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映月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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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映月台)

   (略) 在晋安区秀峰路以西、山前路以北建设的“映月台”项目现已建成,建设单位向我局申报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该项目已完成用地出入口施工,因地块周边道路尚在建设, (略) 政接驳条件,建设单位提出已设置用地临时出入口用以保障自身通行和应急通行。具体详见平面图。

  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按现状通过核验,并承诺待规划道路建成后按总平面恢复出入口设置完成出入口接驳

  依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日至12月20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5层,邮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处办公地点:台江区高 (略) 政务服务中心5层。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略) 在晋安区秀峰路以西、山前路以北建设的“映月台”项目现已建成,建设单位向我局申报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该项目已完成用地出入口施工,因地块周边道路尚在建设, (略) 政接驳条件,建设单位提出已设置用地临时出入口用以保障自身通行和应急通行。具体详见平面图。

  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按现状通过核验,并承诺待规划道路建成后按总平面恢复出入口设置完成出入口接驳

  依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日至12月20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5层,邮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处办公地点:台江区高 (略) 政务服务中心5层。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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