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审批蒙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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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审批蒙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请求重新审批蒙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蒙发改报〔2022〕4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已于**日印发《关于蒙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梧发改环资〔2022〕193号),但由于在项目初步设计过程中,经第三方现场检测,发现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及总投资需要调整。经研究,现就项目有关事项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蒙山县县城污水管网陈旧破损、渗漏严重,污水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等现状,同意建设蒙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单位:蒙山县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蒙山县县城滨江路、东江路、西街。

四、项目代码:2203-*-04-01-*。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对滨江路、东江路、西街道路沿线现状污水主干管进行改造、清理、修复,涉及污水管线总长2159.5米(其中:管道紫外光固化整体修复1514.2米、局部树脂(点状原位)固化修复542.8米、过河倒虹管机械清淤102.5米),现状检查井井室离心喷涂修复16座,新增逆作法检查井9座。具体规模包括:

(一)滨江路修复污水管道管径为DN600-DN1000,总长1346.4米(其中:紫外光固化整体修复管段778.2米、局部修复管段465.7米、过河倒虹管机械清淤102.5米),现状检查井井室离心喷涂修复14座,新增逆作法检查井2座;

(二)东江路修复污水管道管径为DN600-DN1000,总长543.9米(其中:紫外光固化修复管段466.8米、局部修复管段77.1米),现状检查井井室离心喷涂修复2座,新增逆作法检查井2座;

(三)西街修复污水管道管径为DN400,总长269.2米(其中紫外光固化修复管段269.2米),新增逆作法检查井5座。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974万元。资金来源拟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等渠道筹措解决。

七、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环境保护方案、节能方案。

八、《关于蒙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梧发改环资〔2022〕193号)同时废止。

请据此批复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附件:蒙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日印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略) 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4-*; (略)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4-*。收信地址: (略)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4300


附件

蒙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设备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二届第42号)等有关规定,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须进行公开招标。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采用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采用招标方式。

审批部门盖章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请求重新审批蒙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蒙发改报〔2022〕4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已于**日印发《关于蒙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梧发改环资〔2022〕193号),但由于在项目初步设计过程中,经第三方现场检测,发现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及总投资需要调整。经研究,现就项目有关事项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蒙山县县城污水管网陈旧破损、渗漏严重,污水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等现状,同意建设蒙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单位:蒙山县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蒙山县县城滨江路、东江路、西街。

四、项目代码:2203-*-04-01-*。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对滨江路、东江路、西街道路沿线现状污水主干管进行改造、清理、修复,涉及污水管线总长2159.5米(其中:管道紫外光固化整体修复1514.2米、局部树脂(点状原位)固化修复542.8米、过河倒虹管机械清淤102.5米),现状检查井井室离心喷涂修复16座,新增逆作法检查井9座。具体规模包括:

(一)滨江路修复污水管道管径为DN600-DN1000,总长1346.4米(其中:紫外光固化整体修复管段778.2米、局部修复管段465.7米、过河倒虹管机械清淤102.5米),现状检查井井室离心喷涂修复14座,新增逆作法检查井2座;

(二)东江路修复污水管道管径为DN600-DN1000,总长543.9米(其中:紫外光固化修复管段466.8米、局部修复管段77.1米),现状检查井井室离心喷涂修复2座,新增逆作法检查井2座;

(三)西街修复污水管道管径为DN400,总长269.2米(其中紫外光固化修复管段269.2米),新增逆作法检查井5座。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974万元。资金来源拟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等渠道筹措解决。

七、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环境保护方案、节能方案。

八、《关于蒙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梧发改环资〔2022〕193号)同时废止。

请据此批复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附件:蒙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蒙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日印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略) 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4-*; (略)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4-*。收信地址: (略)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4300


附件

蒙山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设备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二届第42号)等有关规定,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须进行公开招标。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采用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不采用招标方式。

审批部门盖章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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