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鑫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加工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贵州鑫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加工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 (略) 生产加工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贵州 (略) 生产加工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平坝区夏云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贵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沛恒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平坝区夏云工业园,租用已建好厂房进行生产,新建3条塑料薄膜自动化生产线,建成后年产1000吨塑料薄膜。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产生的其它固体废物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吹膜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非*烷总烃呈无组织排放,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异味气体(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运营期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及夏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夏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运营期不合格产品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旧物回收企业,严禁随意丢弃。一般废物暂存点,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有关要求设置,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堆场应做水泥地面和围堰,并设置棚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止雨水的冲刷及防渗漏等措施。废机油和废活性炭采用专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五)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 (略) 生产加工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贵州 (略) 生产加工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平坝区夏云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贵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沛恒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平坝区夏云工业园,租用已建好厂房进行生产,新建3条塑料薄膜自动化生产线,建成后年产1000吨塑料薄膜。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产生的其它固体废物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吹膜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非*烷总烃呈无组织排放,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异味气体(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运营期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及夏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夏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运营期不合格产品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旧物回收企业,严禁随意丢弃。一般废物暂存点,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有关要求设置,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堆场应做水泥地面和围堰,并设置棚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止雨水的冲刷及防渗漏等措施。废机油和废活性炭采用专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五)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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