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实验室功能性食品CMACNAS检测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实验室功能性食品CMACNAS检测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实验室功能性食品CMA/CNAS检测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实验室功能性食品CMA/CNAS检测平台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 (略) 高新区西区海源中路创新大厦C段5层。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39′39.241″,北纬25°3′33.342″。

建设单位:云南云科特色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源中路创新
大厦C段5层进行办公、技术研究和实验,总建筑面积为606㎡,设置理化检测实验室和办公区,包括接样室、液质室、易制毒试剂室等,建成后主要进行功能性食品原料、成品的理化指标、有害物质、功效性成分检测。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13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进行室内装修。做好洒水降尘,定时清扫场地,建筑材料密闭覆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选用低噪设备;生活污水依托创新大厦已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建筑废物能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的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废气、颗粒物等。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通风橱收集后通过光氧催化氧化设备(1#、2#)处理, 无机前处理室、开放试验区产生的酸性废气分别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各自通过两套酸洗塔(3#-4#、5#-6#)处理;外排废气最终均通过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异味、未有效收集的废气、粉尘等,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44-93)二级标准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限值。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实验器具润洗废水等。运营期实验器皿前两道清洗废水、实验检验废水及废液、酸碱喷淋塔排水等作危废处置,实验器具润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器皿第二道后清洗废水等依托云南特色植物提取实验室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后,

与生活废水一同进入创新大厦化粪池(容积15m3)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三水质净化厂 。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建筑隔声、安装减震垫、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东、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西、北侧满足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废化学试剂、碱液喷淋塔排水、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规定。破损原材料、纯水提取实验残渣等固废与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纯水机更换的废滤膜由厂家回收;试剂包装纸箱等能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醇、*腈、硫酸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试剂分区存放,配备消防器材;严格规范操作规程,禁止向下水道倾倒化学试剂,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日至**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日至**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实验室功能性食品CMA/CNAS检测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

附件: 实验室功能性食品CMACNAS检测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实验室功能性食品CMA/CNAS检测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实验室功能性食品CMA/CNAS检测平台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 (略) 高新区西区海源中路创新大厦C段5层。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39′39.241″,北纬25°3′33.342″。

建设单位:云南云科特色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源中路创新
大厦C段5层进行办公、技术研究和实验,总建筑面积为606㎡,设置理化检测实验室和办公区,包括接样室、液质室、易制毒试剂室等,建成后主要进行功能性食品原料、成品的理化指标、有害物质、功效性成分检测。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13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进行室内装修。做好洒水降尘,定时清扫场地,建筑材料密闭覆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选用低噪设备;生活污水依托创新大厦已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建筑废物能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的严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废气、颗粒物等。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通风橱收集后通过光氧催化氧化设备(1#、2#)处理, 无机前处理室、开放试验区产生的酸性废气分别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各自通过两套酸洗塔(3#-4#、5#-6#)处理;外排废气最终均通过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异味、未有效收集的废气、粉尘等,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44-93)二级标准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限值。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实验器具润洗废水等。运营期实验器皿前两道清洗废水、实验检验废水及废液、酸碱喷淋塔排水等作危废处置,实验器具润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器皿第二道后清洗废水等依托云南特色植物提取实验室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后,

与生活废水一同进入创新大厦化粪池(容积15m3)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三水质净化厂 。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建筑隔声、安装减震垫、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东、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西、北侧满足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废化学试剂、碱液喷淋塔排水、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规定。破损原材料、纯水提取实验残渣等固废与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纯水机更换的废滤膜由厂家回收;试剂包装纸箱等能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醇、*腈、硫酸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试剂分区存放,配备消防器材;严格规范操作规程,禁止向下水道倾倒化学试剂,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日至**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日至**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实验室功能性食品CMA/CNAS检测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

附件: 实验室功能性食品CMACNAS检测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