泥上路; (3)散体物料应当采取挡墙、洒水、覆盖等措施;易产生尘污染的桩基础施工,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4)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1)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或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要求处置; (2)本项目工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点处置。 噪声防治措施: (1)施工机械合理放置,并且禁止夜间施工。 (2)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使噪声在起始阶段得到控制。 (3)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同时使用多个高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局,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围栏或临时声屏障等措施。 2、运营期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设置2个直径30m的浓缩池、1个循环水池,4套精煤泥压滤机、5台尾煤泥压滤机。项目采用“预先分级脱泥+重介旋流器分选+细煤泥浮选”的联合工艺,洗选废水实行闭路循环,采用“浓缩脱水+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泥水全部进入浓缩机加絮凝剂进行澄清浓缩处理,浓缩机溢流作为循环水,浓缩机底流由压滤机回收尾煤泥。压滤机滤液水作为生产循环水复用。煤泥全部厂内回收,整个洗水闭路循环。设置1个容积为10m3的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运输车辆清洗。设置1个容积为5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和降尘;设置容积为50m3的化粪池1个,22.5m3的隔油池1个,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纳佐煤矿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出水进入纳佐煤矿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废气治理措施: 原煤卸料在密闭式钢筋混凝土建筑内进行,卸料过程中喷淋降尘。输送通廊用砖混结构封闭,各产尘点设置喷雾降尘装置,本项目筛分机和破碎机设置机罩封闭,粉尘可全部收集,环评建议设置布袋除尘设施,粉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厂区内地面进行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以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设置原煤堆场,堆场封闭,且采用喷淋降尘,起尘量较小,建设有成品堆场,原煤经洗选后产品中精煤、中煤、矸石和煤泥的含水率较高,且项目产品均设置有储存仓,一般经产品仓储存后直接外售,精煤、中煤置于精煤、中煤仓封闭堆存,煤泥堆放区地坪设在联合主厂房地下8米,封闭管理,起尘量较小。矸石堆放区位于厂区西侧,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距离项目区较远,经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气能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1)一般固体废弃物:本项目洗车废水沉淀池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暂存于尾泥堆场,外售,洗选产生的矸石外售至砖厂或建材厂等,洗选除铁杂质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除尘器收尘暂存于尾泥堆场,外售。 (2)生活固废:在适当位置设2个垃圾桶,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置于带盖垃圾桶中,定期清运至墨红镇垃圾点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由周边村民清掏做农肥。 (3)危险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机油统一收集后放置于专用容器内存于危废暂存间,全部回用于设备润滑,回用不完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含油抹布和手套收集后放入垃圾桶,定期清运至墨红镇垃圾点处置。 本项目矸石堆场、尾泥堆场在堆存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ⅰ类场相关要求;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设围堰、导流沟和收集池,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噪声防治措施: ①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 ②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场地中间位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 ③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 ④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非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并及时加固设备支架。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防范措施 ① 危废暂存间和柴油库区设置“严禁烟火”安全警示标志; ② 严格遵守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 ③ 定期检查废机油桶和柴油库,发现泄漏隐患,立即维修。 ④ 配置氧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等必须的防护用具、应急抢险物品和抢救药品,并设在便于取得的位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2)应急要求 ① 废机油、柴油泄漏 a.泄漏源控制 a.迅速检查泄漏部位,切断泄漏点,流出的废机油、柴油采用周边的围堰进行截留,导流入收集池,阻止废机油、柴油流入外环境或厂区外。 b.泄漏紧急处理措施: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河流、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c.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材料吸收。 d.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收集后,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b.泄漏物处置 a.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收容,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理,防止二次事件的发生。 b.地面上泄漏物处置主要方法: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进行拦截,拦截后及时转移。 ② 废机油、柴油火灾爆炸 a.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采取切断火源、有关设备电源、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措施,以将火灾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b.初起少量火源应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或用消防沙等覆盖燃烧区,使其窒息或减小火势。 c.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被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d.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事件发生区域,并合理布置消防和救援力量;发生火灾、爆炸时,产生的消防废水全部排入事故池中,而后在对其进行合理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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