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2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的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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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2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的信息公示

关于**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

通讯地址:代县新城正宁西路(市府西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关于代县聂营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代审管生态函〔2022〕9号

**日

关于代县产业集聚区北部截洪工程和园区内

河道整治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代审管生态函〔2022〕10号

**日

关于山西汇 (略) 冶金粉末

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代审管生态函〔2022〕11号

**日


关于**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

通讯地址:代县新城正宁西路(市府西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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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关于代县聂营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代审管生态函〔2022〕9号

**日

关于代县产业集聚区北部截洪工程和园区内

河道整治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代审管生态函〔2022〕10号

**日

关于山西汇 (略) 冶金粉末

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代审管生态函〔2022〕11号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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