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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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日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请相关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pub-message(网址)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或照片(坐标定位),另纸质报批本送三本。

项目名称

机械零部件加工

建设地点

兴化经济开发区中和路

建设单位

(略)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略) (略) 位于兴化经济开发区中和路,拟投资5050万元,购买土地,新建3栋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占地面积7425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购置卷板机、数控车床、铣床、磨床、切割机、冲床等设备,建设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机械零部件300套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师大环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接入开发区洁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大气环境:切割、打磨、抛丸粉尘废气分别经工位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2#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声环境: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焊渣、除尘灰、废液压油和生活垃圾;拟采取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排放。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项目名称

罐头食品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花溪路南、南山路西

建设单位

鼎烹世家(兴化)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鼎烹世家(兴化) (略) 位于兴化经济开发区花溪路南侧、南山路西侧调味品产业集聚区内,拟投资1000万元在现有租赁厂房内一层扩建罐头食品加工生产,占地面积4042平方米,拟购置清洗机、胶磨机、绞肉机、调配罐、缓冲罐、罐装封盖一体机、杀菌釜、水膜风干机、激光喷码机等设备建设一条罐头食品生产线,建成后预计年产180万罐罐头食品(400g/罐)。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师大环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水依托调味品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开发区洁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胥家庄西河。

大气环境:检验废气通过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经化验室独立新风系统高效过滤器(高密度纤维)处理后排放。

声环境: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检测废物、检测废液、化验室新风系统废过滤材料、废边角料、废罐、废包装材料、RO纯水机废过滤材料。本项目固废拟采取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排放。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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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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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项目名称

金属家具制品、金属门窗制品

建设地点

(略) 兴东镇西鲍工业集中区(新王)

建设单位

泰州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泰州 (略) (略) (略) 兴东镇西鲍工业集中区(新王),公司成立于**日,经营范围为五金产品批发、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门窗制造加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泰州 (略) 拟投资3000万 (略) (略) 现有厂房,建筑面积4400m2,购置喷漆房(全封闭、水性漆)、烘干房、激光切割机、刨槽机、折弯机、剪板机、氩弧焊机、电焊机、无尘电锯、拉丝机、磨机、水切割机、雕刻机等设备建设金属家具制品、金属门窗制品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800套不锈钢门、3000平方屏风、1000张茶几。

该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号:兴行审备〔2022〕46号),项目代码:2203-*-89-01-*。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江苏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有组织废气锯切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其他”排放限值;包板、拼装、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2)排放,能够保证非*烷总烃排放满足《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排放限值;打磨、切割颗粒物分别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3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其他”排放限值。

未收集到废气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改善车间空气环境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2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项目水切割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城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略) 城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横河,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切割机、磨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隔声处理、合理布局,加强对噪声设备的运行管理,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收集木屑粉尘、焊接粉尘、布袋收集金属粉尘、废木质边角料、废金属边角料、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沉淀残渣、职工生活垃圾。其中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布袋收集木屑粉尘、焊接粉尘、布袋收集金属粉尘、废木质边角料、废金属边角料、沉淀残渣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项目名称

生物质颗粒加工

建设地点

(略) 大邹镇丰乐路东侧

建设单位

(略) 万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略) 万 (略) 拟投资1500 (略) 大邹镇丰乐路东侧利用现有厂房建设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建成后年产生物质颗粒20000吨。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鑫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的废气经过有效的收集、处理措施后,破碎和制粒工序产生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烘干过程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废水:营运期废水来源于员工生活污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 COD、SS、氨氮、总磷等。建设单位拟将生活污水经微动力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排放。

噪声: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项目各类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废弃物、工作人员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物质颗粒燃烧产生的炉灰,收集尘集中收集后可回用于生物质颗粒生产车间作生物颗粒生产原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炉灰采用袋子集中收集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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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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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生物质颗粒加工

建设地点

(略) 戴窑镇青龙桥1号

建设单位

(略) 兴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略) 兴 (略) 成立于2022年10月,注册地 (略) 戴窑镇青龙桥1号,公 (略) 戴窑镇东砖瓦厂空置厂房进行生产。项目以稻壳、木板、木屑为原料,通过投料、破碎、模具压缩、挤出成型工序生产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生物质颗粒16000吨。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江苏秉欣年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进)料、破碎、筛分、造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采取“布袋除尘”工艺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007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20mg/m3)。

废水: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微动力装置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水作标准。

噪声: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灰、筛选杂质、废布袋。其中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筛选杂质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不外排;废布袋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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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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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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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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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注塑食品包装容器

建设地点

(略) 大垛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略) (略) 成立于2022年3月,注册地 (略) 大垛镇富园路9号,公司租用江苏 (略) 空置厂房进行生产。项目以聚*烯粒子为原料,通过配料、注塑成型、消毒、包装工序生产注塑食品包装容器。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一次性PP塑料盒7000万只。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江苏秉欣年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注塑成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标准(60mg/m3);项目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3kg/t产品,达到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小于0.3kg/t产品标准要求。

未有效捕集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经测算,经加强车间内通风后,厂区内有机废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厂界浓度最高点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废水: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576t/a)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大垛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新塘港河,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其中不合格品和废包装材料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不外排;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项目名称

塑料制品技改

建设地点

兴东镇工业集中区西区(北贺)

建设单位

(略) 仁俊塑料制品厂.pdf

项目基本概况

(略) 仁俊塑料制品厂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加工、销售。 (略) 场快速发展的态势, (略) 仁俊塑料 (略) 场需求,投资500万元建设塑料制品加工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平方米,购置吹塑机、制袋机、自动拌料机、打包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垃圾袋1000吨。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江苏秉欣年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塑料粒子吹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非*烷总烃产生量约为 0.385t/a。建设单位在各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90%)后由 15 米排气筒(1#)排放,排放量约为0.0345t/a,排放速率为0.0144kg/h,排放浓度为2.88mg/m3,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即非*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未被收集的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厂区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废水: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农田灌溉,不外排。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夜间不生产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由单位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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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日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请相关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pub-message(网址)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或照片(坐标定位),另纸质报批本送三本。

项目名称

机械零部件加工

建设地点

兴化经济开发区中和路

建设单位

(略)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略) (略) 位于兴化经济开发区中和路,拟投资5050万元,购买土地,新建3栋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占地面积7425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购置卷板机、数控车床、铣床、磨床、切割机、冲床等设备,建设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机械零部件300套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师大环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接入开发区洁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大气环境:切割、打磨、抛丸粉尘废气分别经工位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2#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声环境: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焊渣、除尘灰、废液压油和生活垃圾;拟采取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排放。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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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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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项目名称

罐头食品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花溪路南、南山路西

建设单位

鼎烹世家(兴化)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鼎烹世家(兴化) (略) 位于兴化经济开发区花溪路南侧、南山路西侧调味品产业集聚区内,拟投资1000万元在现有租赁厂房内一层扩建罐头食品加工生产,占地面积4042平方米,拟购置清洗机、胶磨机、绞肉机、调配罐、缓冲罐、罐装封盖一体机、杀菌釜、水膜风干机、激光喷码机等设备建设一条罐头食品生产线,建成后预计年产180万罐罐头食品(400g/罐)。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师大环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水依托调味品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开发区洁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胥家庄西河。

大气环境:检验废气通过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经化验室独立新风系统高效过滤器(高密度纤维)处理后排放。

声环境: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检测废物、检测废液、化验室新风系统废过滤材料、废边角料、废罐、废包装材料、RO纯水机废过滤材料。本项目固废拟采取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排放。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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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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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项目名称

金属家具制品、金属门窗制品

建设地点

(略) 兴东镇西鲍工业集中区(新王)

建设单位

泰州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泰州 (略) (略) (略) 兴东镇西鲍工业集中区(新王),公司成立于**日,经营范围为五金产品批发、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门窗制造加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泰州 (略) 拟投资3000万 (略) (略) 现有厂房,建筑面积4400m2,购置喷漆房(全封闭、水性漆)、烘干房、激光切割机、刨槽机、折弯机、剪板机、氩弧焊机、电焊机、无尘电锯、拉丝机、磨机、水切割机、雕刻机等设备建设金属家具制品、金属门窗制品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800套不锈钢门、3000平方屏风、1000张茶几。

该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号:兴行审备〔2022〕46号),项目代码:2203-*-89-01-*。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江苏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有组织废气锯切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其他”排放限值;包板、拼装、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2)排放,能够保证非*烷总烃排放满足《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排放限值;打磨、切割颗粒物分别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3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其他”排放限值。

未收集到废气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改善车间空气环境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2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项目水切割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城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略) 城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横河,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切割机、磨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隔声处理、合理布局,加强对噪声设备的运行管理,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收集木屑粉尘、焊接粉尘、布袋收集金属粉尘、废木质边角料、废金属边角料、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沉淀残渣、职工生活垃圾。其中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布袋收集木屑粉尘、焊接粉尘、布袋收集金属粉尘、废木质边角料、废金属边角料、沉淀残渣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项目名称

生物质颗粒加工

建设地点

(略) 大邹镇丰乐路东侧

建设单位

(略) 万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略) 万 (略) 拟投资1500 (略) 大邹镇丰乐路东侧利用现有厂房建设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建成后年产生物质颗粒20000吨。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鑫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的废气经过有效的收集、处理措施后,破碎和制粒工序产生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烘干过程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废水:营运期废水来源于员工生活污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 COD、SS、氨氮、总磷等。建设单位拟将生活污水经微动力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排放。

噪声: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项目各类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废弃物、工作人员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物质颗粒燃烧产生的炉灰,收集尘集中收集后可回用于生物质颗粒生产车间作生物颗粒生产原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炉灰采用袋子集中收集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生物质颗粒加工

建设地点

(略) 戴窑镇青龙桥1号

建设单位

(略) 兴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略) 兴 (略) 成立于2022年10月,注册地 (略) 戴窑镇青龙桥1号,公 (略) 戴窑镇东砖瓦厂空置厂房进行生产。项目以稻壳、木板、木屑为原料,通过投料、破碎、模具压缩、挤出成型工序生产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生物质颗粒16000吨。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江苏秉欣年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进)料、破碎、筛分、造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采取“布袋除尘”工艺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007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20mg/m3)。

废水: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微动力装置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水作标准。

噪声: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灰、筛选杂质、废布袋。其中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筛选杂质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不外排;废布袋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注塑食品包装容器

建设地点

(略) 大垛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pdf

项目基本概况

(略) (略) 成立于2022年3月,注册地 (略) 大垛镇富园路9号,公司租用江苏 (略) 空置厂房进行生产。项目以聚*烯粒子为原料,通过配料、注塑成型、消毒、包装工序生产注塑食品包装容器。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一次性PP塑料盒7000万只。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江苏秉欣年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注塑成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标准(60mg/m3);项目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3kg/t产品,达到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小于0.3kg/t产品标准要求。

未有效捕集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经测算,经加强车间内通风后,厂区内有机废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厂界浓度最高点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废水: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576t/a)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大垛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新塘港河,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其中不合格品和废包装材料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不外排;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项目名称

塑料制品技改

建设地点

兴东镇工业集中区西区(北贺)

建设单位

(略) 仁俊塑料制品厂.pdf

项目基本概况

(略) 仁俊塑料制品厂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加工、销售。 (略) 场快速发展的态势, (略) 仁俊塑料 (略) 场需求,投资500万元建设塑料制品加工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平方米,购置吹塑机、制袋机、自动拌料机、打包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垃圾袋1000吨。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江苏秉欣年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塑料粒子吹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非*烷总烃产生量约为 0.385t/a。建设单位在各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90%)后由 15 米排气筒(1#)排放,排放量约为0.0345t/a,排放速率为0.0144kg/h,排放浓度为2.88mg/m3,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即非*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未被收集的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厂区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废水: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农田灌溉,不外排。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夜间不生产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由单位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

联系地址

(略) 长安中路13-1/91号

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日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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