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力格油田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宝力格油田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宝力格油田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宝力格油田产能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宝力格油田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二连分公司
项目选址: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境内
项目建设内容:①钻井工程:新钻20口采油井、4口注水井、1口水源井;②井场及站场工程:新建20口油井井场(其中包括新建单井式井场9座,双井式井场4座,三井式井场1座)、4口注水井场;对现有巴10注水站进行扩建;③管线工程:新建集油管线3.082km,掺水管线3.082km,注水管线2.836km;④配套工程: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防腐、道路等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二连分公司
联系人:李江 电话:0479-*
邮 箱:*@*q.com
通信地址: (略) 团结大街
三、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 (略) 众联 (略)
通信地址: (略) (略) 裕华西路66号海悦天地F座16层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及查阅方法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2、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七、公示起止时间
**日~**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略) 二连分公司
**日
宝力格油田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宝力格油田产能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宝力格油田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二连分公司
项目选址: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境内
项目建设内容:①钻井工程:新钻20口采油井、4口注水井、1口水源井;②井场及站场工程:新建20口油井井场(其中包括新建单井式井场9座,双井式井场4座,三井式井场1座)、4口注水井场;对现有巴10注水站进行扩建;③管线工程:新建集油管线3.082km,掺水管线3.082km,注水管线2.836km;④配套工程:配套建设自控、通信、电气、防腐、道路等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二连分公司
联系人:李江 电话:0479-*
邮 箱:*@*q.com
通信地址: (略) 团结大街
三、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 (略) 众联 (略)
通信地址: (略) (略) 裕华西路66号海悦天地F座16层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及查阅方法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2、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七、公示起止时间
**日~**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略) 二连分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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