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3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
2022年12月13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63.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铁东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 (略) 铁东区叶赫满族镇 | (略) 铁东区 (略) | (略) (略) | 本项目拟建内容包括旱田改造水田工程、暗涵段工程、田间管护工程及水稻育苗工程,建设地 (略) (略) 铁东区叶赫满族镇双合村、营盘村、叶赫村、永合村、板仓子村、张家村等6个村,中心点位地理坐标为124°31′2.010″,42°56′14.220″。工程总占地面积为856.0277hm2 | 一、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淘还田;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含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洗井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 运营期:项目中旱改水工程退水以明沟排水方式排入叶赫河。育苗工程生活污水经场区新建排水管道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 施工场地周边设立场地围挡、物料苫盖;施工现场及道路洒水,保持湿润,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减少影响。设备和汽车尾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排放标准。 三、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的机械和设备,降低设备声级,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污染。加强对车辆的进出管理,禁止车辆鸣笛;附属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置于单独房间内,采用吸声、消声、减震措施,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可以保证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期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量及时清运至最近的建筑垃圾场进行处理。施工期间设备外送至专业部门检修及维护,项目范围内不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各类固废物临时堆场远离地质公园或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点。 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越界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及时转运,避免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建筑材料,尽量使用绿色环保的材料。如需要临时堆放施工材料时,应尽量远离水源地等敏感点,避免堆放在耕地上,可利用其它类型如农用设施用地等进行堆放,防止污染耕地。 六、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时要将表层土清理出来,堆置在固定的地点,并采取拦挡等临时性水土保持措施进行防护,严禁随意砍伐破坏施工区内外的植被、作物。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以开挖线作为施工红线,施工中尽量减少红线外的扰动,减少开挖量和弃方量,使施工对临时占用达到最少程度,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植被;各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并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积,更好地保护植被。禁止捕杀野生动物,施工完毕及时恢复植被,应及时对耕地恢复种植,植被恢复成活率在80%以上。严格规定施工范围和施工边界,设置临时边界标识,禁止越界施工。禁止在自然公园范围内运输、取土、采伐林木、毁林开垦、采砂等行为。施工前应与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沟通,避让文物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根据文物保护级别将文物保护要求落实在施工方案中。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63.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铁东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 (略) 铁东区叶赫满族镇 | (略) 铁东区 (略) | (略) (略) | 本项目拟建内容包括旱田改造水田工程、暗涵段工程、田间管护工程及水稻育苗工程,建设地 (略) (略) 铁东区叶赫满族镇双合村、营盘村、叶赫村、永合村、板仓子村、张家村等6个村,中心点位地理坐标为124°31′2.010″,42°56′14.220″。工程总占地面积为856.0277hm2 | 一、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淘还田;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含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洗井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 运营期:项目中旱改水工程退水以明沟排水方式排入叶赫河。育苗工程生活污水经场区新建排水管道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 施工场地周边设立场地围挡、物料苫盖;施工现场及道路洒水,保持湿润,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减少影响。设备和汽车尾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排放标准。 三、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的机械和设备,降低设备声级,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污染。加强对车辆的进出管理,禁止车辆鸣笛;附属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置于单独房间内,采用吸声、消声、减震措施,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可以保证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期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量及时清运至最近的建筑垃圾场进行处理。施工期间设备外送至专业部门检修及维护,项目范围内不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各类固废物临时堆场远离地质公园或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点。 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越界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及时转运,避免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建筑材料,尽量使用绿色环保的材料。如需要临时堆放施工材料时,应尽量远离水源地等敏感点,避免堆放在耕地上,可利用其它类型如农用设施用地等进行堆放,防止污染耕地。 六、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时要将表层土清理出来,堆置在固定的地点,并采取拦挡等临时性水土保持措施进行防护,严禁随意砍伐破坏施工区内外的植被、作物。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以开挖线作为施工红线,施工中尽量减少红线外的扰动,减少开挖量和弃方量,使施工对临时占用达到最少程度,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植被;各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并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积,更好地保护植被。禁止捕杀野生动物,施工完毕及时恢复植被,应及时对耕地恢复种植,植被恢复成活率在80%以上。严格规定施工范围和施工边界,设置临时边界标识,禁止越界施工。禁止在自然公园范围内运输、取土、采伐林木、毁林开垦、采砂等行为。施工前应与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沟通,避让文物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根据文物保护级别将文物保护要求落实在施工方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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