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传真:0953-*
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利通区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 (略) 利通区高 (略) 棚户区东侧,友谊路西北侧 | (略) 利通区卫生和健康局 | 宁夏瑞鑫 (略) | 占地面积4210m2,主要建设综合楼,附属楼及辅助设施,主要设立综合诊室、化验、X射线、DR机、彩超机、心电图、B超、供应等功能科,同时配建同等规模的病房及手术间等,共设定床位25张。项目总投资1854.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5万元,占总投资的7.8%。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噪声、固废污染。 2、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并定期喷洒除臭剂等处理措施。确保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的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3、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一体化生化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 (略) 排水管网最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4、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取得经营许可的餐饮垃圾收运单位处理;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送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2 | (略) 青圪塔南段水泥用石灰岩I矿项目 | (略) 同 (略) 中宁县交界处 | (略) | 宁夏环 (略) ( (略) ) | 项目采矿区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5°33′51″~105°34′26″,北纬37°11′45″~37°12′37″。项目矿区占地面积为25.38hm2,项目开采规模为800万吨/a,可开采资源量为17300.11万吨(折合6479.04万m3),矿山服务年限23.39年;开采方式为凹陷式露天开采。项目总投资30556.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3.87万元,占总投资的0.99%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噪声、固废污染。 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采矿钻孔爆破、采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表土临时堆场扬尘、爆破炮烟及采矿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钻孔时采用湿式作业,采用自带收尘装置的钻机;水封爆破,爆破后洒水抑尘;运输道路和工业广场硬化,洒水车定时对道路洒水抑尘;表土临时堆场设置喷水设施定时喷水,并加盖苫布;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密闭运输、限速行驶、按规定路线行驶。确保厂界处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要求。 3、项目运营期车辆及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 (略) 年产1000万吨建筑用精品骨料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剥离表土用于迹地恢复;集水坑淤泥、废石集中收集后作为水泥厂原料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检修设备产生的废润滑油依托《 (略) 年产1000万吨建筑用精品骨料项目》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5、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6、项目开采期及闭矿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 7、项目《报告表》确定的建设范围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生态红线,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涉及以上范围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8、按项目《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保护工作。 |
3 | 盐州变共享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 (略) 盐池县王乐井乡 | 国电投宁夏盐 (略) | 宁夏 (略) | 主要建设储能电站及配套输变电线路。储能电站中心坐标为东经107°14′25.951″、北纬37°46′59.347″;输电线路起点坐标为东经107°14′24.454″、北纬37°46′54.602″;输电线路终点坐标为东经:东经107°15′27.370″、北纬37°46′47.577″。储能系统由64个3.15MW/6.3MWh储能单元系统组成,储能站电池系统及功率变换系统均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方案;设置1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内设置120MVA(110/35kV)升压主变2台。储能单元之间采用环网接线,分单元分别接至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升压站110kV出线1回接至110kV盐州变电站。输电线路长2000m(架空线0.9km、电缆1.1km),电压等级为110kV,线路由电站南侧出线,接至电站东南侧110kV盐州变电站110kV接线端。沿线设置5基铁塔。项目总投资7997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317.6万元,占总投资的0.4%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项目施工期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保证植被恢复率。 3、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接触氧化法)”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A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盐池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4、运营期加强变电站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110kV升压站及输变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变压器油、配电室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废磷酸铁锂电池。废变压器油及废铅酸蓄电池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废磷酸铁锂电池更换时由厂家直接进行回收利用,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6、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7、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4 | 宁 (略) 新建化学品库项目 |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宁 (略) 现有厂区内 | 宁 (略) | 众旺达(宁夏) (略) | 主要建设氢氧化钠(片状)、磷酸三钠储存库;工业盐、柠檬酸储存库;葡萄糖、尿素储存库;磷酸氢二钠、醋酸钠储存库;润滑油储存库。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的22.5%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噪声污染。 2、项目运营期储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酸雾、氯化氢及非*烷总烃废气,储存库采用全封闭式,废气通过储存库顶部设置的通风口排出。 3、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部分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 5、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储存库进行防渗,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传真:0953-*
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利通区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 (略) 利通区高 (略) 棚户区东侧,友谊路西北侧 | (略) 利通区卫生和健康局 | 宁夏瑞鑫 (略) | 占地面积4210m2,主要建设综合楼,附属楼及辅助设施,主要设立综合诊室、化验、X射线、DR机、彩超机、心电图、B超、供应等功能科,同时配建同等规模的病房及手术间等,共设定床位25张。项目总投资1854.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5万元,占总投资的7.8%。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噪声、固废污染。 2、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并定期喷洒除臭剂等处理措施。确保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的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3、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一体化生化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 (略) 排水管网最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4、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取得经营许可的餐饮垃圾收运单位处理;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送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2 | (略) 青圪塔南段水泥用石灰岩I矿项目 | (略) 同 (略) 中宁县交界处 | (略) | 宁夏环 (略) ( (略) ) | 项目采矿区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5°33′51″~105°34′26″,北纬37°11′45″~37°12′37″。项目矿区占地面积为25.38hm2,项目开采规模为800万吨/a,可开采资源量为17300.11万吨(折合6479.04万m3),矿山服务年限23.39年;开采方式为凹陷式露天开采。项目总投资30556.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3.87万元,占总投资的0.99%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噪声、固废污染。 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采矿钻孔爆破、采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表土临时堆场扬尘、爆破炮烟及采矿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钻孔时采用湿式作业,采用自带收尘装置的钻机;水封爆破,爆破后洒水抑尘;运输道路和工业广场硬化,洒水车定时对道路洒水抑尘;表土临时堆场设置喷水设施定时喷水,并加盖苫布;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密闭运输、限速行驶、按规定路线行驶。确保厂界处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要求。 3、项目运营期车辆及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 (略) 年产1000万吨建筑用精品骨料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剥离表土用于迹地恢复;集水坑淤泥、废石集中收集后作为水泥厂原料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检修设备产生的废润滑油依托《 (略) 年产1000万吨建筑用精品骨料项目》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5、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6、项目开采期及闭矿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 7、项目《报告表》确定的建设范围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生态红线,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涉及以上范围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8、按项目《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保护工作。 |
3 | 盐州变共享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 (略) 盐池县王乐井乡 | 国电投宁夏盐 (略) | 宁夏 (略) | 主要建设储能电站及配套输变电线路。储能电站中心坐标为东经107°14′25.951″、北纬37°46′59.347″;输电线路起点坐标为东经107°14′24.454″、北纬37°46′54.602″;输电线路终点坐标为东经:东经107°15′27.370″、北纬37°46′47.577″。储能系统由64个3.15MW/6.3MWh储能单元系统组成,储能站电池系统及功率变换系统均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方案;设置1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内设置120MVA(110/35kV)升压主变2台。储能单元之间采用环网接线,分单元分别接至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升压站110kV出线1回接至110kV盐州变电站。输电线路长2000m(架空线0.9km、电缆1.1km),电压等级为110kV,线路由电站南侧出线,接至电站东南侧110kV盐州变电站110kV接线端。沿线设置5基铁塔。项目总投资7997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317.6万元,占总投资的0.4%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项目施工期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保证植被恢复率。 3、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接触氧化法)”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A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盐池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4、运营期加强变电站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110kV升压站及输变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变压器油、配电室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废磷酸铁锂电池。废变压器油及废铅酸蓄电池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废磷酸铁锂电池更换时由厂家直接进行回收利用,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6、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7、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4 | 宁 (略) 新建化学品库项目 | 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宁 (略) 现有厂区内 | 宁 (略) | 众旺达(宁夏) (略) | 主要建设氢氧化钠(片状)、磷酸三钠储存库;工业盐、柠檬酸储存库;葡萄糖、尿素储存库;磷酸氢二钠、醋酸钠储存库;润滑油储存库。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的22.5%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噪声污染。 2、项目运营期储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酸雾、氯化氢及非*烷总烃废气,储存库采用全封闭式,废气通过储存库顶部设置的通风口排出。 3、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部分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 5、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储存库进行防渗,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7、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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