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8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8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吉华401探井勘探项目 | 阿左旗敖伦布拉格镇查干德日斯嘎查 | 中国石 (略) 华北油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该项目位于阿左旗敖伦布拉格镇查干德日斯嘎查。占地面积13478m2,其中井场占地面积7000m2,进场道路占地面积6478m2,勘探期为40天,设计井深1050m,试油期采出液直接拉运至吉兰泰联合站进行原油处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封井作业、储运工程及相应地面配套设施等,公用工程包括供电工程(柴油发电机)、供水工程、供暖工程(电采暖)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地下水防治、固废处理、噪声治理及生态恢复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生态恢复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5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5万元,占投资的46.84%。 | 报告表 | 河北洁源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剥离表土单独堆存并采用苫盖措施,施工期钻前各项准备工作产生无组织粉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排放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需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限值要求。油气试采及集输过程中应采用密闭集输流程,并设置各类切断阀系统;装车过程必须采用密闭装车流程;油罐车运输过程中确保油罐全程密闭;对装车系统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应确保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伴生气采用8m高火炬就地燃烧,燃烧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试采产生直接拉运至吉兰泰联合站进行原油处理,无采出水产生;钻井泥浆经随钻不落地工艺处理后,固液分离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完钻阶段固液分离产生的钻井废水用于其他钻井工程的钻井液的配置,最后不能回用的钻井废水、洗井废水由罐车拉运至吉兰泰联合站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合格后回注采油层,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项目钻进及固井各工段要以封隔井下地下含水层为原则,通过采取井筒套管、水泥固井等有效措施,防止下钻过程中污染地下水。对污油罐、井口、柴油罐区、泥浆不落地装置区、事故水池、采出液存放罐及涉水沟管应按《报告表》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地表积水。并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等情况对项目周边地下水造成污染。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各施工时间段的作业噪声限值,钻井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应确保产生钻井泥浆为水基泥浆,钻井泥浆经随钻不落地工艺处理后,产生的固相部分运至阿拉善盟 (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理。储运过程产生的落地油连同地表20cm厚土壤均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收集后,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井场污油罐内,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剥离表土单独堆存,用于完井后生态恢复。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定期拉运至敖伦布拉格镇环卫部门处理。 5、按《报告表》边开发、边治理的要求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应严格执行施工、运营期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不得在道路、井场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确保征地区域以外的植被不被破坏。勘探期结束后,若不具备开采价值,应对井口采取永久封井措施,随即以当地乡土植被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若具有开采价值,需另行履行环保手续。 6、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
2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尔嘎勒赛罕镇巴兴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尔嘎勒赛罕镇巴兴图嘎查 |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该项目位于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尔嘎勒赛罕镇巴兴图嘎查。项目在现有矿区内新增一条备用10万m3/a破碎筛分系统,在原生产线检修期间进行生产,与现有生产线一备一用。现有20万m3/a生产规模不变化。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破碎筛分车间(占地3000m2)、现有露天堆场全封闭改造。其余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5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投资的19.7%。 | 报告表 | 内蒙古博海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矿石破碎、筛分工序应采取有效的集尘、降尘措施,确保净化后的废气经新增的车间15m高排气筒及厂界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收集到污水收集罐,定期拉送至嘉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除尘灰暂存于厂内成品库内,集中收集后外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由维修人员直接带走,不在厂内贮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服务期满后,需对地表扰动区域以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生态恢复,以当地乡土植被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
邮政编码 | *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局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窗口 | |||||||||
传真电话 | 048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吉华401探井勘探项目 | 阿左旗敖伦布拉格镇查干德日斯嘎查 | 中国石 (略) 华北油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该项目位于阿左旗敖伦布拉格镇查干德日斯嘎查。占地面积13478m2,其中井场占地面积7000m2,进场道路占地面积6478m2,勘探期为40天,设计井深1050m,试油期采出液直接拉运至吉兰泰联合站进行原油处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封井作业、储运工程及相应地面配套设施等,公用工程包括供电工程(柴油发电机)、供水工程、供暖工程(电采暖)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地下水防治、固废处理、噪声治理及生态恢复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生态恢复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5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5万元,占投资的46.84%。 | 报告表 | 河北洁源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剥离表土单独堆存并采用苫盖措施,施工期钻前各项准备工作产生无组织粉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排放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需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限值要求。油气试采及集输过程中应采用密闭集输流程,并设置各类切断阀系统;装车过程必须采用密闭装车流程;油罐车运输过程中确保油罐全程密闭;对装车系统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应确保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伴生气采用8m高火炬就地燃烧,燃烧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试采产生直接拉运至吉兰泰联合站进行原油处理,无采出水产生;钻井泥浆经随钻不落地工艺处理后,固液分离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完钻阶段固液分离产生的钻井废水用于其他钻井工程的钻井液的配置,最后不能回用的钻井废水、洗井废水由罐车拉运至吉兰泰联合站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合格后回注采油层,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项目钻进及固井各工段要以封隔井下地下含水层为原则,通过采取井筒套管、水泥固井等有效措施,防止下钻过程中污染地下水。对污油罐、井口、柴油罐区、泥浆不落地装置区、事故水池、采出液存放罐及涉水沟管应按《报告表》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地表积水。并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等情况对项目周边地下水造成污染。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各施工时间段的作业噪声限值,钻井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应确保产生钻井泥浆为水基泥浆,钻井泥浆经随钻不落地工艺处理后,产生的固相部分运至阿拉善盟 (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理。储运过程产生的落地油连同地表20cm厚土壤均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收集后,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井场污油罐内,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剥离表土单独堆存,用于完井后生态恢复。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定期拉运至敖伦布拉格镇环卫部门处理。 5、按《报告表》边开发、边治理的要求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应严格执行施工、运营期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不得在道路、井场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确保征地区域以外的植被不被破坏。勘探期结束后,若不具备开采价值,应对井口采取永久封井措施,随即以当地乡土植被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若具有开采价值,需另行履行环保手续。 6、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
2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尔嘎勒赛罕镇巴兴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尔嘎勒赛罕镇巴兴图嘎查 |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该项目位于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尔嘎勒赛罕镇巴兴图嘎查。项目在现有矿区内新增一条备用10万m3/a破碎筛分系统,在原生产线检修期间进行生产,与现有生产线一备一用。现有20万m3/a生产规模不变化。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破碎筛分车间(占地3000m2)、现有露天堆场全封闭改造。其余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5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投资的19.7%。 | 报告表 | 内蒙古博海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矿石破碎、筛分工序应采取有效的集尘、降尘措施,确保净化后的废气经新增的车间15m高排气筒及厂界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收集到污水收集罐,定期拉送至嘉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除尘灰暂存于厂内成品库内,集中收集后外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由维修人员直接带走,不在厂内贮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服务期满后,需对地表扰动区域以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生态恢复,以当地乡土植被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
邮政编码 | *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局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窗口 | |||||||||
传真电话 | 0483-*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