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恒荣钨矿红桃峰矿区采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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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恒荣钨矿红桃峰矿区采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 -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建设名称:万安恒荣钨矿红桃峰矿区采选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万安县五丰镇
建设单位: (略)
编制单位: (略) 地 (略)
项目概况:

万安县红桃峰矿区位于万安县城210°方向约12公里处,地理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东经114°44′35″~114°45′08″,北纬26°24′20″~26°24′37″,行政区划属万安县五丰镇管辖。

该矿区为老矿区。自1928年发现钨矿后,**续续有民工零星开采,1958年成立矿业社,年产毛钨26吨,1986年组建万安钨矿,为县属私营股份制企业,1998年取得采矿许可证,年生产规模为WO3约30吨左右。

矿山开采至今,各工业场地已基本形成,据现场调查,矿山现有场地占用的地类大部分为林地,矿山历史上已形成的工业场地主要有:主井工业场地、风井工业场地、1#大块废石场、2#小块废石场、原矿临时堆场、矿部、选矿厂、细泥回收车间、尾矿堆场及矿山道路等工业场地。

根据2020年度矿山储量年报评审意见书,截至**日,估算得划定矿区范围内保有122b+333类矿石资源储量36.86kt,WO3金属量1016.44t,品位2.77%。

根据矿山储量的规模以及更好的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矿山拟于2022年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采选能力由8000t/a提升至3万t/a,设计采矿回采率90%,贫化率84%,得出矿山剩余服务年限为6.8年;矿床综合地质品位:WO32.77%;出矿品位:WO30.443%。

扩建工程采用井下开采方式,采用浅孔留矿法开采。设计对+300m、248m、200m、150m、103m五个中段进行开采,其对应的中段高度大部分约50米,260m、230m中段则分别利用248m、200m中段进行回采。采用“粗选+重选+细泥回收”的选矿工艺流程,矿山总的生产服务年限为6.8年(不含基建期),年出产钨精矿(WO365%)164t/a。

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现有粗砂脱水区、尾砂池、选矿厂等主体工程;尾砂干堆场、废石堆场等储运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环保工程及给排水系统。扩建现有井下开采系统(包括开拓运输系统、回风系统和其他设施)、细泥回收车间等主体工程;供配电系统、办公生活区、炸药库等辅助及公用工程;矿山运输道路等储运工程。现有360主平硐配套的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厂及运矿道路均废弃,不再使用。

井下开采系统:扩建后仍采用平硐+盲斜井开拓,利用以开拓300主平硐作为扩建工程开采主井,对井下巷道工程进行扩建延伸以开采边部资源。

选厂:沿用现有选矿厂,主要由破碎、筛分、磨重车间、精矿库房、配电室及废水处理车间等组成。选矿设备基本可依托现有,仅需增设少量辅助选矿设备;在扒栏口增加喷雾除尘装置,在破碎、筛分区域增设布袋除尘器。

细泥回收车间、尾砂池:沿用现有工程相关设施,扩建后粗砂临时贮存区(三级螺旋分级机)设置挡雨钢棚,疏浚截排水沟连通周边50m3沉淀池,沉淀池溢流水连通下游尾砂回水池,尾砂池容积2000m3;做好尾砂回水池边缘区域的固坡及截排水设施,将矿坑涌水导入尾砂池经多级絮凝沉淀后排放,在尾砂池排水口设置标识牌、加药间及监控设施。

废石场:沿用现有工程,扩建后矿山要求废石场完善截排水设施、拦挡坝及沉淀池等附属设施。项目采、选废石全部外售,废石场仅作为废石销售不畅的临时堆放场所。

尾砂堆场:改造现有工程尾砂堆场,根据实际需求集中设置1处3000m2干堆场,设计库容1.5万m3,干堆场建设挡雨钢棚,周边疏浚截排水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完善防渗漏措施,下游设置1处10m3沉淀池用于接纳尾砂堆存时可能产生的渗滤液;对于不利用的边缘地区逐步进行复垦。

炸药库:沿用现有炸药库,位于300m主平硐西南面约530m处,由炸药库、雷管库、观察室等组成,四周已建起围墙,由专门人员进行管护。

改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细泥回收车间下游设置有尾砂池作为矿山的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2000t/d);扩建后要求增设加药间及在线监测设备,生产废水经充分絮凝沉淀后以尾砂池溢流水形式排放,根据监测判断可以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生化装置处理(设计处理能力20t/d)后达标排放。

矿区生产用水水源为井下涌水,生活用水来自山泉水。扩建工程采矿用水量110m3/d,选矿用水1879.4 m3/d,生活用水20m3/d,辅助用水62.7m3/d,环保除尘平水期用水量29m3/d,雨季用水量10.6m3/d。矿山选矿厂用水全部来自于回用水及上游来水,无需新鲜用水,选矿用水重复利用率可达100%。

矿山电源引自万安县五丰镇10kV变电所。供电范围包括采场、选矿厂用电、空压机、水泵、风扇用电。

企业定员维持100人,生产岗位实行年工作300天,3班8小时。

扩建工程总投资198.0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4万元,占总投资的77.7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矿区废气主要为采矿井下废气、选矿粉尘、原矿、废石及尾砂堆废气、物料装卸及运输废气等。凿岩采用湿式作业,并采用喷雾洒水降尘处理;铲装、道路运输、爆破过程等造成的扬尘通过定期洒水抑尘;选厂破碎筛分粉尘通过集尘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净化后排放;废石场扬尘通过收集得到的废石场降雨淋溶水进行洒水降尘;干堆场通过采用尾砂池回水或多于的矿坑涌水洒水降尘;运输扬尘通过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洒水降尘等方式予以去除;运输粉尘通过设置车辆冲洗平台予以净化。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与排放,确保粉尘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该矿的生产用水主要用于湿式凿岩及洒水抑尘等,产生的废水蒸发、渗入土层或随产品带走后不形成地表径流,无生产废水产生和外排;矿山产生的各股生产废水部分回用,部分排入尾砂池,经多级絮凝曝气沉淀后以尾砂池溢流水形式达标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生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上述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在空气动力管道上方安装消声设施、优化平面布置以及厂区内绿化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井下开采产生的围脉废石、拦挡坝与沉淀池泥渣、尾砂和毛钨矿,均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拦渣坝、沉淀池收集处理后产生的泥渣定期清掏后堆置于干堆场;废石暂时在废石临时堆场贮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矿山选矿产生的尾砂脱水后全部堆置于干堆场,并可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毛钨矿在选矿厂内一般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内5m2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在场区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选厂设置一危废储存间,占地面积约为5m2,最大贮存量为10t,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建造和管理,地面及裙角等均做防腐、防渗处理。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井下生产采取“探、堵、保、防、排”防治水原则,采取深打浅爆的凿岩爆破方案,采用井内注浆封堵明显构造裂隙和充填等工程措施防止顶板塌落。加强对各生产单元、构筑物的巡视和监控,确保各项工程运行处理良好的状态,避免各设备、构筑物中的污染物的跑、冒、滴、漏以及废水泄漏现象。对尾砂沉淀池、沉淀池、事故池等进行重点防渗;对选矿厂、废石场、尾砂堆场、炸药房、办公生活区、风机房等其它生产单元进行一般防渗。在主井上游山泉水、尾矿堆场下游观测井、矿山下游新潭下村各设置1口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掌控采矿、选矿对地下水污染的影响程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完成的坡面作及时的护坡处理(设挡土墙、对坡面夯实、种植树木和草皮等),以防止水土流失。对采空区地面塌陷采取采空区充填、留设保安矿柱等预防措施和充填塌陷区、植被恢复等治理措施。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尾矿输送过程事故泄漏、炸药爆炸产生的次生污染物和废水事故排放引发的环境风险事故。严格履行公安和安监部门关于炸药在运输、贮存和使用的相关手续,并按要求设定危险防护区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Ⅰ,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定为简单分析。废石场、尾砂堆场的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按《选矿厂尾矿实施设计规程》和《尾矿设施管理规程》进行,废石场定期进行观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隐患。加强废石堆场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严禁在废石堆场范围内进行非法的金属回收等其它影响废石场稳定的作业。同时,建设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在选矿车间、回收车间内建设10m3事故池,干堆场下游设置10m3渗滤液收集池,柴油储罐设置围堰区,将尾砂池末端水池改造为事故池。

8.“以新代老”环保措施。⑴废石场、尾矿堆场设置截排水设施,尾矿堆场建设挡雨钢棚,防范淋溶水的产生;在1#废石场下游地势低洼处设置一处20m3沉淀池,在2#废石场下游设置5m3沉淀池,收集得到的淋溶水沉淀后优先用于矿山生产及降尘用水,雨季时多余废水充分沉淀后达标排放。设置一套一体化生化装置用于处置生活污水,在洗车平台处设置1处5m3沉淀池,收集得到的洗车废水充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通过完善矿山各工业场地周边截排水设施及污水收集池,以实现雨污分离。⑵建议将收集得到的降雨淋溶水作为转载装卸、废石场、尾矿堆场洒水降尘用水,转载装卸、废石场、尾矿堆场各设置1台雾炮机,破碎、筛分区域设置2套布袋除尘器。⑶要求将360中段已废弃的采、选矿厂、运矿道路拆除完全并进行生态恢复,拆除过程中应做好地面防渗工作,防止废机油下渗污染土壤。⑷粗砂临时堆放区设置挡雨钢棚,地面按地下水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周边修建截排水设施连通附近沉淀水池。尾矿堆场面积缩小至3000m2,做好防渗处理,周边修建截排水沟,实现雨污分流。尾砂堆场建设好挡雨钢棚;周边疏浚截排水沟,完善防渗漏措施,下游设置1处10m3渗滤液沉淀池。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现场、报纸、网上调查等形式。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 -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建设名称:万安恒荣钨矿红桃峰矿区采选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万安县五丰镇
建设单位: (略)
编制单位: (略) 地 (略)
项目概况:

万安县红桃峰矿区位于万安县城210°方向约12公里处,地理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东经114°44′35″~114°45′08″,北纬26°24′20″~26°24′37″,行政区划属万安县五丰镇管辖。

该矿区为老矿区。自1928年发现钨矿后,**续续有民工零星开采,1958年成立矿业社,年产毛钨26吨,1986年组建万安钨矿,为县属私营股份制企业,1998年取得采矿许可证,年生产规模为WO3约30吨左右。

矿山开采至今,各工业场地已基本形成,据现场调查,矿山现有场地占用的地类大部分为林地,矿山历史上已形成的工业场地主要有:主井工业场地、风井工业场地、1#大块废石场、2#小块废石场、原矿临时堆场、矿部、选矿厂、细泥回收车间、尾矿堆场及矿山道路等工业场地。

根据2020年度矿山储量年报评审意见书,截至**日,估算得划定矿区范围内保有122b+333类矿石资源储量36.86kt,WO3金属量1016.44t,品位2.77%。

根据矿山储量的规模以及更好的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矿山拟于2022年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采选能力由8000t/a提升至3万t/a,设计采矿回采率90%,贫化率84%,得出矿山剩余服务年限为6.8年;矿床综合地质品位:WO32.77%;出矿品位:WO30.443%。

扩建工程采用井下开采方式,采用浅孔留矿法开采。设计对+300m、248m、200m、150m、103m五个中段进行开采,其对应的中段高度大部分约50米,260m、230m中段则分别利用248m、200m中段进行回采。采用“粗选+重选+细泥回收”的选矿工艺流程,矿山总的生产服务年限为6.8年(不含基建期),年出产钨精矿(WO365%)164t/a。

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现有粗砂脱水区、尾砂池、选矿厂等主体工程;尾砂干堆场、废石堆场等储运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环保工程及给排水系统。扩建现有井下开采系统(包括开拓运输系统、回风系统和其他设施)、细泥回收车间等主体工程;供配电系统、办公生活区、炸药库等辅助及公用工程;矿山运输道路等储运工程。现有360主平硐配套的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厂及运矿道路均废弃,不再使用。

井下开采系统:扩建后仍采用平硐+盲斜井开拓,利用以开拓300主平硐作为扩建工程开采主井,对井下巷道工程进行扩建延伸以开采边部资源。

选厂:沿用现有选矿厂,主要由破碎、筛分、磨重车间、精矿库房、配电室及废水处理车间等组成。选矿设备基本可依托现有,仅需增设少量辅助选矿设备;在扒栏口增加喷雾除尘装置,在破碎、筛分区域增设布袋除尘器。

细泥回收车间、尾砂池:沿用现有工程相关设施,扩建后粗砂临时贮存区(三级螺旋分级机)设置挡雨钢棚,疏浚截排水沟连通周边50m3沉淀池,沉淀池溢流水连通下游尾砂回水池,尾砂池容积2000m3;做好尾砂回水池边缘区域的固坡及截排水设施,将矿坑涌水导入尾砂池经多级絮凝沉淀后排放,在尾砂池排水口设置标识牌、加药间及监控设施。

废石场:沿用现有工程,扩建后矿山要求废石场完善截排水设施、拦挡坝及沉淀池等附属设施。项目采、选废石全部外售,废石场仅作为废石销售不畅的临时堆放场所。

尾砂堆场:改造现有工程尾砂堆场,根据实际需求集中设置1处3000m2干堆场,设计库容1.5万m3,干堆场建设挡雨钢棚,周边疏浚截排水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完善防渗漏措施,下游设置1处10m3沉淀池用于接纳尾砂堆存时可能产生的渗滤液;对于不利用的边缘地区逐步进行复垦。

炸药库:沿用现有炸药库,位于300m主平硐西南面约530m处,由炸药库、雷管库、观察室等组成,四周已建起围墙,由专门人员进行管护。

改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细泥回收车间下游设置有尾砂池作为矿山的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2000t/d);扩建后要求增设加药间及在线监测设备,生产废水经充分絮凝沉淀后以尾砂池溢流水形式排放,根据监测判断可以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生化装置处理(设计处理能力20t/d)后达标排放。

矿区生产用水水源为井下涌水,生活用水来自山泉水。扩建工程采矿用水量110m3/d,选矿用水1879.4 m3/d,生活用水20m3/d,辅助用水62.7m3/d,环保除尘平水期用水量29m3/d,雨季用水量10.6m3/d。矿山选矿厂用水全部来自于回用水及上游来水,无需新鲜用水,选矿用水重复利用率可达100%。

矿山电源引自万安县五丰镇10kV变电所。供电范围包括采场、选矿厂用电、空压机、水泵、风扇用电。

企业定员维持100人,生产岗位实行年工作300天,3班8小时。

扩建工程总投资198.0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4万元,占总投资的77.7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矿区废气主要为采矿井下废气、选矿粉尘、原矿、废石及尾砂堆废气、物料装卸及运输废气等。凿岩采用湿式作业,并采用喷雾洒水降尘处理;铲装、道路运输、爆破过程等造成的扬尘通过定期洒水抑尘;选厂破碎筛分粉尘通过集尘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净化后排放;废石场扬尘通过收集得到的废石场降雨淋溶水进行洒水降尘;干堆场通过采用尾砂池回水或多于的矿坑涌水洒水降尘;运输扬尘通过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洒水降尘等方式予以去除;运输粉尘通过设置车辆冲洗平台予以净化。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与排放,确保粉尘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该矿的生产用水主要用于湿式凿岩及洒水抑尘等,产生的废水蒸发、渗入土层或随产品带走后不形成地表径流,无生产废水产生和外排;矿山产生的各股生产废水部分回用,部分排入尾砂池,经多级絮凝曝气沉淀后以尾砂池溢流水形式达标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生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上述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在空气动力管道上方安装消声设施、优化平面布置以及厂区内绿化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井下开采产生的围脉废石、拦挡坝与沉淀池泥渣、尾砂和毛钨矿,均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拦渣坝、沉淀池收集处理后产生的泥渣定期清掏后堆置于干堆场;废石暂时在废石临时堆场贮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矿山选矿产生的尾砂脱水后全部堆置于干堆场,并可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毛钨矿在选矿厂内一般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内5m2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在场区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选厂设置一危废储存间,占地面积约为5m2,最大贮存量为10t,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建造和管理,地面及裙角等均做防腐、防渗处理。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井下生产采取“探、堵、保、防、排”防治水原则,采取深打浅爆的凿岩爆破方案,采用井内注浆封堵明显构造裂隙和充填等工程措施防止顶板塌落。加强对各生产单元、构筑物的巡视和监控,确保各项工程运行处理良好的状态,避免各设备、构筑物中的污染物的跑、冒、滴、漏以及废水泄漏现象。对尾砂沉淀池、沉淀池、事故池等进行重点防渗;对选矿厂、废石场、尾砂堆场、炸药房、办公生活区、风机房等其它生产单元进行一般防渗。在主井上游山泉水、尾矿堆场下游观测井、矿山下游新潭下村各设置1口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掌控采矿、选矿对地下水污染的影响程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完成的坡面作及时的护坡处理(设挡土墙、对坡面夯实、种植树木和草皮等),以防止水土流失。对采空区地面塌陷采取采空区充填、留设保安矿柱等预防措施和充填塌陷区、植被恢复等治理措施。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尾矿输送过程事故泄漏、炸药爆炸产生的次生污染物和废水事故排放引发的环境风险事故。严格履行公安和安监部门关于炸药在运输、贮存和使用的相关手续,并按要求设定危险防护区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Ⅰ,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定为简单分析。废石场、尾砂堆场的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按《选矿厂尾矿实施设计规程》和《尾矿设施管理规程》进行,废石场定期进行观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隐患。加强废石堆场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严禁在废石堆场范围内进行非法的金属回收等其它影响废石场稳定的作业。同时,建设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在选矿车间、回收车间内建设10m3事故池,干堆场下游设置10m3渗滤液收集池,柴油储罐设置围堰区,将尾砂池末端水池改造为事故池。

8.“以新代老”环保措施。⑴废石场、尾矿堆场设置截排水设施,尾矿堆场建设挡雨钢棚,防范淋溶水的产生;在1#废石场下游地势低洼处设置一处20m3沉淀池,在2#废石场下游设置5m3沉淀池,收集得到的淋溶水沉淀后优先用于矿山生产及降尘用水,雨季时多余废水充分沉淀后达标排放。设置一套一体化生化装置用于处置生活污水,在洗车平台处设置1处5m3沉淀池,收集得到的洗车废水充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通过完善矿山各工业场地周边截排水设施及污水收集池,以实现雨污分离。⑵建议将收集得到的降雨淋溶水作为转载装卸、废石场、尾矿堆场洒水降尘用水,转载装卸、废石场、尾矿堆场各设置1台雾炮机,破碎、筛分区域设置2套布袋除尘器。⑶要求将360中段已废弃的采、选矿厂、运矿道路拆除完全并进行生态恢复,拆除过程中应做好地面防渗工作,防止废机油下渗污染土壤。⑷粗砂临时堆放区设置挡雨钢棚,地面按地下水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周边修建截排水设施连通附近沉淀水池。尾矿堆场面积缩小至3000m2,做好防渗处理,周边修建截排水沟,实现雨污分流。尾砂堆场建设好挡雨钢棚;周边疏浚截排水沟,完善防渗漏措施,下游设置1处10m3渗滤液沉淀池。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现场、报纸、网上调查等形式。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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