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购买服务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略) 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相关文件精神,由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2022年部分拟出让经营性用地720全景探地视频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综合预算
3.项目概况:根据采购人要求为庐江县制作地块介绍视频服务,预算1.5万元
4.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接受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工作
6.项目单位: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联系电话:0551-*
8.报价要求: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格,总价最低价中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广告设计或者制作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需求服务内容
投标文件中需包含不少于1宗上土委会视频制作和720全景探地制作电子档材料,包含地块制作和推介地块相关配套拍摄4K素材和标注;视频介绍、视频配文撰写和配音,视频剪辑、包装、调色等效果制作等。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控制价最高为1.5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投标为废标。
2.本次招标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价格,出现两个及以上价格的为无效标。
3.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1个中标人。若最低投标价格相同,采取抽签方式确定1个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日至**日15:00前,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与迎松路交叉口处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日15:00;
2.开标地点: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会议室。
七、参与投标单位
1.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报价单、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自2020年以来,承担过为县、市级土地推介类似服务活动。
3.报价表。
4.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30分钟将相关投标资料1份装订成册密封上交,同时提交电子档文件1份(U盘),逾期不予受理。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付款方式
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服务后,经采购人考核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与迎松路交叉口处
联系人:张 工 电话:0551-*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 *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庐江县政府网站发布。
附件:报价单.doc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购买服务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略) 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相关文件精神,由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2022年部分拟出让经营性用地720全景探地视频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综合预算
3.项目概况:根据采购人要求为庐江县制作地块介绍视频服务,预算1.5万元
4.项目类别:政府购买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接受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工作
6.项目单位: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联系电话:0551-*
8.报价要求: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格,总价最低价中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广告设计或者制作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需求服务内容
投标文件中需包含不少于1宗上土委会视频制作和720全景探地制作电子档材料,包含地块制作和推介地块相关配套拍摄4K素材和标注;视频介绍、视频配文撰写和配音,视频剪辑、包装、调色等效果制作等。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控制价最高为1.5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投标为废标。
2.本次招标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价格,出现两个及以上价格的为无效标。
3.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1个中标人。若最低投标价格相同,采取抽签方式确定1个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日至**日15:00前,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与迎松路交叉口处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日15:00;
2.开标地点: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会议室。
七、参与投标单位
1.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报价单、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自2020年以来,承担过为县、市级土地推介类似服务活动。
3.报价表。
4.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30分钟将相关投标资料1份装订成册密封上交,同时提交电子档文件1份(U盘),逾期不予受理。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付款方式
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服务后,经采购人考核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与迎松路交叉口处
联系人:张 工 电话:0551-*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 *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庐江县政府网站发布。
附件:报价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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