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浠玻实业有限公司智能玻璃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湖北浠玻实业有限公司智能玻璃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名称 | (略) 智能玻璃深加工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略) |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R 改扩建£ 技改£ 迁建£(划R) | ||||
主要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 | 主要产品:玻璃 设计生产能力:夹胶玻璃*m2/a 中空玻璃*m2/a 实际生产能力:夹胶玻璃*m2/a 中空玻璃*m2/a | ||||
环评时间 | 2019年6月 | ||||
现场监测时间 | 2022年12月 | ||||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湖北 (略) | ||
投资总概算 | 100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42.5万 | 比例 | 0.43% |
实际总投资 | 1000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42.5万 | 比例 | 0.43% |
验收监测依据 |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2017.10); 4、《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鄂环[1996]41号); 5、《 (略) 智能玻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6); 6、《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关于 (略) 智能玻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废水排放标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废气排放标准: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非*烷总烃:4.0mg/m3);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限值要求。 噪声排放标准:厂界环境噪声执行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排放执行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13 年修改)中Ⅰ类场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及 2013 年修改单。 | ||||
总量控制指标 | 根据国家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以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的特点,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5t/a,氨氮:0.005t/a。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智能玻璃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浠水县散花示范园区高山路南侧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10000万元 项目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浠水县散花工业园,主要建设1栋办公楼,2栋生产车间,主要生产中空玻璃及夹胶玻璃,年产玻璃150万平方米。该项目占地面积40000m2,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42.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公司于**日、12月07日委托湖北 (略) 对项目废水、厂界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了监测,公司根据监测结果及厂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二、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项目组成见下表 。 表2.1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具体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2.2 项目产品规模一览表
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 表2.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基胶:是以聚异*烯为主要基料的单组份、无溶剂密封胶。该产品具有优异的抗紫外光老化、极低的水蒸气透过率和对玻璃与金属有良好的粘接强度等特点。已大量用于中空玻璃的内道密封,其技术性能居国内先进。 分子筛:硅酸盐化合物。分子筛干燥剂一种人工合成且对水分子有较强吸附性的干燥剂产品。分子筛的孔径大小可以通过加工工艺的不同来控制,除了吸附水汽,它还可以吸附其他气体。它可以同时吸附中空玻璃中的水分和残留有机物,使中空玻璃即使在非常低的温度下仍然保持光洁透明,充分降低中空玻璃因为季节和昼夜温差变化所承受的强大内外压力差,彻底解决普通中空玻璃干燥剂易使普通中空玻璃膨胀或收缩导致的扭曲破碎问题,充分延长中空玻璃的使用寿命。中空玻璃分子筛的用途主要为:吸收中空玻璃中的水分,干燥作用;与中空玻璃铝条、密封胶等合理配合,保障中空玻璃节能作用;抗凝霜作用、清洁作用。 硅酮胶:是以聚二*基硅氧烷为主要原料,辅以交联剂、填料、增塑剂、偶联剂、催化剂在真空状态下混合而成的膏状物,在室温下通过与空气中的水发生应固化形成弹性硅橡胶。硅酮玻璃胶的粘接力强,拉伸强度大,同时又具有耐候性、抗振性,和防潮、抗臭气和适应冷热变化大的特点。双组份硅酮胶是指硅酮胶分成A\B两组,任何一组单独存在都不能形成固化,但两组胶浆一旦混合就产生固化。 PVB胶膜:PVB全称聚*烯醇缩*醛,是用试剂盐酸作催化剂使正*醛与聚*烯醇纯水溶液进行缩合反应而成的合成树脂,具有很高的粘结性能,属于可燃物质。玻璃化温度57℃、软化温度60-75℃,加热到100℃以后才发生挥发分解,在200-240℃时几乎完全分解。广泛应用于夹层玻璃,当玻璃由于外力作用破碎后,碎片与胶膜紧紧站在一起,不会脱落。其主要成分为:*烯、PVB树脂和增塑剂。 4、项目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2.4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该项目位于浠水县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北侧 110m 为邱家湾,东侧为空地,南侧 50m 为唐家湾,西侧 50m 为唐家湾。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项目周边关系图见附图 2。 四、公用工程 6.1给水 由工业园自来水管网统一给水,供应厂区生活用水、食堂用水、生产用水。 (1)生活用水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生活用水量约为1350m3/a,生活污水排水量1080m3/a。 (2)食堂用水 本项目设置员工食堂负责员工用餐,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及员工安排,食堂用水量为900m3/a,食堂排水量为720m3/a。 (3)打磨清洗水 ①钻孔、磨边用水:本项目玻璃钻孔、磨边工序采用湿式作业,主要目的是降低磨口温度和避免粉尘产生。生产过程中磨边用水量2t/d,环评要求在设备下方设置集水槽,磨边过程产生废水经由集水槽收集后排至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磨边过程中水分损失按照20%计,则磨边工序日补充用水量为0.4t/d,年消耗量为120t/a。 ②清洗用水:玻璃原片及磨边后的玻璃制品经由清洗机清洗,清洗机自带1m3的循环水箱,清洗用水循环使用,清洗后通过清洗机自带风刀进行风干,清洗过程中20%的水分被玻璃制品带走,日补充水量0.2t/d,即60t/a,循环水箱内的清洗水每15日更换一次,年消耗用水量20t/a,则清洗工序年用水量为80t/a。更换的清洗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作为补充水进入钻孔、磨边工序使用。 表2.5 项目用水量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室外雨水口、室外 (略) 政雨水管网;目前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经预 (略) 政管网,由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长江,打磨废水经沉淀后回用。 项目用水、排水情况见下表,水平衡图见下图。 表 2.6 项目主要用水、排水一览表
图 2.1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 五、生产制度与劳动定员 本项目定员50人,厂区住宿员工20人,设员工食堂,每天就餐人次150人次,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3班,每班8h。 |
一、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附示意图):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见下图。 (一)中空玻璃 图3.1 中空玻璃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说明: 项目生产中空玻璃是将两片或两片以上的平行钢化玻璃周边用铝条隔开,四周用密封胶密封,使玻璃层间形成由干燥空气填充腔体的玻璃产品。中空玻璃生产用的原料钢化玻璃,均为外购。 (1)制框:按照产品需求将铝条切割后制成矩形或异型框。此过程使用铝条切割机,主要污染物为铝条边角料和噪声。铝条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 (2)灌装干燥剂:分子筛灌装机享用钻头在铝框上钻孔,然后灌注分子筛(干燥剂),钻孔处用少量*基胶密封。 (3)打胶:加工好的铝框进行*基胶涂布,涂布前应根据铝框尺寸对*基胶涂布机出胶口尺寸进行调整保证*基胶均匀的涂布在铝框上。铝框插件处必须完全涂布填塞以保证密封性。涂好*基胶的铝框挂在铝框输送机上等待上框、合片。此过程使用*基胶涂布机、铝框输送机,主要污染物为噪声、有机废气、废胶及包装桶。 (4)上框、合片:将加工好的铝框和玻璃片送入自动合片机内,自动合片机通过定位系统将玻璃、铝框准确定位,使铝框和玻璃均匀、紧密粘结。 (5)补胶:合片后铝框外边部和玻璃边部应有5-7cm的距离,用于涂第二道密封胶。使用全自动打胶机将装有A、B组分公交压力指示表,出胶压力连续可调,可以使硅酮胶均匀注入玻璃封胶区,完全填实铝框两侧。此过程使用全自动打胶机,主要污染物为噪声、有机废气、废胶及包装桶。 (6)检验:检验合格品入库待售,不合格品在场地堆存,定期返回玻璃厂回收利用,制造原料玻璃 (二)夹胶玻璃 图3.2夹胶玻璃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说明: (1)夹胶:在两层玻璃间放入切割好的PVB胶膜。 (2)辊压:夹胶后平压机辊压,尽可能的排出中间的空气。 (3)固化:经过夹胶处理的玻璃片进入高压釜加热,施以较大的均匀压力(工作压力1.25MPa)和较高温度,使胶片软化,以彻底排除气体和使玻片与PVB膜完全粘合、透明。本项目高压釜采用电加热,同时PVB只加热到软化温度(60-75℃),未达到其分解温度(200-240℃)。此过程使用高压釜,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 (4)检验:检验合格品入库待售,不合格品在场地堆存,定期返回玻璃厂回收利用,制造原料玻璃。 本项目产污一览表见下表: 根据初步分析和建设方提供的资料,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主要污染因子见下表。 表3.1项目运营期污染因子汇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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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污染源、环保措施和排放去向 (1)废气 项目营运期改进加工工艺,玻璃中间夹胶原料改用环保型树脂PVB中间膜,挥发性气体大大减少,采用密闭装置、厂房、车间等措施后,项目夹胶玻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非*烷总烃:4.0mg/m3)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气主要来自食堂油烟。项目食堂油烟采取去除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经15m高烟道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标准要求;项目生产线产生的VOCs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打磨清洗废水沉 淀后全部回用;初期雨水经雨水管 (略) 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 入长江,为间接排放。 (3)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各机械加工产生的噪声、各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应采取将设备置于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震,搞好厂区绿化等措施,设备噪声经衰减后,各边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3 类。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3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 废玻璃产生量约 6t/a,废玻璃渣产生量约为 0.1t/a,收集后厂家回收;废铝条产生量约为 0.3t/a,收集后外售。一般固体废物应在一般固废储间暂存, (略) 回收利用; 废胶产生量约为 0.02t/a,废胶包装桶产生量约为 0.2t/a,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应建设专用贮存设施,且该设施应采取硬化、防渗、防雨、导流、标识、专人看管等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应全部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主要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 4.1 主要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本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42.5万元人民币,占项目总投资的0.43%,具体投资见下表: 表4.2环保设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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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料收集、实地踏勘论证的方法,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为依据,对项目污染源及其环保设施进行监测、检查和验收。 (一)废气排放源及其环保设施监测 详见下表。 表5.1 废气排放源监测内容
详见下表。 表5.2 噪声监测内容
详见下表。 表5.3 废水排放源监测内容
一、 监测分析方法 各监测因子的监测分析方法见下表。 表5.4 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本次检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 2、参与本次监测人员均持有相关监测项目上岗资格证书; 3、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监测技术规范,采用全程序空白、平行样、有证标准样品等措施实施质量控制,本次实验室分析质控数据均合格; 4、本次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或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5、本次所用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均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6、监测数据和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 |
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废水、无组织废气、噪声。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调查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日-7日, (略) 对生产车间的工况进行监督,夹胶玻璃车间生产线生产负荷为90%、85%;**日-7日,中空玻璃车间生产线生产负荷为88%、8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条件要求。具体生产负荷见下表。 表6.1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1)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在厂界设 4个监测点位,上风向 1 个点位,下风向 3个点位,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 4。 监测频次:连续 2 天,每天 3 次。 监测因子:非*烷总烃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 。 表6.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日-07日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四个监测点非*烷总烃最大值为2.7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非*烷总烃:4.0mg/m3)。 (3)噪声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噪声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在厂界四周外 1m 处设 4 个噪声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 4。 监测频次:连续 2 天,每天昼夜间各一次。 监测因子:厂界噪声 2、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6.4 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日-7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1#—▲4#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4-57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4-46dB(A),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废水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废水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在厂内废水总排口设1个监测点位。废水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4。 监测频次:连续2天,每天取4次样。 监测因子: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 2、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 废水监测结果见下表 。 表 6.5 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日-7日废水监测结果表明,厂内总排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
1、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表7.1 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 (略) 智能玻璃深加工项目环保设施齐全,项目营运期改进加工工艺,玻璃中间夹胶原料改用环保型树脂PVB中间膜,挥发性气体大大减少,采用密闭装置、厂房、车间等措施后,项目夹胶玻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玻璃角料、不合格玻璃产品、铝条切割废料、沉淀池沉淀的玻璃渣、废胶和废胶桶、生活垃圾。废玻璃角料、不合格玻璃产品、玻璃渣收集后全部返回生产厂家作为原料回用;铝条切割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胶和废胶桶存储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主要高噪设备已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项目不仅制定与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相关的规章制度,还安排专人对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能保证项目运行期间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4、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检查: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玻璃角料、不合格玻璃产品、铝条切割废料、沉淀池沉淀的玻璃渣、废胶和废胶桶、生活垃圾。废玻璃角料、不合格玻璃产品、玻璃渣收集后全部返回生产厂家作为原料回用;铝条切割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胶和废胶桶存储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 项目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厂区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执行。 |
1、验收监测结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该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监测期间,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四个监测点非*烷总烃最大值为2.7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非*烷总烃:4.0mg/m3)。 (3)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主要排放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废水监测结果表明,厂内总排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4)噪声监测结果表明,▲1#—▲4#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4-57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4-46dB(A),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玻璃角料、不合格玻璃产品、铝条切割废料、沉淀池沉淀的玻璃渣、废胶和废胶桶、生活垃圾。废玻璃角料、不合格玻璃产品、玻璃渣收集后全部返回生产厂家作为原料回用;铝条切割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胶和废胶桶存储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一般固废堆场与危废暂存间分开设置,定期清运。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应严格按照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污染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要求建设。 2、结论 根据现场验收检查和监测结果,《 (略) 智能玻璃深加工项目》未超出环境影响评价时确定的生产规模和工艺线路,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时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该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4、日常环境管理要求 (1)现场的日常环境管理 ①设专人进行环保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并记录设施运行情况; ②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设备保养,维修,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达标排放; ③危险废物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处置。 (2)日常环境监测 项目在运行期应实行环境监测,以验证环境影响的实际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定期监测可委托有监测资质单位进行。监测计划如下表: 表8.1 日常废气、噪声监测方案一览表 表8.2 日常废水监测方案一览表 |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略) 智能玻璃深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浠水县散花镇散花路11-228号 | |||||||||||||||||||
建设单位 | (略) | 邮政编码 | * | 联系电话 | |||||||||||||||||||
行业类别 | 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改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19年7月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19年10月 | ||||||||||||||||
设计生产能力 | 夹胶玻璃*m2/a 中空玻璃*m2/a | 实际生产能力 | 夹胶玻璃*m2/a 中空玻璃*m2 /a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000 | 环保投资概算(万元) | 42.5 | 比例 | 0.43%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42.5 | 比例 | 0.43%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环评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批准文号 | 浠环函[2019]39号 | 批准时间 | ** | 环评单位 | 湖北 (略) |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湖北 (略) |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
废水治理(万元) | 15 | 废气治理(万元) | 6.5 | 噪声治理(万元) | 5 | 固废治理(万元) | 16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它(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7200小时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 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化学需氧量 | |||||||||||||||||||||||
氨氮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
烟尘 | |||||||||||||||||||||||
氮氧化物 | |||||||||||||||||||||||
工业粉尘 | |||||||||||||||||||||||
工业固体废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 物 | |||||||||||||||||||||||
建设项目名称 | (略) 智能玻璃深加工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略) |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R 改扩建£ 技改£ 迁建£(划R) | ||||
主要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 | 主要产品:玻璃 设计生产能力:夹胶玻璃*m2/a 中空玻璃*m2/a 实际生产能力:夹胶玻璃*m2/a 中空玻璃*m2/a | ||||
环评时间 | 2019年6月 | ||||
现场监测时间 | 2022年12月 | ||||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湖北 (略) | ||
投资总概算 | 100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42.5万 | 比例 | 0.43% |
实际总投资 | 1000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42.5万 | 比例 | 0.43% |
验收监测依据 |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2017.10); 4、《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鄂环[1996]41号); 5、《 (略) 智能玻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6); 6、《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关于 (略) 智能玻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废水排放标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废气排放标准: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非*烷总烃:4.0mg/m3);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限值要求。 噪声排放标准:厂界环境噪声执行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排放执行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13 年修改)中Ⅰ类场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及 2013 年修改单。 | ||||
总量控制指标 | 根据国家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以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的特点,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5t/a,氨氮:0.005t/a。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智能玻璃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浠水县散花示范园区高山路南侧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10000万元 项目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浠水县散花工业园,主要建设1栋办公楼,2栋生产车间,主要生产中空玻璃及夹胶玻璃,年产玻璃150万平方米。该项目占地面积40000m2,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42.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公司于**日、12月07日委托湖北 (略) 对项目废水、厂界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了监测,公司根据监测结果及厂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二、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项目组成见下表 。 表2.1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具体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2.2 项目产品规模一览表
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 表2.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基胶:是以聚异*烯为主要基料的单组份、无溶剂密封胶。该产品具有优异的抗紫外光老化、极低的水蒸气透过率和对玻璃与金属有良好的粘接强度等特点。已大量用于中空玻璃的内道密封,其技术性能居国内先进。 分子筛:硅酸盐化合物。分子筛干燥剂一种人工合成且对水分子有较强吸附性的干燥剂产品。分子筛的孔径大小可以通过加工工艺的不同来控制,除了吸附水汽,它还可以吸附其他气体。它可以同时吸附中空玻璃中的水分和残留有机物,使中空玻璃即使在非常低的温度下仍然保持光洁透明,充分降低中空玻璃因为季节和昼夜温差变化所承受的强大内外压力差,彻底解决普通中空玻璃干燥剂易使普通中空玻璃膨胀或收缩导致的扭曲破碎问题,充分延长中空玻璃的使用寿命。中空玻璃分子筛的用途主要为:吸收中空玻璃中的水分,干燥作用;与中空玻璃铝条、密封胶等合理配合,保障中空玻璃节能作用;抗凝霜作用、清洁作用。 硅酮胶:是以聚二*基硅氧烷为主要原料,辅以交联剂、填料、增塑剂、偶联剂、催化剂在真空状态下混合而成的膏状物,在室温下通过与空气中的水发生应固化形成弹性硅橡胶。硅酮玻璃胶的粘接力强,拉伸强度大,同时又具有耐候性、抗振性,和防潮、抗臭气和适应冷热变化大的特点。双组份硅酮胶是指硅酮胶分成A\B两组,任何一组单独存在都不能形成固化,但两组胶浆一旦混合就产生固化。 PVB胶膜:PVB全称聚*烯醇缩*醛,是用试剂盐酸作催化剂使正*醛与聚*烯醇纯水溶液进行缩合反应而成的合成树脂,具有很高的粘结性能,属于可燃物质。玻璃化温度57℃、软化温度60-75℃,加热到100℃以后才发生挥发分解,在200-240℃时几乎完全分解。广泛应用于夹层玻璃,当玻璃由于外力作用破碎后,碎片与胶膜紧紧站在一起,不会脱落。其主要成分为:*烯、PVB树脂和增塑剂。 4、项目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2.4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该项目位于浠水县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北侧 110m 为邱家湾,东侧为空地,南侧 50m 为唐家湾,西侧 50m 为唐家湾。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项目周边关系图见附图 2。 四、公用工程 6.1给水 由工业园自来水管网统一给水,供应厂区生活用水、食堂用水、生产用水。 (1)生活用水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生活用水量约为1350m3/a,生活污水排水量1080m3/a。 (2)食堂用水 本项目设置员工食堂负责员工用餐,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及员工安排,食堂用水量为900m3/a,食堂排水量为720m3/a。 (3)打磨清洗水 ①钻孔、磨边用水:本项目玻璃钻孔、磨边工序采用湿式作业,主要目的是降低磨口温度和避免粉尘产生。生产过程中磨边用水量2t/d,环评要求在设备下方设置集水槽,磨边过程产生废水经由集水槽收集后排至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磨边过程中水分损失按照20%计,则磨边工序日补充用水量为0.4t/d,年消耗量为120t/a。 ②清洗用水:玻璃原片及磨边后的玻璃制品经由清洗机清洗,清洗机自带1m3的循环水箱,清洗用水循环使用,清洗后通过清洗机自带风刀进行风干,清洗过程中20%的水分被玻璃制品带走,日补充水量0.2t/d,即60t/a,循环水箱内的清洗水每15日更换一次,年消耗用水量20t/a,则清洗工序年用水量为80t/a。更换的清洗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作为补充水进入钻孔、磨边工序使用。 表2.5 项目用水量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室外雨水口、室外 (略) 政雨水管网;目前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经预 (略) 政管网,由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长江,打磨废水经沉淀后回用。 项目用水、排水情况见下表,水平衡图见下图。 表 2.6 项目主要用水、排水一览表
图 2.1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 五、生产制度与劳动定员 本项目定员50人,厂区住宿员工20人,设员工食堂,每天就餐人次150人次,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3班,每班8h。 |
一、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附示意图):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见下图。 (一)中空玻璃 图3.1 中空玻璃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说明: 项目生产中空玻璃是将两片或两片以上的平行钢化玻璃周边用铝条隔开,四周用密封胶密封,使玻璃层间形成由干燥空气填充腔体的玻璃产品。中空玻璃生产用的原料钢化玻璃,均为外购。 (1)制框:按照产品需求将铝条切割后制成矩形或异型框。此过程使用铝条切割机,主要污染物为铝条边角料和噪声。铝条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 (2)灌装干燥剂:分子筛灌装机享用钻头在铝框上钻孔,然后灌注分子筛(干燥剂),钻孔处用少量*基胶密封。 (3)打胶:加工好的铝框进行*基胶涂布,涂布前应根据铝框尺寸对*基胶涂布机出胶口尺寸进行调整保证*基胶均匀的涂布在铝框上。铝框插件处必须完全涂布填塞以保证密封性。涂好*基胶的铝框挂在铝框输送机上等待上框、合片。此过程使用*基胶涂布机、铝框输送机,主要污染物为噪声、有机废气、废胶及包装桶。 (4)上框、合片:将加工好的铝框和玻璃片送入自动合片机内,自动合片机通过定位系统将玻璃、铝框准确定位,使铝框和玻璃均匀、紧密粘结。 (5)补胶:合片后铝框外边部和玻璃边部应有5-7cm的距离,用于涂第二道密封胶。使用全自动打胶机将装有A、B组分公交压力指示表,出胶压力连续可调,可以使硅酮胶均匀注入玻璃封胶区,完全填实铝框两侧。此过程使用全自动打胶机,主要污染物为噪声、有机废气、废胶及包装桶。 (6)检验:检验合格品入库待售,不合格品在场地堆存,定期返回玻璃厂回收利用,制造原料玻璃 (二)夹胶玻璃 图3.2夹胶玻璃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说明: (1)夹胶:在两层玻璃间放入切割好的PVB胶膜。 (2)辊压:夹胶后平压机辊压,尽可能的排出中间的空气。 (3)固化:经过夹胶处理的玻璃片进入高压釜加热,施以较大的均匀压力(工作压力1.25MPa)和较高温度,使胶片软化,以彻底排除气体和使玻片与PVB膜完全粘合、透明。本项目高压釜采用电加热,同时PVB只加热到软化温度(60-75℃),未达到其分解温度(200-240℃)。此过程使用高压釜,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 (4)检验:检验合格品入库待售,不合格品在场地堆存,定期返回玻璃厂回收利用,制造原料玻璃。 本项目产污一览表见下表: 根据初步分析和建设方提供的资料,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主要污染因子见下表。 表3.1项目运营期污染因子汇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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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污染源、环保措施和排放去向 (1)废气 项目营运期改进加工工艺,玻璃中间夹胶原料改用环保型树脂PVB中间膜,挥发性气体大大减少,采用密闭装置、厂房、车间等措施后,项目夹胶玻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非*烷总烃:4.0mg/m3)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气主要来自食堂油烟。项目食堂油烟采取去除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经15m高烟道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标准要求;项目生产线产生的VOCs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打磨清洗废水沉 淀后全部回用;初期雨水经雨水管 (略) 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 入长江,为间接排放。 (3)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各机械加工产生的噪声、各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应采取将设备置于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震,搞好厂区绿化等措施,设备噪声经衰减后,各边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3 类。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3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外排。 废玻璃产生量约 6t/a,废玻璃渣产生量约为 0.1t/a,收集后厂家回收;废铝条产生量约为 0.3t/a,收集后外售。一般固体废物应在一般固废储间暂存, (略) 回收利用; 废胶产生量约为 0.02t/a,废胶包装桶产生量约为 0.2t/a,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应建设专用贮存设施,且该设施应采取硬化、防渗、防雨、导流、标识、专人看管等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应全部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主要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 4.1 主要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本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42.5万元人民币,占项目总投资的0.43%,具体投资见下表: 表4.2环保设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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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料收集、实地踏勘论证的方法,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为依据,对项目污染源及其环保设施进行监测、检查和验收。 (一)废气排放源及其环保设施监测 详见下表。 表5.1 废气排放源监测内容
详见下表。 表5.2 噪声监测内容
详见下表。 表5.3 废水排放源监测内容
一、 监测分析方法 各监测因子的监测分析方法见下表。 表5.4 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本次检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 2、参与本次监测人员均持有相关监测项目上岗资格证书; 3、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监测技术规范,采用全程序空白、平行样、有证标准样品等措施实施质量控制,本次实验室分析质控数据均合格; 4、本次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或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5、本次所用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均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6、监测数据和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 |
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废水、无组织废气、噪声。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调查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日-7日, (略) 对生产车间的工况进行监督,夹胶玻璃车间生产线生产负荷为90%、85%;**日-7日,中空玻璃车间生产线生产负荷为88%、8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条件要求。具体生产负荷见下表。 表6.1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1)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在厂界设 4个监测点位,上风向 1 个点位,下风向 3个点位,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 4。 监测频次:连续 2 天,每天 3 次。 监测因子:非*烷总烃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 。 表6.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日-07日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四个监测点非*烷总烃最大值为2.7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非*烷总烃:4.0mg/m3)。 (3)噪声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噪声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在厂界四周外 1m 处设 4 个噪声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 4。 监测频次:连续 2 天,每天昼夜间各一次。 监测因子:厂界噪声 2、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6.4 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日-7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1#—▲4#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4-57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4-46dB(A),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废水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废水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在厂内废水总排口设1个监测点位。废水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4。 监测频次:连续2天,每天取4次样。 监测因子: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 2、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 废水监测结果见下表 。 表 6.5 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日-7日废水监测结果表明,厂内总排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
1、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表7.1 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 (略) 智能玻璃深加工项目环保设施齐全,项目营运期改进加工工艺,玻璃中间夹胶原料改用环保型树脂PVB中间膜,挥发性气体大大减少,采用密闭装置、厂房、车间等措施后,项目夹胶玻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玻璃角料、不合格玻璃产品、铝条切割废料、沉淀池沉淀的玻璃渣、废胶和废胶桶、生活垃圾。废玻璃角料、不合格玻璃产品、玻璃渣收集后全部返回生产厂家作为原料回用;铝条切割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胶和废胶桶存储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主要高噪设备已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项目不仅制定与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相关的规章制度,还安排专人对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能保证项目运行期间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4、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检查: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玻璃角料、不合格玻璃产品、铝条切割废料、沉淀池沉淀的玻璃渣、废胶和废胶桶、生活垃圾。废玻璃角料、不合格玻璃产品、玻璃渣收集后全部返回生产厂家作为原料回用;铝条切割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胶和废胶桶存储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 项目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厂区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执行。 |
1、验收监测结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该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监测期间,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四个监测点非*烷总烃最大值为2.7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非*烷总烃:4.0mg/m3)。 (3)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主要排放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废水监测结果表明,厂内总排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4)噪声监测结果表明,▲1#—▲4#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4-57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4-46dB(A),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玻璃角料、不合格玻璃产品、铝条切割废料、沉淀池沉淀的玻璃渣、废胶和废胶桶、生活垃圾。废玻璃角料、不合格玻璃产品、玻璃渣收集后全部返回生产厂家作为原料回用;铝条切割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胶和废胶桶存储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一般固废堆场与危废暂存间分开设置,定期清运。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应严格按照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污染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要求建设。 2、结论 根据现场验收检查和监测结果,《 (略) 智能玻璃深加工项目》未超出环境影响评价时确定的生产规模和工艺线路,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时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该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4、日常环境管理要求 (1)现场的日常环境管理 ①设专人进行环保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并记录设施运行情况; ②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设备保养,维修,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达标排放; ③危险废物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处置。 (2)日常环境监测 项目在运行期应实行环境监测,以验证环境影响的实际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定期监测可委托有监测资质单位进行。监测计划如下表: 表8.1 日常废气、噪声监测方案一览表 表8.2 日常废水监测方案一览表 |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略) 智能玻璃深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浠水县散花镇散花路11-228号 | |||||||||||||||||||
建设单位 | (略) | 邮政编码 | * | 联系电话 | |||||||||||||||||||
行业类别 | 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改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19年7月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19年10月 | ||||||||||||||||
设计生产能力 | 夹胶玻璃*m2/a 中空玻璃*m2/a | 实际生产能力 | 夹胶玻璃*m2/a 中空玻璃*m2 /a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000 | 环保投资概算(万元) | 42.5 | 比例 | 0.43%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42.5 | 比例 | 0.43%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环评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批准文号 | 浠环函[2019]39号 | 批准时间 | ** | 环评单位 | 湖北 (略) |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湖北 (略) |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
废水治理(万元) | 15 | 废气治理(万元) | 6.5 | 噪声治理(万元) | 5 | 固废治理(万元) | 16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它(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7200小时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 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化学需氧量 | |||||||||||||||||||||||
氨氮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
烟尘 | |||||||||||||||||||||||
氮氧化物 | |||||||||||||||||||||||
工业粉尘 | |||||||||||||||||||||||
工业固体废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 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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