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三期锅炉污泥掺烧处置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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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三期锅炉污泥掺烧处置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64号)的相关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就本工程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欢迎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工程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能浙江 (略) 三期锅炉污泥掺烧处置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国能浙江 (略)

建设地点: (略) 北仑区新碶街道进港西路66号

主要建设内容:为配合北仑区污泥规范化处置,在不影响企业安全环保生产的前提下,企业拟投资800万元,对三期6#(1050MW机组)、7#机组(1050MW机组)进行污泥掺煤焚烧处置,项目建成后,可焚烧处置利用宁波富仕达 (略) 干化后的污泥200t/d(含水率40%)。其中三期2*1050MW机组,每台机组配套燃煤锅炉平均煤耗约350t/h,日均8400t,两台机组每天共烧煤1.7万吨,干化后含水率为40%时的污泥总量为200t/d。污泥焚烧计划将污泥均匀混入两台1050MW机组配套燃煤锅炉(两台锅炉的额定工况蒸发量均为3234.76t/h)的燃煤中,因此污泥掺烧占比为1.2%。。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具体如下:

表1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类别

敏感点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备注

环境空气

新碶街道

算山村

居住区

环境空气质量

约5260人

环境空气

二类功能区

W

170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永丰村

约5693人

S

30

银杏社区

本地居民4100余人,外来流动人口32800余人

S

50

沿海村

约4000人

S

20

许胡村

总户数430户

SW

1340

永久村

约743人

SW

2200

百合社区

总户数2400户,约6900人

SE

1000

高塘村

约2657人

SW

2050

备碶村

约9769人

SE

1070

向阳社区

总户数4732户,约13000人

SE

1750

大同村

约833人

SW

2590

大树村

约700人

SW

2790

妙林村

约455人

SW

2660

凤洋村

约2323人

SE

2030

向家村

约11480人

SE

1920

芝兰社区

总户数5018户,约14654人

SE

2060

紫荆社区

总户数3200户,约8900人

SE

1310

高潮村

约600人

SE

1940

杜鹃社区

总户数6117户,约15000人

SE

2120

红梅社区

总户数2447户,约6112人

SE

2320

海棠社区

总户数2520户

SE

2550

牡丹社区

总户数3550户,约9500人

SE

2910

芙蓉社区

总户数3389户,约11706人

SE

2985

大碶街道

富春社区

约22000人

SE

3550

地表水环境

岩河水系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地表水Ⅲ类功能区

西侧紧邻

/

纳污海域

(镇海-北仑-大榭海域)

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三类标准

(略) 近岸海域四类区

北侧紧邻

/

地下水环境与环境风险

/

不涉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执行GBT14848Ⅳ类标准

/

/

/

声环境

算山村

居住区

声环境质量

约5260人

声环境3类功能区

W

声环境保护目标

永丰村

约5693人

S

银杏社区

本地居民4100余人,外来流动人口32800余人

S

沿海村

约4000人

S

项目所在区域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1)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预测因子为TSP、PM10、PM2.5、NO2、SO2、HCl、CO、NH3、H2S、汞及其化合物、重金属、二噁英,厂界外网格点贡献值最大占标率未达占标率100%;且未出现本项目厂界之外的网格点、环境保护目标出现超过短期浓度标准值的情况。

(2)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各污染物在叠加现状浓度和在建项目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1小时平均质量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3)经预测非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各污染物最大浓度贡献值满足环境质量标准,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经计算本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综上,可以认为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循环冷却排污水采用海水直流冷却,全部回用。酸碱废水、含油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输灰密封水池。生活污水、工业杂用水废水、锅炉排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脱硫工艺水池。输煤系统冲洗用水废水经处理后煤场内部回收利用。脱硫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二期机组冲渣系统。即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对海域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企业现状噪声可以实现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建成后,设备作业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叠加现状背景噪声后亦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且厂界噪声经距离衰减、空气吸收后,对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锅炉产生的炉渣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电除尘产生的粉煤灰和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石膏经收集暂存后委托宁波 (略) 进行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只要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加强固废的储运管理,固体废物均可做到合理、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厂区内的盐酸、氢氧化钠、液氨、辅助燃油等,经预测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影响可控。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较为完善,危险性可控,并能够确保各系统对泄漏物料及事故废水的收集在厂区内。同时通过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发生重大事故情况下进行应急处置,减少风险事故的影响。

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议基础上,环境风险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三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见下表。

表2本项目三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分类

污染源

污染因子

主要内容

预期防治效果

废气

锅炉烟气

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氯化氢、重金属、二噁英

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3层)+六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式脱硫(单塔双循环技术)处理工艺,设计烟气量为*m3/h。#6机组和7#机组处理后分别通过各自1根240m高的烟囱排放。

企业燃煤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表1中Ⅱ阶段规定的排放限值(基准氧含量为6%);燃煤锅炉烟气中氯化氢、重金属、二噁英等其他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 (略) 燃煤耦合污泥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291-2021)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泥装卸、贮存

NH3、H2S、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建项目标准。

脱硝逃逸氨

NH3

燃煤进场、贮存、转运

颗粒物

煤场采取全封闭,喷淋,减少装卸物料落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灰库、渣库、碎煤机室

颗粒物

在库顶安装除尘器。

废水

循环冷却排污水

SS

采用海水直流冷却。

全部回用。

酸碱废水、含油废水

pH、石油类、SS等

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输灰密封水池。

全部回用。

生活污水、工业杂用水废水、锅炉排污水

pH、COD、氨氮等

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脱硫工艺水池。

全部回用。

输煤系统冲洗用水废水

SS

经处理后煤场内部回收利用。

全部回用。

脱硫废水

pH、SS等

经处理后回用于二期机组冲渣系统。

全部回用。

噪声

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噪措施,如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措施;②烟风管道布置合理,使介质流动畅通,减少空气动力噪声;③汽轮机、水泵等布置在隔声房内,安装减振底座,双层隔声窗,隔声门;④一次、二次风机和引风机等设备设置隔声间、进口配置消声器;⑤烟道接口处采用软性接头和保温及加强筋,管道采取阻燃材料包孔。

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

锅炉

炉渣

干渣外售综合利用

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

电除尘

粉煤灰

委托宁波 (略) 进行利用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石膏

生活办公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其他

风险事故

①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尽可能避免事故排放;②严格按照脱硫装置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设计的脱硫效率。③除尘器发生故障时,会导致烟尘排放量大大增加,必须安装报警装置,及时更换,减少对区域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④通过已有的在线监测仪,同步监测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一旦发现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可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的相关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选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其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包括北仑区新碶街道、大碶街道的部分区域。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日至**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

九、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单位

国能浙江 (略)

浙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北仑区新碶街道进港西路66号

(略) 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科泰路149号

邮编

*

*

联系人

徐工

杨工

电话

0574-*(工作日8:30-16:30)

0574-*

传真

传真:0574-*

0574-*

电子信箱

*@*eic.com

*@*xhky.com

国能浙江 (略)

**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64号)的相关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就本工程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欢迎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工程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能浙江 (略) 三期锅炉污泥掺烧处置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国能浙江 (略)

建设地点: (略) 北仑区新碶街道进港西路66号

主要建设内容:为配合北仑区污泥规范化处置,在不影响企业安全环保生产的前提下,企业拟投资800万元,对三期6#(1050MW机组)、7#机组(1050MW机组)进行污泥掺煤焚烧处置,项目建成后,可焚烧处置利用宁波富仕达 (略) 干化后的污泥200t/d(含水率40%)。其中三期2*1050MW机组,每台机组配套燃煤锅炉平均煤耗约350t/h,日均8400t,两台机组每天共烧煤1.7万吨,干化后含水率为40%时的污泥总量为200t/d。污泥焚烧计划将污泥均匀混入两台1050MW机组配套燃煤锅炉(两台锅炉的额定工况蒸发量均为3234.76t/h)的燃煤中,因此污泥掺烧占比为1.2%。。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具体如下:

表1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类别

敏感点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备注

环境空气

新碶街道

算山村

居住区

环境空气质量

约5260人

环境空气

二类功能区

W

170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永丰村

约5693人

S

30

银杏社区

本地居民4100余人,外来流动人口32800余人

S

50

沿海村

约4000人

S

20

许胡村

总户数430户

SW

1340

永久村

约743人

SW

2200

百合社区

总户数2400户,约6900人

SE

1000

高塘村

约2657人

SW

2050

备碶村

约9769人

SE

1070

向阳社区

总户数4732户,约13000人

SE

1750

大同村

约833人

SW

2590

大树村

约700人

SW

2790

妙林村

约455人

SW

2660

凤洋村

约2323人

SE

2030

向家村

约11480人

SE

1920

芝兰社区

总户数5018户,约14654人

SE

2060

紫荆社区

总户数3200户,约8900人

SE

1310

高潮村

约600人

SE

1940

杜鹃社区

总户数6117户,约15000人

SE

2120

红梅社区

总户数2447户,约6112人

SE

2320

海棠社区

总户数2520户

SE

2550

牡丹社区

总户数3550户,约9500人

SE

2910

芙蓉社区

总户数3389户,约11706人

SE

2985

大碶街道

富春社区

约22000人

SE

3550

地表水环境

岩河水系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地表水Ⅲ类功能区

西侧紧邻

/

纳污海域

(镇海-北仑-大榭海域)

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第三类标准

(略) 近岸海域四类区

北侧紧邻

/

地下水环境与环境风险

/

不涉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执行GBT14848Ⅳ类标准

/

/

/

声环境

算山村

居住区

声环境质量

约5260人

声环境3类功能区

W

声环境保护目标

永丰村

约5693人

S

银杏社区

本地居民4100余人,外来流动人口32800余人

S

沿海村

约4000人

S

项目所在区域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1)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预测因子为TSP、PM10、PM2.5、NO2、SO2、HCl、CO、NH3、H2S、汞及其化合物、重金属、二噁英,厂界外网格点贡献值最大占标率未达占标率100%;且未出现本项目厂界之外的网格点、环境保护目标出现超过短期浓度标准值的情况。

(2)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各污染物在叠加现状浓度和在建项目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1小时平均质量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3)经预测非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各污染物最大浓度贡献值满足环境质量标准,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经计算本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综上,可以认为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循环冷却排污水采用海水直流冷却,全部回用。酸碱废水、含油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输灰密封水池。生活污水、工业杂用水废水、锅炉排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脱硫工艺水池。输煤系统冲洗用水废水经处理后煤场内部回收利用。脱硫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二期机组冲渣系统。即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对海域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企业现状噪声可以实现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建成后,设备作业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叠加现状背景噪声后亦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且厂界噪声经距离衰减、空气吸收后,对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锅炉产生的炉渣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电除尘产生的粉煤灰和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石膏经收集暂存后委托宁波 (略) 进行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只要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加强固废的储运管理,固体废物均可做到合理、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厂区内的盐酸、氢氧化钠、液氨、辅助燃油等,经预测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影响可控。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较为完善,危险性可控,并能够确保各系统对泄漏物料及事故废水的收集在厂区内。同时通过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发生重大事故情况下进行应急处置,减少风险事故的影响。

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议基础上,环境风险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三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见下表。

表2本项目三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分类

污染源

污染因子

主要内容

预期防治效果

废气

锅炉烟气

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氯化氢、重金属、二噁英

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3层)+六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式脱硫(单塔双循环技术)处理工艺,设计烟气量为*m3/h。#6机组和7#机组处理后分别通过各自1根240m高的烟囱排放。

企业燃煤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表1中Ⅱ阶段规定的排放限值(基准氧含量为6%);燃煤锅炉烟气中氯化氢、重金属、二噁英等其他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 (略) 燃煤耦合污泥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291-2021)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泥装卸、贮存

NH3、H2S、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建项目标准。

脱硝逃逸氨

NH3

燃煤进场、贮存、转运

颗粒物

煤场采取全封闭,喷淋,减少装卸物料落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灰库、渣库、碎煤机室

颗粒物

在库顶安装除尘器。

废水

循环冷却排污水

SS

采用海水直流冷却。

全部回用。

酸碱废水、含油废水

pH、石油类、SS等

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输灰密封水池。

全部回用。

生活污水、工业杂用水废水、锅炉排污水

pH、COD、氨氮等

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脱硫工艺水池。

全部回用。

输煤系统冲洗用水废水

SS

经处理后煤场内部回收利用。

全部回用。

脱硫废水

pH、SS等

经处理后回用于二期机组冲渣系统。

全部回用。

噪声

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噪措施,如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措施;②烟风管道布置合理,使介质流动畅通,减少空气动力噪声;③汽轮机、水泵等布置在隔声房内,安装减振底座,双层隔声窗,隔声门;④一次、二次风机和引风机等设备设置隔声间、进口配置消声器;⑤烟道接口处采用软性接头和保温及加强筋,管道采取阻燃材料包孔。

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

锅炉

炉渣

干渣外售综合利用

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

电除尘

粉煤灰

委托宁波 (略) 进行利用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石膏

生活办公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其他

风险事故

①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尽可能避免事故排放;②严格按照脱硫装置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设计的脱硫效率。③除尘器发生故障时,会导致烟尘排放量大大增加,必须安装报警装置,及时更换,减少对区域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④通过已有的在线监测仪,同步监测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一旦发现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可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的相关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选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其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包括北仑区新碶街道、大碶街道的部分区域。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日至**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

九、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单位

国能浙江 (略)

浙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北仑区新碶街道进港西路66号

(略) 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科泰路149号

邮编

*

*

联系人

徐工

杨工

电话

0574-*(工作日8:30-16:30)

0574-*

传真

传真:0574-*

0574-*

电子信箱

*@*eic.com

*@*xhky.com

国能浙江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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