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关于山西阳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陶瓷岩板生产线扩建项目涉河项目单体区域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关于山西阳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陶瓷岩板生产线扩建项目涉河项目单体区域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山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批复<山 (略) 年产2000万平方米陶瓷岩板生产线扩建项目涉河项目单体区域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及《山 (略) 年产2000万平方米陶瓷岩板生产线扩建项目涉河项目单体区域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已收悉。**日,我局委托中晟 (略) (略) 提交的《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中晟 (略) 提交的《山 (略) 年产2000万平方米陶瓷岩板生产线扩建项目涉河项目单体区域防洪评价报告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在阳城县东冶镇东冶村西南167m 处,项目建设内容为扩建项目占地117亩,新增建设20000m2标准厂房、10000m2存储仓库,新增安装主窑长度380m智能化窑炉,干燥窑四层120m,压机8000 吨以上3~4台,球磨16台,干燥塔环保12000型或者连续式球磨,自动储坯系统,宽体智能化宽体抛光线,自动包装线等设施设备,达到年产200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总投资36000万元。**日在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7-*-89-01
-*。
一、原则同意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根据《评估报告》, (略) 《报告书》作为本项目审批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二、原则同意柳泉沟河河道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同意项目采用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进行评价,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要求。
三、原则同意洪水计算方法,项目涉柳泉沟河段河道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21.9m3/s,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29.1m3/s。
四、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该项目位于柳泉沟河右岸,建成后扩建厂区地面高程为769.90m,比最高洪水位713.18m高56.72m,洪水不会对项目区造成影响,本项目可安全运行。
五、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防洪综合评价与相应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六、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管理,制定超标准洪水度汛预案,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接受各级防汛机构的指挥,接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期间的行洪安全。
七、为维护河道生态环境,严禁乱倾乱倒弃土弃渣,要及时清除施工期间的临时建筑物和遗弃物,确保行洪畅通。
八、合理安排工期,临河工程尽量避免汛期施工,在施工期和工程投入运行后要做好防洪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九、在施工建设期间应认真落实专家审查意见及《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与措施,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关于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问题。因工程建设造成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受影响时,应与第三人及时沟通协商并妥善解决。
2、项目开工前,须向县级水行政部门报备开工报告项目设计、施工方案等。
3、工程竣工后应依法进行验收。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日
附件:阳明年产2000万平方米陶瓷岩板生产线扩建项目涉河项目单体区域防洪评价报告.pdf
山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批复<山 (略) 年产2000万平方米陶瓷岩板生产线扩建项目涉河项目单体区域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及《山 (略) 年产2000万平方米陶瓷岩板生产线扩建项目涉河项目单体区域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已收悉。**日,我局委托中晟 (略) (略) 提交的《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中晟 (略) 提交的《山 (略) 年产2000万平方米陶瓷岩板生产线扩建项目涉河项目单体区域防洪评价报告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在阳城县东冶镇东冶村西南167m 处,项目建设内容为扩建项目占地117亩,新增建设20000m2标准厂房、10000m2存储仓库,新增安装主窑长度380m智能化窑炉,干燥窑四层120m,压机8000 吨以上3~4台,球磨16台,干燥塔环保12000型或者连续式球磨,自动储坯系统,宽体智能化宽体抛光线,自动包装线等设施设备,达到年产200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总投资36000万元。**日在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7-*-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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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则同意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根据《评估报告》, (略) 《报告书》作为本项目审批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二、原则同意柳泉沟河河道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同意项目采用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进行评价,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要求。
三、原则同意洪水计算方法,项目涉柳泉沟河段河道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21.9m3/s,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29.1m3/s。
四、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该项目位于柳泉沟河右岸,建成后扩建厂区地面高程为769.90m,比最高洪水位713.18m高56.72m,洪水不会对项目区造成影响,本项目可安全运行。
五、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防洪综合评价与相应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六、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管理,制定超标准洪水度汛预案,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接受各级防汛机构的指挥,接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期间的行洪安全。
七、为维护河道生态环境,严禁乱倾乱倒弃土弃渣,要及时清除施工期间的临时建筑物和遗弃物,确保行洪畅通。
八、合理安排工期,临河工程尽量避免汛期施工,在施工期和工程投入运行后要做好防洪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九、在施工建设期间应认真落实专家审查意见及《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与措施,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关于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问题。因工程建设造成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受影响时,应与第三人及时沟通协商并妥善解决。
2、项目开工前,须向县级水行政部门报备开工报告项目设计、施工方案等。
3、工程竣工后应依法进行验收。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日
附件:阳明年产2000万平方米陶瓷岩板生产线扩建项目涉河项目单体区域防洪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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