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2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年处理6万吨固体废物再循环利用项目)
关于2022年12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年处理6万吨固体废物再循环利用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关于2022年12 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 月12 日—**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传真:0874—* 邮编:*
通讯地址:*良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
项目名称 | 年处理6万吨固体废物再循环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良县中枢街道太平哨工业园区原瑞兴焦化厂内 | 建设单位 | *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日,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体废物治理;生产线废旧金属回收。建设单位现拟投资500万建设“年处理6万吨固体废物再循环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处理钢铁厂等企业产生的钢渣,采取粗破、碎磨、磁选、打砂、甩铁、抛光等工序加工后将产生的钢砂外售水泥厂,粗铁和铁砂外售钢铁厂。本项目的建设可以使钢铁厂等企业的固废得到有效利用。本项目已于**日取得*良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8-*-04-01-*)。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大气 根据2020年*良县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报告及引用监测数据,判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为粗破、打砂、甩铁、抛光粉尘;原料仓储、卸料、投料粉尘;成品仓储、装卸粉尘;皮带输送粉尘;车辆运输扬尘和食堂油烟等。 粗破、抛光粉尘经管道负压(集气效率80%)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5%)处理,之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浓度为1.584t/a、0.33kg/h、49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值(即颗粒物浓度≤120mg/m3、速率≤3.5kg/h)。且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布袋除尘器+排气筒为推荐的可行性技术。 1#排气筒颗粒物非正常排放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值(即颗粒物浓度≤120mg/m3)。非正常排放对区域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为避免废气污染对厂内员工、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建设单位日常运行期间应对布袋除尘器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非正常排放。若发生非正常排放,立即停产检修或及时更换布袋除尘器,找出非正常排放的来源。 项目无组织粉尘采取厂房密封、喷雾除尘措施后,粗破、抛光无组织粉尘排放量和排放速率为0.824t/a、0.172kg/h;打砂、甩铁无组织粉尘排放量和排放速率为0.03t/a、0.006kg/h;原料仓储、卸料、投料粉尘的排放量和排放速率为0.42t/a、0.088kg/h;成品仓储、装卸粉尘的排放量和排放速率为0.099t/a、0.021kg/h,皮带输送起尘量和速率为0.002t/a、0.0004kg/h,车辆运输扬尘排放量为0.008t/a。食堂油烟产生量很小。项目厂界外延500m的大气评价范围不存在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建成后无组织排放废气量较小,排放废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敏感点影响较小。且车辆运输过程采取篷布遮盖、道路洒水降尘、限速行驶等措施,不会对沿途村庄、城镇及周边环境的产生较大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项目在采取适当的废气治理措施后,评价认为项目运营期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是轻微的,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产生量0.44m3/d、132m3/a。利用现有1个5m3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初期雨水产生量为4.12m3/d,全部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不小于5m3)沉淀处理后用于项目喷雾除尘。 租用场地已设置了1个5m3的化粪池,满足《化粪池设计规范》中提出的污水在池中停留时间为12~24h要求。后期拟设置1个容积不小于5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满足初期雨水处理要求。 本 (略) 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售用作农肥,不外排。初期雨水产生量为4.12m3/d、523.6m3/a,喷雾除尘用水量9.6m3/d、2880m3/a,本项目喷雾除尘用水对水质无特别要求,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可用于项目喷雾除尘。 本项目可做到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体南盘江产生影响,本环评认为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产生噪声经过厂房(围墙)阻隔、设备减振等后,各厂界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项目周边50m范围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为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需采取以下措施: (1)生产加工设备设置带软胶垫的减震垫,布置在厂房内,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加强厂区管理,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未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食堂油水分离器废油脂和食堂泔水一起收集于泔水桶内,按照住建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清运处置。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项目设置1间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要求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并按规定分类别存储危险废物。基础防渗可设置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要求为≤10-10cm/s。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高度高于1.5m。液态危废需将盛装容器放至防渗漏托盘(或围堰内)。 针对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本环评提出如下要求: ①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的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②危废暂存间内应采取防渗措施,防渗措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③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设计、运行、管理、防渗等,达到防渗、防雨淋、防风、防晒的要求。 ④危险废物暂存间、容器应设警示标识,应做好台账记录。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转移。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仓库主要贮存废钢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危废间主要暂存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 项目厂房地面采取硬化处理,设置为密闭式(仅留进出口);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固废妥善处置,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大气防治措施 粗破、抛光有组织废气:管道负压(收集效率80%)+1个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95%)+1根15m高排气筒。 原料仓储、卸料、投料、成品仓储、装卸粉尘等无组织废气:原料贮存加工厂房和生产厂房均密闭(仅留出入口);棒磨机为圆筒封闭式(仅留进出口);粗破机、棒磨机、打砂机、甩铁机和敞开式皮带需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厂房围墙上端安装雾化管道及喷头,每隔5m安装一个喷头,约安装68个雾化喷头;道路洒水降尘、车辆篷布遮盖等 2、废水防治措施: 依托现有1个5m3的化粪池,新建1个0.2m3的食堂油水分离器。新建1个容积不小于5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3、噪声防治措施 采取厂房阻隔、设备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食堂油水分离器废油脂和食堂泔水一起收集于泔水桶内,按照住建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清运处置。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拟设置1间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本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关于2022年12 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 月12 日—**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传真:0874—* 邮编:*
通讯地址:*良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
项目名称 | 年处理6万吨固体废物再循环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良县中枢街道太平哨工业园区原瑞兴焦化厂内 | 建设单位 | *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日,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体废物治理;生产线废旧金属回收。建设单位现拟投资500万建设“年处理6万吨固体废物再循环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处理钢铁厂等企业产生的钢渣,采取粗破、碎磨、磁选、打砂、甩铁、抛光等工序加工后将产生的钢砂外售水泥厂,粗铁和铁砂外售钢铁厂。本项目的建设可以使钢铁厂等企业的固废得到有效利用。本项目已于**日取得*良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8-*-04-01-*)。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大气 根据2020年*良县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报告及引用监测数据,判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为粗破、打砂、甩铁、抛光粉尘;原料仓储、卸料、投料粉尘;成品仓储、装卸粉尘;皮带输送粉尘;车辆运输扬尘和食堂油烟等。 粗破、抛光粉尘经管道负压(集气效率80%)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5%)处理,之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排放速率、排放浓度为1.584t/a、0.33kg/h、49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值(即颗粒物浓度≤120mg/m3、速率≤3.5kg/h)。且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布袋除尘器+排气筒为推荐的可行性技术。 1#排气筒颗粒物非正常排放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值(即颗粒物浓度≤120mg/m3)。非正常排放对区域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为避免废气污染对厂内员工、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建设单位日常运行期间应对布袋除尘器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非正常排放。若发生非正常排放,立即停产检修或及时更换布袋除尘器,找出非正常排放的来源。 项目无组织粉尘采取厂房密封、喷雾除尘措施后,粗破、抛光无组织粉尘排放量和排放速率为0.824t/a、0.172kg/h;打砂、甩铁无组织粉尘排放量和排放速率为0.03t/a、0.006kg/h;原料仓储、卸料、投料粉尘的排放量和排放速率为0.42t/a、0.088kg/h;成品仓储、装卸粉尘的排放量和排放速率为0.099t/a、0.021kg/h,皮带输送起尘量和速率为0.002t/a、0.0004kg/h,车辆运输扬尘排放量为0.008t/a。食堂油烟产生量很小。项目厂界外延500m的大气评价范围不存在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建成后无组织排放废气量较小,排放废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敏感点影响较小。且车辆运输过程采取篷布遮盖、道路洒水降尘、限速行驶等措施,不会对沿途村庄、城镇及周边环境的产生较大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项目在采取适当的废气治理措施后,评价认为项目运营期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是轻微的,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产生量0.44m3/d、132m3/a。利用现有1个5m3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初期雨水产生量为4.12m3/d,全部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不小于5m3)沉淀处理后用于项目喷雾除尘。 租用场地已设置了1个5m3的化粪池,满足《化粪池设计规范》中提出的污水在池中停留时间为12~24h要求。后期拟设置1个容积不小于5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满足初期雨水处理要求。 本 (略) 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售用作农肥,不外排。初期雨水产生量为4.12m3/d、523.6m3/a,喷雾除尘用水量9.6m3/d、2880m3/a,本项目喷雾除尘用水对水质无特别要求,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可用于项目喷雾除尘。 本项目可做到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体南盘江产生影响,本环评认为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产生噪声经过厂房(围墙)阻隔、设备减振等后,各厂界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项目周边50m范围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为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需采取以下措施: (1)生产加工设备设置带软胶垫的减震垫,布置在厂房内,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加强厂区管理,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未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食堂油水分离器废油脂和食堂泔水一起收集于泔水桶内,按照住建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清运处置。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项目设置1间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要求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并按规定分类别存储危险废物。基础防渗可设置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要求为≤10-10cm/s。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高度高于1.5m。液态危废需将盛装容器放至防渗漏托盘(或围堰内)。 针对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本环评提出如下要求: ①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的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②危废暂存间内应采取防渗措施,防渗措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③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设计、运行、管理、防渗等,达到防渗、防雨淋、防风、防晒的要求。 ④危险废物暂存间、容器应设警示标识,应做好台账记录。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转移。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仓库主要贮存废钢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危废间主要暂存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 项目厂房地面采取硬化处理,设置为密闭式(仅留进出口);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固废妥善处置,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大气防治措施 粗破、抛光有组织废气:管道负压(收集效率80%)+1个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95%)+1根15m高排气筒。 原料仓储、卸料、投料、成品仓储、装卸粉尘等无组织废气:原料贮存加工厂房和生产厂房均密闭(仅留出入口);棒磨机为圆筒封闭式(仅留进出口);粗破机、棒磨机、打砂机、甩铁机和敞开式皮带需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厂房围墙上端安装雾化管道及喷头,每隔5m安装一个喷头,约安装68个雾化喷头;道路洒水降尘、车辆篷布遮盖等 2、废水防治措施: 依托现有1个5m3的化粪池,新建1个0.2m3的食堂油水分离器。新建1个容积不小于5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3、噪声防治措施 采取厂房阻隔、设备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食堂油水分离器废油脂和食堂泔水一起收集于泔水桶内,按照住建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清运处置。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拟设置1间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本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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