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年处理10万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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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年处理10万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年处理10万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7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团结路5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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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楚雄年处理10万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苍岭镇黄草工业园区

楚雄 (略)

楚雄硕利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苍岭镇黄草工业园区项目总占地面积20亩,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包括制砖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无组织废气包括炉渣预处理粉尘、粉料仓仓顶自然扩散的少量生产性粉尘。制砖工序粉尘,在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风机风量为4000m3/h,废气收集效率为90%),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区超低排放标准》(GB13/2167-2020)中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炉渣处理工序废气(原料堆场粉尘),环评提出项目原料堆场设置为三面围挡,并设置顶棚;破碎、筛分粉尘,对破碎过程投料点、出料点和筛分阶段采用洒水、喷淋抑尘等措施减少粉尘产生量,炉渣处理工序废气呈无组织排放。粉料仓筒粉尘经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可以达到99.9%)处理后,极少部分粉料于粉料仓顶部呼吸口排出呈无组织排放,其余无组织废气经厂房密闭,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2)水环境: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炉渣筛选区废水(破碎机和跳汰机)、制砖区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和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原料堆场渗滤液。根据《报告表》水平衡分析,项目运营期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8m3/d,281.6m3/a;炉渣筛选区废水产生量为180m3/d,57600m3/a;渗滤液产生量约1.56m3/d,500m3/a;制砖区清洗废水产生量27m3/d,864m3/a。炉渣筛选区用水量均大于全年废水产生量,故炉渣筛选区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标准限值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制砖区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和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经沟渠排放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用水,其余的由泵抽至搅拌机下方的清水池,返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原料堆场渗滤液四周设置导流沟渠,将渗滤液引流至生产区三级沉淀池内沉淀暂存,后回用于项目制砖区搅拌补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1个容积为100m3的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制砖搅拌工序补水,不外排。(3)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皮带输送机、打砂机、跳汰机、捞渣机、摇床、压滤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车辆噪声和工作人员生活噪声,噪声源强为45~90dB(A)。环评提出,经厂房阻隔、距离衰减、添加减震垫片及几何发散衰减和空气吸收衰减后,预测结果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含铁渣(经除铁器除出来的含铁渣经统一收集后运送至成品车间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粉尘(集中收集后返回制砖生产工序再利用)、杂物(集中收集后定期西侧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返回制砖生产工序再利用)、污泥(由工业园区环卫部门清掏合理处置)、沉淀物(经压滤脱水后的沉淀物含水率较小,回用于制砖生产工序再利用)、生活垃圾(项目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西侧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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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对《楚雄年处理10万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年处理10万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7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团结路5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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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楚雄年处理10万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苍岭镇黄草工业园区

楚雄 (略)

楚雄硕利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苍岭镇黄草工业园区项目总占地面积20亩,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包括制砖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无组织废气包括炉渣预处理粉尘、粉料仓仓顶自然扩散的少量生产性粉尘。制砖工序粉尘,在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风机风量为4000m3/h,废气收集效率为90%),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区超低排放标准》(GB13/2167-2020)中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炉渣处理工序废气(原料堆场粉尘),环评提出项目原料堆场设置为三面围挡,并设置顶棚;破碎、筛分粉尘,对破碎过程投料点、出料点和筛分阶段采用洒水、喷淋抑尘等措施减少粉尘产生量,炉渣处理工序废气呈无组织排放。粉料仓筒粉尘经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可以达到99.9%)处理后,极少部分粉料于粉料仓顶部呼吸口排出呈无组织排放,其余无组织废气经厂房密闭,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2)水环境: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炉渣筛选区废水(破碎机和跳汰机)、制砖区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和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原料堆场渗滤液。根据《报告表》水平衡分析,项目运营期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8m3/d,281.6m3/a;炉渣筛选区废水产生量为180m3/d,57600m3/a;渗滤液产生量约1.56m3/d,500m3/a;制砖区清洗废水产生量27m3/d,864m3/a。炉渣筛选区用水量均大于全年废水产生量,故炉渣筛选区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标准限值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制砖区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和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经沟渠排放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用水,其余的由泵抽至搅拌机下方的清水池,返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原料堆场渗滤液四周设置导流沟渠,将渗滤液引流至生产区三级沉淀池内沉淀暂存,后回用于项目制砖区搅拌补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1个容积为100m3的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制砖搅拌工序补水,不外排。(3)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皮带输送机、打砂机、跳汰机、捞渣机、摇床、压滤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车辆噪声和工作人员生活噪声,噪声源强为45~90dB(A)。环评提出,经厂房阻隔、距离衰减、添加减震垫片及几何发散衰减和空气吸收衰减后,预测结果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含铁渣(经除铁器除出来的含铁渣经统一收集后运送至成品车间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粉尘(集中收集后返回制砖生产工序再利用)、杂物(集中收集后定期西侧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返回制砖生产工序再利用)、污泥(由工业园区环卫部门清掏合理处置)、沉淀物(经压滤脱水后的沉淀物含水率较小,回用于制砖生产工序再利用)、生活垃圾(项目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西侧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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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对《楚雄年处理10万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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