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9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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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9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日批准的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批准项目公示表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准意见全文链接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陇西县南河流域(张家坪-入渭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

定环发〔2022〕296号

2022年12月

9日

陇西县南河流域(张家坪-入渭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略) 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

(略) 陇西县巩昌镇南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陇西县南河流域(张家坪-入渭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电话:0932-*(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安定区安定 (略) 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日批准的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批准项目公示表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准意见全文链接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陇西县南河流域(张家坪-入渭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

定环发〔2022〕296号

2022年12月

9日

陇西县南河流域(张家坪-入渭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略) 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

(略) 陇西县巩昌镇南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陇西县南河流域(张家坪-入渭口)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电话:0932-*(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安定区安定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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