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3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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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3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

2022年12月 (略) 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63.com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铁东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略) 铁东区叶赫满族镇 (略) 铁东区 (略) (略) (略) 本项目拟建内容包括旱田改造水田工程、暗涵段工程、田间管护工程及水稻育苗工程,建设地 (略) (略) 铁东区叶赫满族镇双合村、营盘村、叶赫村、永合村、板仓子村、张家村等6个村,中心点位地理坐标为124°31′2.010″,42°56′14.220″。工程总占地面积为856.0277hm2一、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淘还田;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含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洗井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
运营期:项目中旱改水工程退水以明沟排水方式排入叶赫河。育苗工程生活污水经场区新建排水管道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 施工场地周边设立场地围挡、物料苫盖;施工现场及道路洒水,保持湿润,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减少影响。设备和汽车尾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排放标准。
三、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的机械和设备,降低设备声级,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污染。加强对车辆的进出管理,禁止车辆鸣笛;附属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置于单独房间内,采用吸声、消声、减震措施,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可以保证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期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量及时清运至最近的建筑垃圾场进行处理。施工期间设备外送至专业部门检修及维护,项目范围内不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各类固废物临时堆场远离地质公园或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点。
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越界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及时转运,避免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建筑材料,尽量使用绿色环保的材料。如需要临时堆放施工材料时,应尽量远离水源地等敏感点,避免堆放在耕地上,可利用其它类型如农用设施用地等进行堆放,防止污染耕地。
六、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时要将表层土清理出来,堆置在固定的地点,并采取拦挡等临时性水土保持措施进行防护,严禁随意砍伐破坏施工区内外的植被、作物。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以开挖线作为施工红线,施工中尽量减少红线外的扰动,减少开挖量和弃方量,使施工对临时占用达到最少程度,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植被;各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并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积,更好地保护植被。禁止捕杀野生动物,施工完毕及时恢复植被,应及时对耕地恢复种植,植被恢复成活率在80%以上。严格规定施工范围和施工边界,设置临时边界标识,禁止越界施工。禁止在自然公园范围内运输、取土、采伐林木、毁林开垦、采砂等行为。施工前应与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沟通,避让文物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根据文物保护级别将文物保护要求落实在施工方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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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 (略) 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63.com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铁东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略) 铁东区叶赫满族镇 (略) 铁东区 (略) (略) (略) 本项目拟建内容包括旱田改造水田工程、暗涵段工程、田间管护工程及水稻育苗工程,建设地 (略) (略) 铁东区叶赫满族镇双合村、营盘村、叶赫村、永合村、板仓子村、张家村等6个村,中心点位地理坐标为124°31′2.010″,42°56′14.220″。工程总占地面积为856.0277hm2一、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淘还田;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含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洗井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
运营期:项目中旱改水工程退水以明沟排水方式排入叶赫河。育苗工程生活污水经场区新建排水管道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 施工场地周边设立场地围挡、物料苫盖;施工现场及道路洒水,保持湿润,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减少影响。设备和汽车尾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排放标准。
三、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的机械和设备,降低设备声级,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污染。加强对车辆的进出管理,禁止车辆鸣笛;附属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置于单独房间内,采用吸声、消声、减震措施,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可以保证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期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量及时清运至最近的建筑垃圾场进行处理。施工期间设备外送至专业部门检修及维护,项目范围内不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各类固废物临时堆场远离地质公园或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点。
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越界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及时转运,避免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建筑材料,尽量使用绿色环保的材料。如需要临时堆放施工材料时,应尽量远离水源地等敏感点,避免堆放在耕地上,可利用其它类型如农用设施用地等进行堆放,防止污染耕地。
六、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时要将表层土清理出来,堆置在固定的地点,并采取拦挡等临时性水土保持措施进行防护,严禁随意砍伐破坏施工区内外的植被、作物。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以开挖线作为施工红线,施工中尽量减少红线外的扰动,减少开挖量和弃方量,使施工对临时占用达到最少程度,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植被;各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并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积,更好地保护植被。禁止捕杀野生动物,施工完毕及时恢复植被,应及时对耕地恢复种植,植被恢复成活率在80%以上。严格规定施工范围和施工边界,设置临时边界标识,禁止越界施工。禁止在自然公园范围内运输、取土、采伐林木、毁林开垦、采砂等行为。施工前应与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沟通,避让文物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根据文物保护级别将文物保护要求落实在施工方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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