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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对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重新评估认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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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对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重新评估认定结果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扶持和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指导意见》(宁教基﹝2019﹞220号)要求,对照《宁夏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标准和评估细则》,11月16日,红寺堡区教育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成立评估组对红寺堡区团结幼儿园等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复验,通过查看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询问等形式,从办学资质、人员配备、园舍建设、设备配置、收费管理、保教保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

12月5日,经红寺堡区教育局第11次局务会议研究,于12月6日至12月12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来信、来电、来访等有关问题或线索。现决定认定红寺堡区团结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2022年12月-2025年12月。

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1. (略) 红寺堡区团结幼儿园

2. (略) 红寺堡区希望幼儿园

3. (略) 红寺堡区小天才幼儿园

4. (略) 红寺堡区贝贝乐幼儿园

5. (略)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第一幼儿园


(略) 红寺堡区教育局

**日


附件下载: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扶持和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指导意见》(宁教基﹝2019﹞220号)要求,对照《宁夏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标准和评估细则》,11月16日,红寺堡区教育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成立评估组对红寺堡区团结幼儿园等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复验,通过查看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询问等形式,从办学资质、人员配备、园舍建设、设备配置、收费管理、保教保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

12月5日,经红寺堡区教育局第11次局务会议研究,于12月6日至12月12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来信、来电、来访等有关问题或线索。现决定认定红寺堡区团结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2022年12月-2025年12月。

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1. (略) 红寺堡区团结幼儿园

2. (略) 红寺堡区希望幼儿园

3. (略) 红寺堡区小天才幼儿园

4. (略) 红寺堡区贝贝乐幼儿园

5. (略)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第一幼儿园


(略) 红寺堡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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