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浙江鸿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休闲食品的自动化配套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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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浙江鸿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休闲食品的自动化配套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浙江 (略) 年产1000吨休闲食品的自动化配套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略) 南湖区余新镇镇北路6号(租赁嘉 (略) 厂房)

浙江 (略)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引进真空滚揉机、卤制锅、夹层锅、全自动真空包装机等设备,对现有的生产线进行替换和升级,对现有产品方案进行调整。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休闲食品11500 t/a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综合废水经废水和处理设施以格栅+隔油调节+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 淀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 (略) 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后排海。

2、废气污染物:①油炸油烟: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达标后于屋顶排放。②污水处理站、污泥房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光催化活性炭一体机处理达标后于15m 高空排放。③加强车间通风;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闭。

3、固体废物:废机油、废油包装桶、废包装物、废活性炭等危废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固体全运输、处置;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出售;废食用 (略) 绿能 (略) 回收处置;生化污泥清掏压滤后暂存在污泥暂存仓库,定期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落实措施,固废做好收集处置工作,实现零排放。

4、噪声:①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②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③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④

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略) 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浙江 (略) 年产1000吨休闲食品的自动化配套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略) 南湖区余新镇镇北路6号(租赁嘉 (略) 厂房)

浙江 (略)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引进真空滚揉机、卤制锅、夹层锅、全自动真空包装机等设备,对现有的生产线进行替换和升级,对现有产品方案进行调整。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休闲食品11500 t/a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综合废水经废水和处理设施以格栅+隔油调节+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 淀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 (略) 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后排海。

2、废气污染物:①油炸油烟: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达标后于屋顶排放。②污水处理站、污泥房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光催化活性炭一体机处理达标后于15m 高空排放。③加强车间通风;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闭。

3、固体废物:废机油、废油包装桶、废包装物、废活性炭等危废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固体全运输、处置;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出售;废食用 (略) 绿能 (略) 回收处置;生化污泥清掏压滤后暂存在污泥暂存仓库,定期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落实措施,固废做好收集处置工作,实现零排放。

4、噪声:①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②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③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④

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略) 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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