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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城口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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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城口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日—**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禹田花园2栋8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1

城口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城口县高燕镇星光村青龙坪

城口县殡葬服务中心

重庆精创 (略)

本工程为城口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含城口县火化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等,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0400m2,总建筑面积8999.8 平方米,设有殡仪服务中心、业务楼、食堂、骨灰堂、火化馆等。项目建成后提供火化遗体800具/a的服务能力。建设总投资112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45%。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火化废气、遗物焚烧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柴油发电机废气。

火化废气、焚烧废气采用“急冷+火星捕捉器+全干法脱硫脱酸+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组合废气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的火化尾气、焚烧废气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净化后经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附近绿化带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管道引至屋顶排放。废气采取上述有效措施治理后,均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殡葬污水,污水量约为7.86立方米/日(2868.90t/a),水中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SS、NH3-N、TP、动植物油、LAS。项目建成后,污水和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不会改变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与殡葬污水一并排入新建的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0m3/d,位于项目东南侧,采用“隔油+化粪池+格栅+调节+A2/O+A/O +消毒”工艺,深度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标准经管道(长约800m,DN100)排入坪坝河,排污口位于支流与坪坝河交会口下游约50m处;食堂含油废水先经食堂全自动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

(3)噪声

拟建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火化设备、音响设备、冷藏柜(棺)压缩机、柴油发电机、消防水泵、风机、空调外机等,设备噪声的源强一般在70~90dB(A)之间,空调外机为室外声源,其余均为室内声源。

本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厂房隔声、减振、消音、合理布局;安装具有消声、低压损、防雨、易于大面积安装等功能的通风消声百叶窗。

(4)固废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固体废物:遗体清理废物、火化残余物、废活性炭。

治理措施:①设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经收集 (略) 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设在食堂-1F操作间设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相关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②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火化馆东面和殡仪服务中心大楼-1F西侧,用于废活性炭、除尘飞灰和遗体清理废物的暂存,面积约10m2,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分区存放,用标签明示危险废物种类,在堆放场地处设置标志,满足“四防要求”;废活性炭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格执行危废联单转移制度,定期清理;骨灰残渣与其余火化残余物分类收集,放入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遗体清理废物装入专门容器内定期送往医疗废物处置场。

③污水处理站污泥,每年清掏一次,经脱水和石灰就地消毒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地下水、土壤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NH3-N和动植物油,不涉及重金属及持久性污染物,亦不涉及剧毒化学品。同时,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区域及油品存储区设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等标准执行,危废暂存间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08-*-04-01-*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日—**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禹田花园2栋8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1

城口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城口县高燕镇星光村青龙坪

城口县殡葬服务中心

重庆精创 (略)

本工程为城口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含城口县火化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等,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0400m2,总建筑面积8999.8 平方米,设有殡仪服务中心、业务楼、食堂、骨灰堂、火化馆等。项目建成后提供火化遗体800具/a的服务能力。建设总投资112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45%。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火化废气、遗物焚烧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柴油发电机废气。

火化废气、焚烧废气采用“急冷+火星捕捉器+全干法脱硫脱酸+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组合废气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的火化尾气、焚烧废气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净化后经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附近绿化带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管道引至屋顶排放。废气采取上述有效措施治理后,均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殡葬污水,污水量约为7.86立方米/日(2868.90t/a),水中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SS、NH3-N、TP、动植物油、LAS。项目建成后,污水和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不会改变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与殡葬污水一并排入新建的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0m3/d,位于项目东南侧,采用“隔油+化粪池+格栅+调节+A2/O+A/O +消毒”工艺,深度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标准经管道(长约800m,DN100)排入坪坝河,排污口位于支流与坪坝河交会口下游约50m处;食堂含油废水先经食堂全自动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

(3)噪声

拟建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火化设备、音响设备、冷藏柜(棺)压缩机、柴油发电机、消防水泵、风机、空调外机等,设备噪声的源强一般在70~90dB(A)之间,空调外机为室外声源,其余均为室内声源。

本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厂房隔声、减振、消音、合理布局;安装具有消声、低压损、防雨、易于大面积安装等功能的通风消声百叶窗。

(4)固废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固体废物:遗体清理废物、火化残余物、废活性炭。

治理措施:①设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经收集 (略) 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设在食堂-1F操作间设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相关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②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火化馆东面和殡仪服务中心大楼-1F西侧,用于废活性炭、除尘飞灰和遗体清理废物的暂存,面积约10m2,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分区存放,用标签明示危险废物种类,在堆放场地处设置标志,满足“四防要求”;废活性炭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格执行危废联单转移制度,定期清理;骨灰残渣与其余火化残余物分类收集,放入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遗体清理废物装入专门容器内定期送往医疗废物处置场。

③污水处理站污泥,每年清掏一次,经脱水和石灰就地消毒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地下水、土壤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NH3-N和动植物油,不涉及重金属及持久性污染物,亦不涉及剧毒化学品。同时,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区域及油品存储区设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等标准执行,危废暂存间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0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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