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 (略)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日
(略)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〇二二年八月
前 言
(略) 地处四川盆地与青藏高原结合过渡地带,东邻成都、西连甘孜、南界凉山、北接阿坝,素有“川西咽喉”之称,充沛的水资源、优质的水环境和良好的水生态是雅安的优势资源。“十三五”期间, (略) 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在全国、全省前列,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略) 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突出、小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成效不稳固、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尚处起步阶段、自然灾害引发的水环境风险尚未有效解决,与习
“十四五”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
目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工作成效
第二节 主要问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强力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
第一节 优化治水空间格局
第二节 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第三节 践行节水绿色行动
第四章 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 建立健全流域管控体系
第二节 强化流域要素系统治理
第三节 推进流域区域协同治理
第五章 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良水生态产品
第一节 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
第二节 改善群众身边水环境
第三节 开展美丽河湖保护建设
第六章 巩固深化水污染治理
第一节 推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第二节 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
第三节 深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第七章 积极推动水生态修复
第一节 提升上游水源涵养能力
第二节 实施生态缓冲带与湿地保护
第三节 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第八章 着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第一节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二节 有效保障生态流量
第九章 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
第一节 推进环境风险问题整治
第二节 提升环境风险预警能力
第三节 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处置
第十章 重要水体保护要点
第一节 持续巩固碧水青衣江生态保护
第二节 逐步推进美丽大渡河生态建设
第三节 不断助力秀丽蒲江河环境提升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第二节 健全法规标准
第三节 (略) 场作用
第四节 加大科技支撑
第五节 加强监督管理
第六节 促进全民行动
附表
附表1 规划范围表
附表2 “十四五”国、省考断面水质目标清单
附表3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目标清单
附表4 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目标清单
附表5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目标清单
附表6 重点湖库富营养化控制目标表
附表7 试点开展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水体清单
附表8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的水体清单
附表9 人工湿地建设清单
附表10 以重现土著鱼类为目标的水体清单
附图
附图1 (略) 地理区位图
附图2 (略) 行政区划图
附图3 (略) 水系图
附图4 (略) 地形图
附图5 (略) 汇水范围示意图
第一章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向着“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美丽河湖建设奋勇拼搏的五年,是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启动水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的五年。
第一节工作成效“十三五”期间, (略) 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持续向好,碧水保卫战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水生态环境质量治理成效不断巩固,人民群众对良好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十三五”期间, (略) 2个国考断面、 (略) 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均为100%。除名山河、两合水河外,青衣江、宝兴河、荥经河、周公河、临溪河等河流监测断面水质均达Ⅱ类及以上,9个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略) 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县级以上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重点湖库瀑布沟水库三星村、青富、三谷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满足考核要求。
污染防治攻坚持续发力,基础设施短板不断补齐。“十三五”期间, (略) (略) 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15平方公里,新建、改造污水管网长度223.49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1万吨每日。截至2020年底,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11.95万吨每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6.6%,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3.5%,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59.7%。
强化河(湖)长制落实,实现水环境保护常态化。全市265条河流、41座水库、42处渠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围, (略) 、县(区)、乡(镇)、村(社)四级河(湖)长1778名,确保责任落实全覆盖。加强河湖管理联合执法,推广设立河道警长、村组护河队、巡河员等管护模式,全市设立河道警长132人,组建护河队251支,设立保洁员1822名。强力推进河湖“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四乱”问题130处全部完成整治销号。发布实施《 (略) 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全国范围内首次对村级河(湖)长制进行系统立法,推动村级河(湖)长制度规范化、
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源头防治面源污染。推进种养循环发展,因地制宜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 (略)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9.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4.25%以上。“十三五”期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8.68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1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486。农药化肥使用量连续4年实现负增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15%。
加强水生生物保护,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在渔政执法专项行动中查办非法捕捞违法案件55件,查获涉案渔获物570余公斤,行政处罚金额约9.2万元,移送司法17件(移送30人),清理违规网具460余张,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09艘。有效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持续在青衣江流域(青衣江、宝兴河、天全河)、大渡河流域放流鲢、鳙、鲤、鲫、草鱼、大鲵等苗种200余万尾,逐步恢复野生鱼类种群数量。
突出法律法规约束,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从法治层面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期间, (略) 水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小流域水质达标不稳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水生态破坏等问题,与雅安美丽河湖建设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部分区域水环境质量不稳定。名山区两合水河、名山河流域断面总磷浓度部分月份不能稳定达标,且名山河枯水期水质下降明显。名山区、芦山县等县(区)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受区域内居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以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滞后、突发环境事件储备应急物资缺乏、水质监管能力薄弱等因素影响,饮用水安全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低。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等生活污水处理厂长期进水浓度低,尤其是COD浓度不能稳定达到100毫克/升以上。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现象仍存,雨污混排问题较为突出,大部分县(区)的雨污分流改造需持续加强。部分污水处理厂(站)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水平整体不高。
水生态受到不同程度破坏。青衣江上游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高发,生态系统脆弱,河道水生态系统抵抗外界干扰能力低。部分地区山地植被分布不均,森林覆盖率较低,土地保水能力差,水土流失较严重。沿河沿江城镇开发建设造成河流自然岸线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水电开发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河流原水文情势、河道底质和水质,影响了鱼类生境,导致河流水生生物多样性受到影响。
水资源保护利用水平不高。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有待进一步推广,用水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农业节水灌溉和用水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业用水总量大。工业用水效率仍然不高,企业循环水利用率不高,“优水优用、劣水劣用、水尽其用”的梯级使用格局尚未形成。居民节水意识有待加强,节水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略) 重要水体突出问题 |
蒲江河流域:两合水河等小流域水环境承载能力不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青衣江流域:上游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高发,城乡基础设施短板突出,河流水系连通性差,水生生物多样性受到影响。 大渡河流域:上游水源涵养能力较弱,水资源调度待优化。 |
第三节面临形势
党的
新形势,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省委、省政府更把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略) 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提出建设“三个高地”,发展“四大经济”,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 (略) 的发展目标,更需要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雅安。
新要求,建设美丽雅安对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提出更高要求。“十四五”
新格局,重大战略全面实施形成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川藏铁路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等重大战略实施,对雅安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 (略) 提出了更高要求。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推进建设“三个高地”,发展“四大经济”的区域发展格局加快形成,有助于从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宽视野上协同推进雅安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擦亮雅安发展的绿色底色贡献力量。
专栏2建设“三个高地”,发展“四大经济” |
“三个高地”:建设长江上游生态高地:建设全国碳中和绿色发展 (略) ,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园地共建先行区,争创国家生态文 (略) 。 (略) 西向拓展开放高地:构建连接南亚、联动西藏、协同“三州”的内*开放新高地,建成衔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西部*海 (略) 西向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产业发展高地:建设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成渝地区先进制造业协作基地,建设成渝地区绿色有机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建设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特色旅游目的地。 “四大经济”:发展生态经济: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持续促进雅茶、雅竹、雅果、雅药、雅鱼“五雅”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发展门户经济:立足雅安作为“川西咽喉”“康藏门户”的战略位置,依托综合交通和物流网络,推动资源要素快速集聚和有效配置,助力川藏铁路第一城建设,打造国家级应急物资和战略物资储备调拨配送基地、国家进藏物资集散基地、川藏铁路建设物资保障基地。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略) 级数字经济发展先导示范区,打造成渝地区超大规模绿色数据中心、新 |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习
第一节
以习近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以
——系统治理,精准发力。以巩固水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为核心,以建设长江上游坚固靓丽的生态屏障为重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动,把握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三水统筹”的理念,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
——创新机制,科技支撑。深化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改革举措,夯实科技支撑,大力实施环境保护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能力,力争在河湖生态保护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流量保障等若干难点和关键环节有所突破,实现科学化、精准化治理。
——落实责任,多元共治。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以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贯通到底的责任链条,加强信息公开与激励,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构
到2025年, (略) 优良水生态环境质量更加稳固,助推美丽大渡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升青衣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生态流量得到
展望2035年, (略) 以Ⅱ类水为主体的水环境格局基本形成,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绿色发展示范效应更为凸显。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功能显著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对优美水生态环境的需要得到充分满足,美丽雅安建设的水生态环境目标全面实现。
表1“十四五”规划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水环境 | 1 | 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2 | 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3 |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4 | (略)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5 | 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 / | 100 | 预期性 | |
6 | (略) 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 / | (略) 建成区基本消除 | 预期性 | |
水资源 | 7 |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个数(个) | / | 2条河2个水文站 | 预期性 |
水生态 | 8 | 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 | / | 持续改善 | 预期性 |
9 |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km) | / | 新增42.1 | 预期性 | |
10 | 湿地恢复(建设)面积(亩) | / | 新增恢复126.22 | 预期性 | |
11 | 重现土著鱼类或水生植物的水体数量(个) | / | 6条河流2种土著鱼类 | 预期性 |
第三章
强力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
第一节治水空间格局
强化水生态空间管控。按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略) 域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库等水环境优先保护区的管控要求。实行水环境质量硬约束,以水环境、水资源承载力为基准,紧密结合水功能区划,充分考虑上下游、左右岸关系,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严格限制水污染排放量大和环境风险突出的产业布局,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源环境风险综合管控。严格落实岸线空间管控,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最大程度保持河湖岸线自然形态。加强水生生物栖息地、产卵场和相关自然保护地的保护,科学划定江河湖库渔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合理确定养殖容量。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
推进城镇绿色协同发展。进一步优化雅安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路径,以优异的水环境质量助力雅安建设“三个高地”,发展“四大经济”。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应依托成渝发展主轴,着力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城市经济为核心、先进制造业为基石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补齐区域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中心城区与工业园区污水治理能力。名山区、雨城区、天全县等川藏铁路沿线城镇应合理布局铁路装备制造、物流商贸、绿色建材等产业,完善物流园区水环境风险应急防控设施,降低水生态环境风险。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应发挥资源富集的优势,重点发展绿色载能、新
优化排污口设置布局。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全面开展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逐步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到2023年底, (略) 青衣江、大渡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库的排污口整治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
第二节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推进工业企业绿色转
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立足雅安生态本底,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持续推进雅茶、雅竹、雅果、雅药、雅鱼五大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融合,着力构建“5+3”现代农业体系,探索雨城区、名山区沿河绿色茶叶种植技术,降低经济作物种植面源污染影响。全面取缔肥水养鱼、网箱养鱼,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水库生态养殖、流水养殖。合理培育发展优质精制茶、调味品、中药材、果蔬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配套完善相关产业水污染防治设施。
助推文旅融合发展。加快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势,依托良好自然生态条件,精心做好山水园林文章,大力培育大力发展“文旅+”,聚焦推进文旅与农业、康养、体育、科技、研学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 (略) 和街区,积极申报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创新提升蒙顶山生态康养产业园、世外乡村海子山国际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荥经龙苍沟旅游度假区、碧峰峡森林康养度假区、芦山县大川河健康旅游、汉源湖运动康养旅游度假区、汉源阳光花海康养旅游度假区、天全水润康养旅游城等一批重点项目,倾力申报青衣江国家水上运动比赛和训练基地,稳步推进天全水上运动基地、汉源湖水上运动基地等体育旅游精品项目,重点打响“国际熊猫马拉松”体育赛事、青衣江龙舟赛事品牌,积极举办芦山大川河T3河道越野赛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旅游赛事活动。
第三节绿色行动
持续推行居民家庭节水方式。 (略) 建设,推广绿色建筑,创建绿色社区。鼓励家庭参与节约用水,推广使用水嘴、便器、淋浴器、便器冲洗阀等节水器具。新建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新建小区中鼓励居民优先选用节水器具。鼓励民用建筑集中热水系统采取水循环措施,新建建筑配建中水回用设施。适度引导居民住宅使用建筑中水,将洗衣、洗浴和生活杂用等污染较轻的灰水收集并经适当处理后用于冲厕。
(略) 生活节水新局面。加快节水
第四章
第一节
完善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配合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控制单元划分,推动长江全流域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将控制单元作为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流域空间载体。 (略) 级部门开展控制单元水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提升污染防治的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合理 (略) 、县两级水功能区,明确不同水域功能定位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细化河湖长制工作体系。落实“河湖长负责—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配套工作制度,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深入推动“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落地见效,鼓励和支持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创新、人才培育。强化新技术应用与现有监督手段有机结合,加快构建“天上看、地上查、河上巡、网上管”的立体监督模式。
建立健全流域综合管控机制。尊重生态系统完整性和流域系统性,推进流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明确流域内水域、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重要水生态空间,清理整治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过度养殖捕捞、矿山开采、岸线开发等生产、生活活动。强化流域暗查暗访常态化,开展县(区)水环境质量排名,持续传导压力。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管理,倒逼生态环境责任落地落实。
第五节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等要素系统治理。加强顶层设计,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整体推进,全方位、全地域、全系统开展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立足重点区域,强化整体治理,系统布局大渡河、青衣江、瀑布沟水库、周公河及名山河等重要水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大渡河、青衣江流域生态廊道,科学推进宝兴河、天全河、荥经河等重要水体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缓冲带保护与建设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恢复河流两岸山体植被和林草状态,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重大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要统筹治水和治山、治水和治林、治水和治田、治水和治草,形成合力。
构建“三水”监测系统。整合“十四五”省控、市控断面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地表水断面和水功能区断面,形成统一的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生态流量在线监测平台,定期发布生态流量下泄信息, (略) 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石棉水文站、多营坪水文站2个断面, (略) 完成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的水电站实施生态水量监督性监测。围绕周公河、宝兴河等水生生物(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开展水生态调查,同时推动湖库富营养化管理能力提升,探索开展流域层面重要区域、重点湖库生态流量(水位)、富营养化和水华遥感监测。
第六节
健全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 (略) (州)、县(市、区)建立的大渡河、青衣江、岷江流域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协议,推动跨界河湖信息共享、联合巡查、联动执法、污染共治,构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岸上水里的系统治理模式。积极推动跨界河流水污染防治的双边协调机制与应急处理能力建设。
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推动建立场地、区域、流域尺度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协同治理制度。减少受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污染,提升傍河地下水
第五章
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良水生态产品
第一节
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档案信息分级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规范制作各级水源保护区矢量图层,构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张图”,健全基本信息档案。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加快相关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设置水质自动监测站或视频监控。到2025年,按要求实现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监控全覆盖。
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健全水源环境档案制度,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风险源名录。加强宝兴县、芦山县洪灾受损水源地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加快实施荥经县、名山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饮用水水源应急监管体系,推进雨城区、名山区、汉源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等6县(区)编制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第七节
加大重点小流域环境治理。实施两合水河小流域水质达标攻坚行动,补齐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短板,开展茶园翻耕松土并实行深埋施肥,流域内茶园统一扦插黄板并安装太阳能杀虫灯,在干流沿岸农田建设生态沟渠,提升红星镇、马岭镇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立流域水质预警管理体系,压实乡镇管理责任,系统提升支流干木沟河、余沟河、彭沟河和康乐河水质,实现两合水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略) 公园水体整治。开展县 (略) 公园水体治理和保护,通过源头截流治污、沿岸排口整治、雨污管网完善、水资源保障、生态景观建设、水生生物保护等措施, (略) 公园水体得到综合治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以成都、德阳和宜宾试点先进经验为基础,以点 (略) 城市公园水体综合治理和保护。
第八节开展美丽河湖保护建设
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统筹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系统解决水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河湖稳定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恢复“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水生态系统。明确各县(区)美丽河湖底数及差距,研究提出目标和任务要求,选择大渡河、经河、天全河等有条件的河段开展美丽河湖建设试点。到2025年,建成一批“美丽河湖”示范点,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系统;到2035年,全市河流、湖泊基本建成美丽河湖。
提升公众亲水环境品质。严格水域岸线、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清理整治破坏水生态的
强化美丽河湖示范引领。美丽河湖流域范围
第六章
第一节
着力推动工业集聚区整治。建立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异常等突出问题清单,组织排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情况,查明问题原因并开展整治,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规范雨城区、名山区、汉源县、石棉县等县(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系统,禁止雨污混排,推动初期雨水收集处理。
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以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深化涉水行业环境管理,严格重金属、高盐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严厉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放或偷排工业废水等影响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的行为,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巡查和抽查力度,全面推行企业环保信用评级。
第九节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
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统筹考虑城镇发展规模,科学规划管网布局,积极推进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 (略) 政排水管网排查检测,推进管网系统化整治,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
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考虑城镇人口和分布情况,科学确定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布局、规模。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 (略) 发展需求的,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加快实施青衣江、大渡河干流
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按照集散结合、适当集中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各区县要加快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处置不达标的污泥处理设施。鼓励污泥与垃圾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逐步降低填埋处置所占比重。到2023年, (略) 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2%、 (略) 达85%。
第十节深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农牧循环
强化种植业污染管控。推进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增效,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切实加强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化学农药、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到2025年, (略) 各主要农作物和农产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化肥、化学农药施用量实现负增长。采取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循环利用等综合措施,在名山区两合水河流域试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效削减茶叶种植、养殖产生的污染物入河量。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坚持突出重点、梯次推进,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和城乡
第七章积极推动水生态修复
第一节上游水源涵养能力
夯实森林生态本底。加强天然林资源及共生动植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大渡河、青衣江“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生态建设,实施河岸耕种清理和岸线复绿。以源头集水区、水源涵养极重要区等区域为重点,科学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设立永久性标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加强水源涵养区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工程,加强宝兴县、天全县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加强瀑布沟水库周边消落带生态修复,营造环湖库生态隔离带。加强矿区地貌植被恢复,强化天然林资源及共生动植物保护,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实施锅巴岩矿区留白山体生态恢复、宝兴河流域综合治理。持续推进青衣江水生态保护修复,完善中上游森林养护和滨水植被修复,厚植青衣江支流山水林生态本底。
第十一节实施生态缓冲带与湿地保护
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调查分析周公河、宝兴河等重要生态空间水生态状况变化等情况,确定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的清单,明确河湖生态缓冲带恢复、水生植被恢复等规模化生态保护恢复任务。严格生态缓冲带管理,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最大程度保持岸线自然形态。依据河湖两岸物理特性、水文情势、周边土地利用情况和缓冲带功能,在青衣江与大渡河干流、周公河、宝兴河、天全河、荥经河等重要支流和瀑布沟水库等重点湖库周边,推进生态缓冲带划定,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生态缓冲带综合整治,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
推进湿地建设。在名山河流域内的城镇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下游、支流入干流口等关键节点,通过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协同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推进名山河、两合水河小流域湿地治理工程。
第十二节
加强水生生物生境保护与修复。加强流域生境保护,开展周公河、宝兴河等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保护力度,科学评估涉水新建项目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实施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微生境修复等措施,修复珍稀、特有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持续观测评估周公河、宝兴河等河(湖)水位、水量变化对水生生物多样性、重要物种栖息地以及泥沙量的影响,加强特有水生生物生境长期定位监测。
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科学布局水产养殖,按照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划定的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规范管理水产养殖,完善周公河、宝兴河、天全河增殖放流管理机制,加快过鱼设施建设,科学确定放流种类,合理安排放流数量,加快恢复水生生物种群适宜规模,实施重口裂腹鱼、齐口裂腹鱼等珍稀特有鱼类增殖放流。强化和规范增殖放流管理,合理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严禁放流外来物种。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预警,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健全水生态修复监管体系。实施大渡河干流
第八章
第一节
强化用水强度约束。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实施水资源利用差别化管控措施。到202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 (略) 下达目标任务。推动农业节水增效,进一步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实施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加强工农业节水。积极发展绿色节水工业,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水行动。构建有利于水循环的园区产业体系,推进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
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在名山河等流域合理推广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技术,将再生水用于河流生态补水,构建“截、蓄、导、用”并举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再生水调蓄设施建设任务,优先将达标排放水转化为可利用的水资源,就近回补自然水体,有效提高名山河等流域的水环境承载能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推广再生水使用。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将再生水、雨水、中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第十三节
科学调度水资源。科学
实施水资源保障工程。配合实施引大济岷工程(雅安段)、长征渠引水水源工程(相岭湖水库),采用蓄、引、提等多种方式发展灌溉面积和解决人口饮水问题。健全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机制,完善细化河湖生态流量(水量)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流域河湖生态流量(水量)总体目标和任务,加强小水电整改后监督,明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以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为重点,
第九章
第一节
开展流域重金属风险源整治。全面推进石棉县、汉源县工业园区风险排查与整治,
加强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突出全防全控,完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确保将风险防范融入日常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监督,逐步实现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工矿企业和主要环境风险类
第十四节
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全面开展企业、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重要生态功能区、流域环境风险评估,划分低、中、高风险区域,针对不同区域
完善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在青衣江与大渡河干流、重点支流(名山河、两合水河、周公河、宝兴河等)、上下游行政区跨界( (略) 、 (略) 、 (略) 、甘孜州、凉山州)、敏感水体和重点水域增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健全固定源、面源污染源监测能力,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预警机制。
第十五节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立足雅安“川西咽喉”“康藏门户”的战略位置,对储存有化学品等泄漏会导致环境污染物品的重点产业物流园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雨污总排口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以及传输泵、配套管线、应急发电等事故水输送设施等建设,合理设置消防事故水池。加强108国道、318国道等重点区域危化品和危险废物运输环境安全管理,杜绝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化品和危险废物下河现象。以联合培训演练等多种手段,加强公安、消防、水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应急联动。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应急监测网络,提升应急监测设备装备水平,积极应对Ⅲ(Ⅳ)级突发性污染事故。强化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建立研判预警、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的跨部门、跨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
第十章
重要水体保护要点
第一节生态保护
维护水质较好水体稳定达标, (略) “一园、一干、六支”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网络。
“一园”即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原真性,提升森林系统质量,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全面清理整治公园范围内小水电站。
“一干”即青衣江干流:加强青衣江干流生态廊道建设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严格防范沿江化工企业、工业园区、尾矿库坝水环境风险。
“六支”包括周公河、天全河、宝兴河设置自然保护区的河流以及荥经河、玉溪河、名山河:保护恢复周公河、天全河、宝兴河水生生物多样性;实施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带,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人工湿地建设。
专栏3青衣江流域保护要点 |
(1)完善芦山县、宝兴县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配套应急储备物资,提升雨城区、名山区、天全县、芦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应急能力; (略) 名山区截流沟、导流渠建设,有效防治保护区内面源污染治理; (2)开展雨城区、名山区、宝兴县、天全县、荥经县、芦山县、雅安经济开发区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项目,通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染; (3)完善宝兴河、荥经河、天全河等沿岸聚居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实施河流滩涂生态缓冲带修复,修建截污沟渠、生态护岸、人工湿地等,筑牢青衣江源头生态屏障;实施名山河、思经河、荥经河等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 (4)对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和提标改造,建设人工湿地项目对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处理,降低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 (5)建设生态涵养林,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与退化林改造修复,恢复流域的植被,恢复两岸山体林草状态;实施宝兴河、天全河矿区山体植被修复、水土保持工程;提升青衣江干支流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6)在周公河、宝兴河等重点水体开展水生态调查与评估; (7) (略) 小水电站监管,确保足额下泄生态流量。 |
着力建设美丽大渡河, (略) “一干、两库、五支”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网络。
“一干”即大渡河干流(石棉、汉源段):打造美丽大渡河示范工程,建设宜居宜业的红色文化生态特色村;拆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小水电站,恢复河道连通性,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加强土壤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科学有序开采流域矿产资源,建设绿色矿山;开展涉危涉重企业、工业园区及沿江固体废弃物堆场环境风险排查治理。
“两库”即瀑布沟水库、永定桥水库:建设绿色水电站,大力实施库区边坡生态恢复;统筹考虑防洪、生态安全及电力供应需求,优化水资源调度方案。
“四支”包括流沙河、南桠河、松林河、田湾河:实施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带,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专栏4大渡河流域保护要点 |
(1)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配套应急储备物资,提升石棉县、汉源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应急能力; (2)开展石棉县、汉源县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项目,通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染; (3)开展瀑布沟水库良好水体保护,补齐汉源县县城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开展汉源县县城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开展瀑布沟水库消落区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提升瀑布沟水库水质; (4)配合推进建设“引大济岷”工程,提升支流小流域水系连通性,建设干流、支流生态廊道体系; (5)以建设幸福美丽和谐新安顺为目标,充分挖掘安顺历史文化资源、古场镇资源、生态资源,着力打造以红军长征文化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观光体验和山水阳光休闲旅游目的地。 |
第二节不断助力秀丽蒲江河环境提升
持续巩固提升临溪河、两合水河水环境质量,打造蒲江河最优上游水源, (略) “一库、两河、五域”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网络。
“一库”即百丈水库:提高水源涵养能力,确保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综合治理湖库区域及上游周边农村生活源、种植业和畜禽养殖业污染。
“两河”即临溪河、两合水河:持续开展两合水河达标攻坚行动,巩固提升临溪河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流域控源截污水平,实施小流域水生态修复,解决上游水库水体富营养化问题,开展上下游联防联治。
“五域”包括百丈镇、黑竹镇、红星镇、茅河镇、马岭镇:实施“三水统筹”的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城镇、农村及沿河集雨区生活污染、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确保出境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专栏5蒲江河流域保护要点 |
(1)推进名山区万古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道路穿越等风险防控建设;开展名山区万星渠黄家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有序推进保护区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步完善监控设施; (2)推进名山区红星镇、马岭镇、百丈镇、茅河镇小流域农村生活污水聚集点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3)针对名山区资源性、水质性缺水现状,通过建设人工湿地进行污水处理厂排水深度净化方式,补充河流生态流量; (4)实施临溪河百丈段两岸修建生态护岸工程与植被缓冲带工程,推进两合水河生态修复,建设沿河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与人工湿地等。 |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是“十四五” (略) 、县(区)、乡(镇)三级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载体,是 (略) 域范围内县(区)各类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涉水事宜的重要依据。健全并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规划实施取得实效。
第一节
各级党委政府是流域水生态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并纳入责任考核,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的制度。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抓好规划项目的督促检查,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水生态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规划、项目、资金和责任“四落实”。建立汇水范围“三水统筹”工作协作机制,坚持把水生态保护作为关系生态环境改善、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会议研究解决水生态保护的重大问题,切实履行各级政府在推进水生态保护中的责任,保障规划
第十七节健全法规标准
巩固完善《 (略) 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落实工作,积极开展以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障“三水统筹”为导向的主要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不 (略) 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略) 上研 (略) 岷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让水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确保工作见效。
第 (略) 场作用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在积极 (略) 级财政投入的同时,加快推进水资源、 (略) 场化配置,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认真落实规划项目建设资金。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按照“污染者负担,受益者分摊”的原则,建立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促进排污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探 (略) 场化,
第十九节加大科技支撑
优化水生态保护修复战略部署和技术路线,加大科技研发的财政投入。在美丽河湖建设、水利水电资源优化利用与绿色发展、生物资源保护恢复、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节能降耗、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湖库水生态保护修复、消落带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工业行业废水深度治理与回用等领域优先开展先进防治技术攻关研发。
第二十节
建立水环境形势分析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动态跟踪规划实施进展,及时研究调整工作部署,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全面以河湖长制为重要抓手,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重点项目的工程质量。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一节
建立环境信息共享与公开制度,定期公布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强村(社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落实社区网络监管责任,培育和发展水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大力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监督力量,推广民间河湖长,并纳入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环境监测开放日”“随手拍”“晒企业治污、晒环保监管”等活动。依托“互联网+”创新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模式,健全公众投诉、信访、舆情和环保执法联动机制。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
附表1
控制单元 | 涉及县(区) |
(略) 重点流域包括岷江支流蒲江河流域、青衣江、大渡河, (略) 8个县(区),划分了3个控制单元,设置了7个国控断面、省控断面13个( (略) 考断面3个,趋势科研断面10个) | |
岷江( (略) )控制单元 | 名山区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雨城区 |
名山区 | |
天全县 | |
芦山县 | |
宝兴县 | |
荥经县 | |
大渡河( (略) )控制单元 | 石棉县 |
汉源县 |
附表2 “十四五”国、省考断面水质目标清单
序号 | 断面名称 | 所在流域 | 所在水体 | 水体类 | 断面属性 | (略) | 2025年水质目标 | 备注 |
1 | 龟都府 | 长江流域 | 青衣江 | 河流 | 国考 | (略) | Ⅱ | 青衣江雅安多营坪饮用、工业用水区/青衣江雅安桐子林渔业、景观用水区/青衣江雅安徐家浩工业、渔业用水区/青衣江雅安朱家坝过渡区 |
2 | 两合水 | 长江流域 | 蒲江河 | 河流 | 国考 | (略) | Ⅲ | - |
3 | 团结堰 | 长江流域 | 临溪河 | 河流 | 国考 | (略) | Ⅱ | - |
4 | 天全河两河口 | 长江流域 | 天全河 | 河流 | 国考 | (略) | Ⅱ | - |
5 | 灵鹫塔 | 长江流域 | 宝兴河 | 河流 | 国考 | (略) | Ⅱ | 青衣江宝兴源头水保护区/青衣江蜂桶寨大熊猫保护区/青衣江芦山、雅安保留区 |
6 | 槐子坝 | 长江流域 | 荥经河 | 河流 | 国考 | (略) | Ⅱ | - |
7 | 三谷庄 | 长江流域 | 大渡河 | 河流 | 国考 | (略) | 优于Ⅱ类(含) | - |
8 | 多营 | 长江流域 | 青衣江 | 河流 | 省考 | (略) | Ⅱ | |
9 | 青富 | 长江流域 | 瀑布沟 | 湖库 | 省考 | (略) | Ⅱ | |
10 | 石棉丰乐乡三星村 | 长江流域 | 大渡河 | 河流 | 省考 | (略) | Ⅱ |
附表3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目标清单
序号 | 县(区) | 水资源三级区 | 所在水体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 | 2025年水质目标 | 备注 |
1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略) 青衣江黄泥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Ⅲ | |
2 | 名山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徐家沟 | 徐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Ⅲ | |
3 | 名山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名左渠 | 名左渠东岭山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Ⅲ | |
4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荥经河 | (略) 荥经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Ⅲ | |
5 | 汉源县 | 大渡河 | 永定桥水库 | 汉源县永定桥水库 | 湖库 | Ⅲ | |
6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地下水 | 大口井泵房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Ⅲ | |
7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地下水 | 彩虹桥深井泵房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Ⅲ | |
8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地下水 | 西区水厂大口井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Ⅲ | |
9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大洪沟 | 石棉县大洪沟依水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Ⅲ | |
10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地下水 | 青石乡响水溪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Ⅲ | |
11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玉溪河 | 芦山县三水厂羊圈门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 河流 | Ⅲ | |
12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西川河 | (略) 芦山县第一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Ⅲ | |
13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玉溪河 | (略) 芦山县龙门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Ⅲ | |
14 | 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教场沟 | 宝兴县教场沟主沟高家山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Ⅲ | |
15 | 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杉木沟 | (略) 宝兴县两河口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 河流 | Ⅲ |
附表4 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目标清单
序号 | 县(区) | 水资源三级区 | 所在水体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 | 是否为“千吨万人”水源地 | 2025年水质目标 |
1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李家沟 | 雨城区北郊镇李家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2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大兴镇龙溪水厂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黄岩沟 | 雨城区对岩镇黄岩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4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关山沟 | 雨城区多营镇殷家村关山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5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洪椿沟 | 雨城区多营镇葫芦村洪椿沟龙滩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6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代家沟 | 雨城区望鱼镇景春村代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7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莲花山沟 | 雨城区上里镇中里村莲花山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8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郑家沟 | 雨城区中里镇郑家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牛栏沟 | 雨城区上里镇牛栏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10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江家沟 | 雨城区上里镇江家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1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梯子沟 | (略) 雨城区上里镇石梯子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12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杆林沟 | (略) 雨城区上里镇箭杆林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13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小鞍子沟 | 雨城区晏场镇严桥村小鞍子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4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雨城区严桥镇溪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5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大石板沟 | 雨城区严桥镇大石板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6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雨城区晏场镇许桥村杨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否 | Ⅲ |
17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倪沟 | 雨城区晏场镇倪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8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赵沟 | 雨城区晏场镇宝田村赵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9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游家沟 | 雨城区碧峰峡镇游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20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王家河 | 雨城区碧峰峡镇王家河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21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骞家沟 | 雨城区南郊乡骞家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22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洪椿沟 | 雨城区周公山镇柳阳村洪椿沟佛全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23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周家沟 | 雨城区周公山镇狮子村周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24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苍子沟 | 雨城区八步镇苍子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25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贾村沟 | 雨城区孔坪乡贾村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26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新场沟 | 雨城区望鱼镇新场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27 | 名山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玉溪河 | 百丈镇玉泉水厂玉溪河主干渠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28 | 名山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玉溪河 | (略) 名山区万兴渠黄家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29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苦皮河 | 荥经县龙苍沟镇苦皮河大包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0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臭水河 | 荥经县龙苍沟镇臭水河大包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1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金家湾沟 | 荥经县安靖乡金家湾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2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水池沟 | 荥经县安靖乡水池沟顺江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3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冷水河沟 | 荥经县荥河镇冷水河沟河林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4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漆树沟 | 荥经县泗坪乡漆树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5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槐子沟 | 荥经县新添镇槐子沟石泉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6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杏家沟 | 荥经县宝峰彝族乡杏家沟田坝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7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小沟 | 荥经县新添镇小沟头黄禄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8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堰溪沟 | 荥经县新添镇堰溪沟太阳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9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小沟 | 荥经县五宪镇小沟头堰坎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40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九龙溪 | 荥经县青龙镇九龙溪九龙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41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标水沟 | 荥经县青龙镇标水沟烟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42 | 汉源县 | 大渡河 | 木槿水河 | 汉源县九襄镇木槿水河松合村 | 河流 | 是 | Ⅲ |
43 | 汉源县 | 大渡河 | 磨房沟 | 乌斯河镇磨房沟人民地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44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关沟 | 汉源县宜东镇关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45 | 汉源县 | 大渡河 | 黄砂沟 | 汉源县清溪镇黄砂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46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地下水 | 大树镇新民村冒水洞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否 | Ⅲ |
47 | 汉源县 | 大渡河 | 新龙沟 | 皇木镇新龙沟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否 | Ⅲ |
48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岩窝沟 | 皇木镇岩窝沟对窝岩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49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后河 | 前域镇后河木厂岗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50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地下水 | 富庄镇九根树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否 | Ⅲ |
51 | 汉源县 | 大渡河 | 窝扎及沟 | 片马乡窝扎及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52 | 汉源县 | 大渡河 | 杜家沟 | 安乐镇杜家沟 | 地下水 | 否 | Ⅲ |
53 | 汉源县 | 大渡河 | 深溪沟 | 顺河乡深溪沟核桃坪 | 河流 | 否 | Ⅲ |
54 | 汉源县 | 大渡河 | 李包沟 | 皇木镇李包沟锅圈岩 | 河流 | 否 | Ⅲ |
55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大沟头沟 | 大树镇大沟头沟红石岩 | 河流 | 否 | Ⅲ |
56 | 汉源县 | 大渡河 | 上堰沟 | 九襄镇大庄村上堰沟窑坪子 | 河流 | 否 | Ⅲ |
57 | 汉源县 | 大渡河 | 新河 | 九襄镇桃源村新河木瓜坪 | 河流 | 否 | Ⅲ |
58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堰坎沟 | 安乐镇鹤梧村堰坎沟大洞岩 | 河流 | 否 | Ⅲ |
59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地下水 | 九襄镇木槿村白鸡冠 | 地下水 | 否 | Ⅲ |
60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地下水 | 安乐镇治安村李家坪 | 地下水 | 否 | Ⅲ |
61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小海子沟 | 礼约村小海子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62 | 石棉县 | 大渡河 | 瓦斯沟 | 安顺场镇小水村瓦斯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63 | 石棉县 | 大渡河 | 观音沟 | 安顺场镇观音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是 | Ⅲ |
64 | 石棉县 | 大渡河 | 筲箕沟 | 蟹螺乡江坝村筲箕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65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团结大堰 | 永和乡白马村团结大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66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大渡河 | 回隆镇竹马村南河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67 | 石棉县 | 大渡河 | 菩萨岗沟 | 回隆镇南桠村菩萨岗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68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大渡河 | 粟子坪乡粟子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69 | 石棉县 | 大渡河 | 楠木沟 | 美罗镇楠木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是 | Ⅲ |
70 | 石棉县 | 大渡河 | 白家沟 | 美罗镇牟家村白家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71 | 石棉县 | 大渡河 | 花岩沟 | 迎政乡花岩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72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学堂沟 | 丰乐乡学堂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73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岩烟沟 | 新民乡岩烟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74 | 石棉县 | 大渡河 | 海流河 | 王岗坪乡海流河两叉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75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大渡河 | 草科乡和平村三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是 | Ⅲ |
76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柳家沟 | 天全县始阳镇柳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77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天全县思经乡黄泥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78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地下水 | 天全县思经乡土老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否 | Ⅲ |
79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天全县思经乡鹿子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80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天全县始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81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天全县乐英乡大沟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82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地下水 | 天全县仁义乡新房子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否 | Ⅲ |
83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下南沟 | 天全县仁义乡下南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84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黄家沟 | 天全县仁义乡黄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85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地下水 | 天全县老场乡白岩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否 | Ⅲ |
86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汤家沟 | 天全县老场乡汤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87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天全县新场镇大歇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88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龙打沟 | 天全县新场镇龙打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89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董家沟 | 天全县新场镇董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0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宋家沟 | 天全县兴业乡宋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1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基坪沟 | 思延镇房基坪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92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白家沟 | 飞仙关镇新庄村白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3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黑窑沟 | 飞仙关镇凤凰村黑窑沟大瓦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4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飞仙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5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双石镇狮子岗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6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双石镇西川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7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中国红沟 | 太平镇太平水厂中国红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8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桃子坪沟 | 太平镇太平水厂桃子坪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9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桂花岗沟 | 太平镇太平水厂桂花岗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00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大川镇和平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01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铜盆沟 | 龙门镇铜盆沟中宝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02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胡家沟 | 龙门镇红星村胡家沟铜鼓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03 | 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龙大沟 | 灵关镇龙大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104 | 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窑子沟 | 陇东镇窑子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05 | 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羊村沟 | 五龙乡羊村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06 | 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黑沟 | 陇东镇黑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附表5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目标清单
序号 | 市(州) | 县(区) | 水资源三级区 | 控制单元 | 站点名称 | href='javascript:;' oldhref="http://**#RANGE!#REF!" 汇水范围 | 水体 名称 | 水体类 | 生态基流 (立方米/秒) | 最小生态水位(米) | ||
2020年 下泄流量 | 2025年 目标 | 2020年 实际水位 | 2025年 目标 | |||||||||
1 | (略)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大渡河( (略) )控制单元 | 石棉水文站 | 三谷庄 | 大渡河 | 河流 | - | 165 | - | - |
2 | (略)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多营坪水文站 | 龟都府 | 青衣江 | 河流 | - | 36.8 | - | - |
注:地方试点开展的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相关目标作为预期性管理要求,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的生态基流(最小生态水位)保证率原则上应不小于90%。后续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
附表6 重点湖库富营养化控制目标表
序号 | 县(区) | 水资源三级区 | 控制单元 | 水体名称 | 2020年现状 | 2025年控制目标 |
1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大渡河( (略) )控制单元 | 瀑布沟水库 | 中营养 | 中营养(TLI(Σ)≤40) |
注:TLI(Σ)为综合营养状态指数,采用0~100的一系列连续数字对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进行分级:TLI(Σ)<30 贫营养;30≤TLI(Σ)≤50 中营养;TLI(Σ)>50 富营养;50<TLI(Σ)≤60 轻度富营养;60<TLI(Σ)≤70 中度富营养;TLI(Σ)>70 重度富营养。
附表7 试点开展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水体清单
序号 | 县(区) | 水资源三级区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 | 监测指标 |
1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周公河 | 河流 | 鱼类、大 |
2 | 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宝兴河 | 河流 | 鱼类、大 |
附表8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的水体清单
序号 | 县(区) | 水资源三级区 | 控制单元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 | 经度(°) | 纬度(°) | 修复长度(km) | 预计完成年度 |
1 | 名山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名山河 | 河流 | 103.* | 30.* | 12.2 | 2023年 |
2 | 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宝兴河 | 河流 | 102.* | 30.* | 1.5 | 2025年 |
3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思经河 | 河流 | 102.* | 30.* | 6.9 | 2025年 |
4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天全河 | 河流 | 102.* | 30.* | 14.5 | 2025年 |
5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荥经河 | 河流 | 102.* | 29.* | 7.0 | 2025年 |
附表9 人工湿地建设清单
序号 | 县(区) | 水资源三级区 | 控制单元 | 湿地名称 | 建设位置所属类 | 经度(°) | 纬度(°) | 建设面积(亩) | 预计完成年度 |
1 | 名山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经济开发区生态治理人工湿地 | 大 | 103.* | 30.* | 36.22 | 2022年 |
2 | 名山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名山河流域人工湿地 | 重要入河(湖)口 | 103.24039 | 230.* | 90.00 | 2025年 |
附表10 以重现土著鱼类为目标的水体清单
序号 | 县(区) | 水资源三级区 | 控制单元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 | 土著鱼类 | 预计重现年度 | ||
俗称 | 学名 | 消失的历史年份 | |||||||
1 | 芦山县、雨城区、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青衣江、周公河、宝兴河、东河、西河 | 河流 | 雅鱼 | 重口裂腹鱼 | / | 2025年 |
2 | 芦山县、雨城区、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青衣江、周公河、宝兴河、东河、西河 | 河流 | 雅鱼 | 齐口裂腹鱼 | / | 2025年 |
附图1 (略) 地理区位图
(略) 行政区划图
(略) 水系图
附图4 (略) 地形图
附图5 (略) 汇水范围示意图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 (略)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日
(略)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〇二二年八月
前 言
(略) 地处四川盆地与青藏高原结合过渡地带,东邻成都、西连甘孜、南界凉山、北接阿坝,素有“川西咽喉”之称,充沛的水资源、优质的水环境和良好的水生态是雅安的优势资源。“十三五”期间, (略) 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在全国、全省前列,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略) 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突出、小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成效不稳固、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尚处起步阶段、自然灾害引发的水环境风险尚未有效解决,与习
“十四五”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
目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工作成效
第二节 主要问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强力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
第一节 优化治水空间格局
第二节 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第三节 践行节水绿色行动
第四章 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 建立健全流域管控体系
第二节 强化流域要素系统治理
第三节 推进流域区域协同治理
第五章 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良水生态产品
第一节 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
第二节 改善群众身边水环境
第三节 开展美丽河湖保护建设
第六章 巩固深化水污染治理
第一节 推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第二节 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
第三节 深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第七章 积极推动水生态修复
第一节 提升上游水源涵养能力
第二节 实施生态缓冲带与湿地保护
第三节 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第八章 着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第一节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二节 有效保障生态流量
第九章 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
第一节 推进环境风险问题整治
第二节 提升环境风险预警能力
第三节 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处置
第十章 重要水体保护要点
第一节 持续巩固碧水青衣江生态保护
第二节 逐步推进美丽大渡河生态建设
第三节 不断助力秀丽蒲江河环境提升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第二节 健全法规标准
第三节 (略) 场作用
第四节 加大科技支撑
第五节 加强监督管理
第六节 促进全民行动
附表
附表1 规划范围表
附表2 “十四五”国、省考断面水质目标清单
附表3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目标清单
附表4 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目标清单
附表5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目标清单
附表6 重点湖库富营养化控制目标表
附表7 试点开展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水体清单
附表8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的水体清单
附表9 人工湿地建设清单
附表10 以重现土著鱼类为目标的水体清单
附图
附图1 (略) 地理区位图
附图2 (略) 行政区划图
附图3 (略) 水系图
附图4 (略) 地形图
附图5 (略) 汇水范围示意图
第一章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向着“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美丽河湖建设奋勇拼搏的五年,是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启动水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的五年。
第一节工作成效“十三五”期间, (略) 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持续向好,碧水保卫战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水生态环境质量治理成效不断巩固,人民群众对良好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十三五”期间, (略) 2个国考断面、 (略) 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均为100%。除名山河、两合水河外,青衣江、宝兴河、荥经河、周公河、临溪河等河流监测断面水质均达Ⅱ类及以上,9个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略) 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县级以上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重点湖库瀑布沟水库三星村、青富、三谷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满足考核要求。
污染防治攻坚持续发力,基础设施短板不断补齐。“十三五”期间, (略) (略) 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15平方公里,新建、改造污水管网长度223.49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1万吨每日。截至2020年底,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11.95万吨每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6.6%,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3.5%,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59.7%。
强化河(湖)长制落实,实现水环境保护常态化。全市265条河流、41座水库、42处渠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围, (略) 、县(区)、乡(镇)、村(社)四级河(湖)长1778名,确保责任落实全覆盖。加强河湖管理联合执法,推广设立河道警长、村组护河队、巡河员等管护模式,全市设立河道警长132人,组建护河队251支,设立保洁员1822名。强力推进河湖“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四乱”问题130处全部完成整治销号。发布实施《 (略) 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全国范围内首次对村级河(湖)长制进行系统立法,推动村级河(湖)长制度规范化、
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源头防治面源污染。推进种养循环发展,因地制宜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 (略)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9.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4.25%以上。“十三五”期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8.68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1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486。农药化肥使用量连续4年实现负增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15%。
加强水生生物保护,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在渔政执法专项行动中查办非法捕捞违法案件55件,查获涉案渔获物570余公斤,行政处罚金额约9.2万元,移送司法17件(移送30人),清理违规网具460余张,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09艘。有效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持续在青衣江流域(青衣江、宝兴河、天全河)、大渡河流域放流鲢、鳙、鲤、鲫、草鱼、大鲵等苗种200余万尾,逐步恢复野生鱼类种群数量。
突出法律法规约束,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从法治层面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期间, (略) 水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小流域水质达标不稳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水生态破坏等问题,与雅安美丽河湖建设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部分区域水环境质量不稳定。名山区两合水河、名山河流域断面总磷浓度部分月份不能稳定达标,且名山河枯水期水质下降明显。名山区、芦山县等县(区)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受区域内居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以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滞后、突发环境事件储备应急物资缺乏、水质监管能力薄弱等因素影响,饮用水安全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低。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等生活污水处理厂长期进水浓度低,尤其是COD浓度不能稳定达到100毫克/升以上。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现象仍存,雨污混排问题较为突出,大部分县(区)的雨污分流改造需持续加强。部分污水处理厂(站)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水平整体不高。
水生态受到不同程度破坏。青衣江上游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高发,生态系统脆弱,河道水生态系统抵抗外界干扰能力低。部分地区山地植被分布不均,森林覆盖率较低,土地保水能力差,水土流失较严重。沿河沿江城镇开发建设造成河流自然岸线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水电开发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河流原水文情势、河道底质和水质,影响了鱼类生境,导致河流水生生物多样性受到影响。
水资源保护利用水平不高。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有待进一步推广,用水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农业节水灌溉和用水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业用水总量大。工业用水效率仍然不高,企业循环水利用率不高,“优水优用、劣水劣用、水尽其用”的梯级使用格局尚未形成。居民节水意识有待加强,节水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略) 重要水体突出问题 |
蒲江河流域:两合水河等小流域水环境承载能力不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青衣江流域:上游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高发,城乡基础设施短板突出,河流水系连通性差,水生生物多样性受到影响。 大渡河流域:上游水源涵养能力较弱,水资源调度待优化。 |
第三节面临形势
党的
新形势,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省委、省政府更把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略) 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提出建设“三个高地”,发展“四大经济”,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 (略) 的发展目标,更需要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雅安。
新要求,建设美丽雅安对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提出更高要求。“十四五”
新格局,重大战略全面实施形成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川藏铁路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等重大战略实施,对雅安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 (略) 提出了更高要求。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推进建设“三个高地”,发展“四大经济”的区域发展格局加快形成,有助于从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宽视野上协同推进雅安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擦亮雅安发展的绿色底色贡献力量。
专栏2建设“三个高地”,发展“四大经济” |
“三个高地”:建设长江上游生态高地:建设全国碳中和绿色发展 (略) ,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园地共建先行区,争创国家生态文 (略) 。 (略) 西向拓展开放高地:构建连接南亚、联动西藏、协同“三州”的内*开放新高地,建成衔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西部*海 (略) 西向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产业发展高地:建设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成渝地区先进制造业协作基地,建设成渝地区绿色有机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建设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特色旅游目的地。 “四大经济”:发展生态经济: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持续促进雅茶、雅竹、雅果、雅药、雅鱼“五雅”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发展门户经济:立足雅安作为“川西咽喉”“康藏门户”的战略位置,依托综合交通和物流网络,推动资源要素快速集聚和有效配置,助力川藏铁路第一城建设,打造国家级应急物资和战略物资储备调拨配送基地、国家进藏物资集散基地、川藏铁路建设物资保障基地。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略) 级数字经济发展先导示范区,打造成渝地区超大规模绿色数据中心、新 |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习
第一节
以习近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以
——系统治理,精准发力。以巩固水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为核心,以建设长江上游坚固靓丽的生态屏障为重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动,把握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三水统筹”的理念,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
——创新机制,科技支撑。深化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改革举措,夯实科技支撑,大力实施环境保护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能力,力争在河湖生态保护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流量保障等若干难点和关键环节有所突破,实现科学化、精准化治理。
——落实责任,多元共治。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以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贯通到底的责任链条,加强信息公开与激励,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构
到2025年, (略) 优良水生态环境质量更加稳固,助推美丽大渡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提升青衣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生态流量得到
展望2035年, (略) 以Ⅱ类水为主体的水环境格局基本形成,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绿色发展示范效应更为凸显。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功能显著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对优美水生态环境的需要得到充分满足,美丽雅安建设的水生态环境目标全面实现。
表1“十四五”规划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水环境 | 1 | 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2 | 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3 |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4 | (略)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5 | 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 / | 100 | 预期性 | |
6 | (略) 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 / | (略) 建成区基本消除 | 预期性 | |
水资源 | 7 |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个数(个) | / | 2条河2个水文站 | 预期性 |
水生态 | 8 | 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 | / | 持续改善 | 预期性 |
9 |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km) | / | 新增42.1 | 预期性 | |
10 | 湿地恢复(建设)面积(亩) | / | 新增恢复126.22 | 预期性 | |
11 | 重现土著鱼类或水生植物的水体数量(个) | / | 6条河流2种土著鱼类 | 预期性 |
第三章
强力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
第一节治水空间格局
强化水生态空间管控。按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略) 域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库等水环境优先保护区的管控要求。实行水环境质量硬约束,以水环境、水资源承载力为基准,紧密结合水功能区划,充分考虑上下游、左右岸关系,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严格限制水污染排放量大和环境风险突出的产业布局,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源环境风险综合管控。严格落实岸线空间管控,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最大程度保持河湖岸线自然形态。加强水生生物栖息地、产卵场和相关自然保护地的保护,科学划定江河湖库渔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合理确定养殖容量。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
推进城镇绿色协同发展。进一步优化雅安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路径,以优异的水环境质量助力雅安建设“三个高地”,发展“四大经济”。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应依托成渝发展主轴,着力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城市经济为核心、先进制造业为基石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补齐区域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中心城区与工业园区污水治理能力。名山区、雨城区、天全县等川藏铁路沿线城镇应合理布局铁路装备制造、物流商贸、绿色建材等产业,完善物流园区水环境风险应急防控设施,降低水生态环境风险。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应发挥资源富集的优势,重点发展绿色载能、新
优化排污口设置布局。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全面开展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逐步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到2023年底, (略) 青衣江、大渡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库的排污口整治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
第二节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推进工业企业绿色转
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立足雅安生态本底,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持续推进雅茶、雅竹、雅果、雅药、雅鱼五大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融合,着力构建“5+3”现代农业体系,探索雨城区、名山区沿河绿色茶叶种植技术,降低经济作物种植面源污染影响。全面取缔肥水养鱼、网箱养鱼,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水库生态养殖、流水养殖。合理培育发展优质精制茶、调味品、中药材、果蔬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配套完善相关产业水污染防治设施。
助推文旅融合发展。加快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势,依托良好自然生态条件,精心做好山水园林文章,大力培育大力发展“文旅+”,聚焦推进文旅与农业、康养、体育、科技、研学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 (略) 和街区,积极申报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创新提升蒙顶山生态康养产业园、世外乡村海子山国际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荥经龙苍沟旅游度假区、碧峰峡森林康养度假区、芦山县大川河健康旅游、汉源湖运动康养旅游度假区、汉源阳光花海康养旅游度假区、天全水润康养旅游城等一批重点项目,倾力申报青衣江国家水上运动比赛和训练基地,稳步推进天全水上运动基地、汉源湖水上运动基地等体育旅游精品项目,重点打响“国际熊猫马拉松”体育赛事、青衣江龙舟赛事品牌,积极举办芦山大川河T3河道越野赛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旅游赛事活动。
第三节绿色行动
持续推行居民家庭节水方式。 (略) 建设,推广绿色建筑,创建绿色社区。鼓励家庭参与节约用水,推广使用水嘴、便器、淋浴器、便器冲洗阀等节水器具。新建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新建小区中鼓励居民优先选用节水器具。鼓励民用建筑集中热水系统采取水循环措施,新建建筑配建中水回用设施。适度引导居民住宅使用建筑中水,将洗衣、洗浴和生活杂用等污染较轻的灰水收集并经适当处理后用于冲厕。
(略) 生活节水新局面。加快节水
第四章
第一节
完善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配合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控制单元划分,推动长江全流域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将控制单元作为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流域空间载体。 (略) 级部门开展控制单元水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提升污染防治的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合理 (略) 、县两级水功能区,明确不同水域功能定位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细化河湖长制工作体系。落实“河湖长负责—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配套工作制度,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深入推动“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落地见效,鼓励和支持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创新、人才培育。强化新技术应用与现有监督手段有机结合,加快构建“天上看、地上查、河上巡、网上管”的立体监督模式。
建立健全流域综合管控机制。尊重生态系统完整性和流域系统性,推进流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明确流域内水域、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重要水生态空间,清理整治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过度养殖捕捞、矿山开采、岸线开发等生产、生活活动。强化流域暗查暗访常态化,开展县(区)水环境质量排名,持续传导压力。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管理,倒逼生态环境责任落地落实。
第五节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等要素系统治理。加强顶层设计,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整体推进,全方位、全地域、全系统开展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立足重点区域,强化整体治理,系统布局大渡河、青衣江、瀑布沟水库、周公河及名山河等重要水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大渡河、青衣江流域生态廊道,科学推进宝兴河、天全河、荥经河等重要水体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缓冲带保护与建设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恢复河流两岸山体植被和林草状态,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重大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要统筹治水和治山、治水和治林、治水和治田、治水和治草,形成合力。
构建“三水”监测系统。整合“十四五”省控、市控断面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地表水断面和水功能区断面,形成统一的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生态流量在线监测平台,定期发布生态流量下泄信息, (略) 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石棉水文站、多营坪水文站2个断面, (略) 完成下泄生态流量整改工作的水电站实施生态水量监督性监测。围绕周公河、宝兴河等水生生物(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开展水生态调查,同时推动湖库富营养化管理能力提升,探索开展流域层面重要区域、重点湖库生态流量(水位)、富营养化和水华遥感监测。
第六节
健全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 (略) (州)、县(市、区)建立的大渡河、青衣江、岷江流域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协议,推动跨界河湖信息共享、联合巡查、联动执法、污染共治,构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岸上水里的系统治理模式。积极推动跨界河流水污染防治的双边协调机制与应急处理能力建设。
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推动建立场地、区域、流域尺度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协同治理制度。减少受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污染,提升傍河地下水
第五章
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良水生态产品
第一节
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档案信息分级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规范制作各级水源保护区矢量图层,构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张图”,健全基本信息档案。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加快相关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设置水质自动监测站或视频监控。到2025年,按要求实现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监控全覆盖。
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健全水源环境档案制度,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风险源名录。加强宝兴县、芦山县洪灾受损水源地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加快实施荥经县、名山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饮用水水源应急监管体系,推进雨城区、名山区、汉源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等6县(区)编制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第七节
加大重点小流域环境治理。实施两合水河小流域水质达标攻坚行动,补齐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短板,开展茶园翻耕松土并实行深埋施肥,流域内茶园统一扦插黄板并安装太阳能杀虫灯,在干流沿岸农田建设生态沟渠,提升红星镇、马岭镇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立流域水质预警管理体系,压实乡镇管理责任,系统提升支流干木沟河、余沟河、彭沟河和康乐河水质,实现两合水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略) 公园水体整治。开展县 (略) 公园水体治理和保护,通过源头截流治污、沿岸排口整治、雨污管网完善、水资源保障、生态景观建设、水生生物保护等措施, (略) 公园水体得到综合治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以成都、德阳和宜宾试点先进经验为基础,以点 (略) 城市公园水体综合治理和保护。
第八节开展美丽河湖保护建设
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统筹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系统解决水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河湖稳定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恢复“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水生态系统。明确各县(区)美丽河湖底数及差距,研究提出目标和任务要求,选择大渡河、经河、天全河等有条件的河段开展美丽河湖建设试点。到2025年,建成一批“美丽河湖”示范点,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系统;到2035年,全市河流、湖泊基本建成美丽河湖。
提升公众亲水环境品质。严格水域岸线、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清理整治破坏水生态的
强化美丽河湖示范引领。美丽河湖流域范围
第六章
第一节
着力推动工业集聚区整治。建立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异常等突出问题清单,组织排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情况,查明问题原因并开展整治,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规范雨城区、名山区、汉源县、石棉县等县(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完善园区及企业雨污分流系统,禁止雨污混排,推动初期雨水收集处理。
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以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深化涉水行业环境管理,严格重金属、高盐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严厉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放或偷排工业废水等影响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的行为,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巡查和抽查力度,全面推行企业环保信用评级。
第九节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
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统筹考虑城镇发展规模,科学规划管网布局,积极推进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 (略) 政排水管网排查检测,推进管网系统化整治,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
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考虑城镇人口和分布情况,科学确定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布局、规模。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 (略) 发展需求的,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加快实施青衣江、大渡河干流
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按照集散结合、适当集中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各区县要加快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处置不达标的污泥处理设施。鼓励污泥与垃圾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逐步降低填埋处置所占比重。到2023年, (略) 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2%、 (略) 达85%。
第十节深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农牧循环
强化种植业污染管控。推进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增效,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切实加强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化学农药、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到2025年, (略) 各主要农作物和农产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化肥、化学农药施用量实现负增长。采取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循环利用等综合措施,在名山区两合水河流域试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效削减茶叶种植、养殖产生的污染物入河量。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坚持突出重点、梯次推进,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和城乡
第七章积极推动水生态修复
第一节上游水源涵养能力
夯实森林生态本底。加强天然林资源及共生动植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大渡河、青衣江“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生态建设,实施河岸耕种清理和岸线复绿。以源头集水区、水源涵养极重要区等区域为重点,科学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设立永久性标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加强水源涵养区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工程,加强宝兴县、天全县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加强瀑布沟水库周边消落带生态修复,营造环湖库生态隔离带。加强矿区地貌植被恢复,强化天然林资源及共生动植物保护,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实施锅巴岩矿区留白山体生态恢复、宝兴河流域综合治理。持续推进青衣江水生态保护修复,完善中上游森林养护和滨水植被修复,厚植青衣江支流山水林生态本底。
第十一节实施生态缓冲带与湿地保护
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调查分析周公河、宝兴河等重要生态空间水生态状况变化等情况,确定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的清单,明确河湖生态缓冲带恢复、水生植被恢复等规模化生态保护恢复任务。严格生态缓冲带管理,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最大程度保持岸线自然形态。依据河湖两岸物理特性、水文情势、周边土地利用情况和缓冲带功能,在青衣江与大渡河干流、周公河、宝兴河、天全河、荥经河等重要支流和瀑布沟水库等重点湖库周边,推进生态缓冲带划定,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生态缓冲带综合整治,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
推进湿地建设。在名山河流域内的城镇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下游、支流入干流口等关键节点,通过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协同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推进名山河、两合水河小流域湿地治理工程。
第十二节
加强水生生物生境保护与修复。加强流域生境保护,开展周公河、宝兴河等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保护力度,科学评估涉水新建项目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实施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微生境修复等措施,修复珍稀、特有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持续观测评估周公河、宝兴河等河(湖)水位、水量变化对水生生物多样性、重要物种栖息地以及泥沙量的影响,加强特有水生生物生境长期定位监测。
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科学布局水产养殖,按照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划定的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规范管理水产养殖,完善周公河、宝兴河、天全河增殖放流管理机制,加快过鱼设施建设,科学确定放流种类,合理安排放流数量,加快恢复水生生物种群适宜规模,实施重口裂腹鱼、齐口裂腹鱼等珍稀特有鱼类增殖放流。强化和规范增殖放流管理,合理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严禁放流外来物种。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预警,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健全水生态修复监管体系。实施大渡河干流
第八章
第一节
强化用水强度约束。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实施水资源利用差别化管控措施。到202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 (略) 下达目标任务。推动农业节水增效,进一步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实施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加强工农业节水。积极发展绿色节水工业,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水行动。构建有利于水循环的园区产业体系,推进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
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在名山河等流域合理推广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技术,将再生水用于河流生态补水,构建“截、蓄、导、用”并举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再生水调蓄设施建设任务,优先将达标排放水转化为可利用的水资源,就近回补自然水体,有效提高名山河等流域的水环境承载能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推广再生水使用。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将再生水、雨水、中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第十三节
科学调度水资源。科学
实施水资源保障工程。配合实施引大济岷工程(雅安段)、长征渠引水水源工程(相岭湖水库),采用蓄、引、提等多种方式发展灌溉面积和解决人口饮水问题。健全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机制,完善细化河湖生态流量(水量)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流域河湖生态流量(水量)总体目标和任务,加强小水电整改后监督,明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以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为重点,
第九章
第一节
开展流域重金属风险源整治。全面推进石棉县、汉源县工业园区风险排查与整治,
加强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突出全防全控,完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确保将风险防范融入日常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监督,逐步实现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工矿企业和主要环境风险类
第十四节
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全面开展企业、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重要生态功能区、流域环境风险评估,划分低、中、高风险区域,针对不同区域
完善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在青衣江与大渡河干流、重点支流(名山河、两合水河、周公河、宝兴河等)、上下游行政区跨界( (略) 、 (略) 、 (略) 、甘孜州、凉山州)、敏感水体和重点水域增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健全固定源、面源污染源监测能力,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预警机制。
第十五节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立足雅安“川西咽喉”“康藏门户”的战略位置,对储存有化学品等泄漏会导致环境污染物品的重点产业物流园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雨污总排口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以及传输泵、配套管线、应急发电等事故水输送设施等建设,合理设置消防事故水池。加强108国道、318国道等重点区域危化品和危险废物运输环境安全管理,杜绝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化品和危险废物下河现象。以联合培训演练等多种手段,加强公安、消防、水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应急联动。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应急监测网络,提升应急监测设备装备水平,积极应对Ⅲ(Ⅳ)级突发性污染事故。强化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建立研判预警、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的跨部门、跨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
第十章
重要水体保护要点
第一节生态保护
维护水质较好水体稳定达标, (略) “一园、一干、六支”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网络。
“一园”即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原真性,提升森林系统质量,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全面清理整治公园范围内小水电站。
“一干”即青衣江干流:加强青衣江干流生态廊道建设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严格防范沿江化工企业、工业园区、尾矿库坝水环境风险。
“六支”包括周公河、天全河、宝兴河设置自然保护区的河流以及荥经河、玉溪河、名山河:保护恢复周公河、天全河、宝兴河水生生物多样性;实施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带,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人工湿地建设。
专栏3青衣江流域保护要点 |
(1)完善芦山县、宝兴县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配套应急储备物资,提升雨城区、名山区、天全县、芦山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应急能力; (略) 名山区截流沟、导流渠建设,有效防治保护区内面源污染治理; (2)开展雨城区、名山区、宝兴县、天全县、荥经县、芦山县、雅安经济开发区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项目,通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染; (3)完善宝兴河、荥经河、天全河等沿岸聚居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实施河流滩涂生态缓冲带修复,修建截污沟渠、生态护岸、人工湿地等,筑牢青衣江源头生态屏障;实施名山河、思经河、荥经河等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 (4)对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和提标改造,建设人工湿地项目对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处理,降低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 (5)建设生态涵养林,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与退化林改造修复,恢复流域的植被,恢复两岸山体林草状态;实施宝兴河、天全河矿区山体植被修复、水土保持工程;提升青衣江干支流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6)在周公河、宝兴河等重点水体开展水生态调查与评估; (7) (略) 小水电站监管,确保足额下泄生态流量。 |
着力建设美丽大渡河, (略) “一干、两库、五支”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网络。
“一干”即大渡河干流(石棉、汉源段):打造美丽大渡河示范工程,建设宜居宜业的红色文化生态特色村;拆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小水电站,恢复河道连通性,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加强土壤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科学有序开采流域矿产资源,建设绿色矿山;开展涉危涉重企业、工业园区及沿江固体废弃物堆场环境风险排查治理。
“两库”即瀑布沟水库、永定桥水库:建设绿色水电站,大力实施库区边坡生态恢复;统筹考虑防洪、生态安全及电力供应需求,优化水资源调度方案。
“四支”包括流沙河、南桠河、松林河、田湾河:实施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带,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专栏4大渡河流域保护要点 |
(1)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配套应急储备物资,提升石棉县、汉源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应急能力; (2)开展石棉县、汉源县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项目,通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染; (3)开展瀑布沟水库良好水体保护,补齐汉源县县城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开展汉源县县城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开展瀑布沟水库消落区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提升瀑布沟水库水质; (4)配合推进建设“引大济岷”工程,提升支流小流域水系连通性,建设干流、支流生态廊道体系; (5)以建设幸福美丽和谐新安顺为目标,充分挖掘安顺历史文化资源、古场镇资源、生态资源,着力打造以红军长征文化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观光体验和山水阳光休闲旅游目的地。 |
第二节不断助力秀丽蒲江河环境提升
持续巩固提升临溪河、两合水河水环境质量,打造蒲江河最优上游水源, (略) “一库、两河、五域”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网络。
“一库”即百丈水库:提高水源涵养能力,确保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综合治理湖库区域及上游周边农村生活源、种植业和畜禽养殖业污染。
“两河”即临溪河、两合水河:持续开展两合水河达标攻坚行动,巩固提升临溪河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流域控源截污水平,实施小流域水生态修复,解决上游水库水体富营养化问题,开展上下游联防联治。
“五域”包括百丈镇、黑竹镇、红星镇、茅河镇、马岭镇:实施“三水统筹”的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城镇、农村及沿河集雨区生活污染、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确保出境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专栏5蒲江河流域保护要点 |
(1)推进名山区万古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道路穿越等风险防控建设;开展名山区万星渠黄家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有序推进保护区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步完善监控设施; (2)推进名山区红星镇、马岭镇、百丈镇、茅河镇小流域农村生活污水聚集点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3)针对名山区资源性、水质性缺水现状,通过建设人工湿地进行污水处理厂排水深度净化方式,补充河流生态流量; (4)实施临溪河百丈段两岸修建生态护岸工程与植被缓冲带工程,推进两合水河生态修复,建设沿河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与人工湿地等。 |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是“十四五” (略) 、县(区)、乡(镇)三级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载体,是 (略) 域范围内县(区)各类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涉水事宜的重要依据。健全并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规划实施取得实效。
第一节
各级党委政府是流域水生态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并纳入责任考核,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的制度。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抓好规划项目的督促检查,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水生态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规划、项目、资金和责任“四落实”。建立汇水范围“三水统筹”工作协作机制,坚持把水生态保护作为关系生态环境改善、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会议研究解决水生态保护的重大问题,切实履行各级政府在推进水生态保护中的责任,保障规划
第十七节健全法规标准
巩固完善《 (略) 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落实工作,积极开展以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障“三水统筹”为导向的主要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不 (略) 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略) 上研 (略) 岷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让水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确保工作见效。
第 (略) 场作用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在积极 (略) 级财政投入的同时,加快推进水资源、 (略) 场化配置,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认真落实规划项目建设资金。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按照“污染者负担,受益者分摊”的原则,建立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促进排污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探 (略) 场化,
第十九节加大科技支撑
优化水生态保护修复战略部署和技术路线,加大科技研发的财政投入。在美丽河湖建设、水利水电资源优化利用与绿色发展、生物资源保护恢复、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节能降耗、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湖库水生态保护修复、消落带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工业行业废水深度治理与回用等领域优先开展先进防治技术攻关研发。
第二十节
建立水环境形势分析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动态跟踪规划实施进展,及时研究调整工作部署,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全面以河湖长制为重要抓手,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重点项目的工程质量。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一节
建立环境信息共享与公开制度,定期公布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强村(社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落实社区网络监管责任,培育和发展水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大力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监督力量,推广民间河湖长,并纳入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环境监测开放日”“随手拍”“晒企业治污、晒环保监管”等活动。依托“互联网+”创新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模式,健全公众投诉、信访、舆情和环保执法联动机制。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
附表1
控制单元 | 涉及县(区) |
(略) 重点流域包括岷江支流蒲江河流域、青衣江、大渡河, (略) 8个县(区),划分了3个控制单元,设置了7个国控断面、省控断面13个( (略) 考断面3个,趋势科研断面10个) | |
岷江( (略) )控制单元 | 名山区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雨城区 |
名山区 | |
天全县 | |
芦山县 | |
宝兴县 | |
荥经县 | |
大渡河( (略) )控制单元 | 石棉县 |
汉源县 |
附表2 “十四五”国、省考断面水质目标清单
序号 | 断面名称 | 所在流域 | 所在水体 | 水体类 | 断面属性 | (略) | 2025年水质目标 | 备注 |
1 | 龟都府 | 长江流域 | 青衣江 | 河流 | 国考 | (略) | Ⅱ | 青衣江雅安多营坪饮用、工业用水区/青衣江雅安桐子林渔业、景观用水区/青衣江雅安徐家浩工业、渔业用水区/青衣江雅安朱家坝过渡区 |
2 | 两合水 | 长江流域 | 蒲江河 | 河流 | 国考 | (略) | Ⅲ | - |
3 | 团结堰 | 长江流域 | 临溪河 | 河流 | 国考 | (略) | Ⅱ | - |
4 | 天全河两河口 | 长江流域 | 天全河 | 河流 | 国考 | (略) | Ⅱ | - |
5 | 灵鹫塔 | 长江流域 | 宝兴河 | 河流 | 国考 | (略) | Ⅱ | 青衣江宝兴源头水保护区/青衣江蜂桶寨大熊猫保护区/青衣江芦山、雅安保留区 |
6 | 槐子坝 | 长江流域 | 荥经河 | 河流 | 国考 | (略) | Ⅱ | - |
7 | 三谷庄 | 长江流域 | 大渡河 | 河流 | 国考 | (略) | 优于Ⅱ类(含) | - |
8 | 多营 | 长江流域 | 青衣江 | 河流 | 省考 | (略) | Ⅱ | |
9 | 青富 | 长江流域 | 瀑布沟 | 湖库 | 省考 | (略) | Ⅱ | |
10 | 石棉丰乐乡三星村 | 长江流域 | 大渡河 | 河流 | 省考 | (略) | Ⅱ |
附表3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目标清单
序号 | 县(区) | 水资源三级区 | 所在水体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 | 2025年水质目标 | 备注 |
1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略) 青衣江黄泥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Ⅲ | |
2 | 名山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徐家沟 | 徐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Ⅲ | |
3 | 名山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名左渠 | 名左渠东岭山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Ⅲ | |
4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荥经河 | (略) 荥经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Ⅲ | |
5 | 汉源县 | 大渡河 | 永定桥水库 | 汉源县永定桥水库 | 湖库 | Ⅲ | |
6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地下水 | 大口井泵房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Ⅲ | |
7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地下水 | 彩虹桥深井泵房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Ⅲ | |
8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地下水 | 西区水厂大口井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Ⅲ | |
9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大洪沟 | 石棉县大洪沟依水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Ⅲ | |
10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地下水 | 青石乡响水溪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Ⅲ | |
11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玉溪河 | 芦山县三水厂羊圈门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 河流 | Ⅲ | |
12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西川河 | (略) 芦山县第一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Ⅲ | |
13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玉溪河 | (略) 芦山县龙门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Ⅲ | |
14 | 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教场沟 | 宝兴县教场沟主沟高家山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Ⅲ | |
15 | 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杉木沟 | (略) 宝兴县两河口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 河流 | Ⅲ |
附表4 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目标清单
序号 | 县(区) | 水资源三级区 | 所在水体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 | 是否为“千吨万人”水源地 | 2025年水质目标 |
1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李家沟 | 雨城区北郊镇李家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2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大兴镇龙溪水厂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黄岩沟 | 雨城区对岩镇黄岩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4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关山沟 | 雨城区多营镇殷家村关山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5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洪椿沟 | 雨城区多营镇葫芦村洪椿沟龙滩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6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代家沟 | 雨城区望鱼镇景春村代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7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莲花山沟 | 雨城区上里镇中里村莲花山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8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郑家沟 | 雨城区中里镇郑家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牛栏沟 | 雨城区上里镇牛栏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10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江家沟 | 雨城区上里镇江家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1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梯子沟 | (略) 雨城区上里镇石梯子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12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杆林沟 | (略) 雨城区上里镇箭杆林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13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小鞍子沟 | 雨城区晏场镇严桥村小鞍子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4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雨城区严桥镇溪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5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大石板沟 | 雨城区严桥镇大石板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6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雨城区晏场镇许桥村杨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否 | Ⅲ |
17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倪沟 | 雨城区晏场镇倪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8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赵沟 | 雨城区晏场镇宝田村赵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9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游家沟 | 雨城区碧峰峡镇游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20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王家河 | 雨城区碧峰峡镇王家河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21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骞家沟 | 雨城区南郊乡骞家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22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洪椿沟 | 雨城区周公山镇柳阳村洪椿沟佛全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23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周家沟 | 雨城区周公山镇狮子村周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24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苍子沟 | 雨城区八步镇苍子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25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贾村沟 | 雨城区孔坪乡贾村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26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新场沟 | 雨城区望鱼镇新场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27 | 名山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玉溪河 | 百丈镇玉泉水厂玉溪河主干渠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28 | 名山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玉溪河 | (略) 名山区万兴渠黄家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29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苦皮河 | 荥经县龙苍沟镇苦皮河大包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0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臭水河 | 荥经县龙苍沟镇臭水河大包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1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金家湾沟 | 荥经县安靖乡金家湾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2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水池沟 | 荥经县安靖乡水池沟顺江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3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冷水河沟 | 荥经县荥河镇冷水河沟河林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4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漆树沟 | 荥经县泗坪乡漆树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5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槐子沟 | 荥经县新添镇槐子沟石泉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6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杏家沟 | 荥经县宝峰彝族乡杏家沟田坝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7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小沟 | 荥经县新添镇小沟头黄禄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8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堰溪沟 | 荥经县新添镇堰溪沟太阳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39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小沟 | 荥经县五宪镇小沟头堰坎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40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九龙溪 | 荥经县青龙镇九龙溪九龙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41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标水沟 | 荥经县青龙镇标水沟烟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42 | 汉源县 | 大渡河 | 木槿水河 | 汉源县九襄镇木槿水河松合村 | 河流 | 是 | Ⅲ |
43 | 汉源县 | 大渡河 | 磨房沟 | 乌斯河镇磨房沟人民地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44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关沟 | 汉源县宜东镇关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45 | 汉源县 | 大渡河 | 黄砂沟 | 汉源县清溪镇黄砂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46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地下水 | 大树镇新民村冒水洞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否 | Ⅲ |
47 | 汉源县 | 大渡河 | 新龙沟 | 皇木镇新龙沟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否 | Ⅲ |
48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岩窝沟 | 皇木镇岩窝沟对窝岩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49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后河 | 前域镇后河木厂岗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50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地下水 | 富庄镇九根树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否 | Ⅲ |
51 | 汉源县 | 大渡河 | 窝扎及沟 | 片马乡窝扎及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52 | 汉源县 | 大渡河 | 杜家沟 | 安乐镇杜家沟 | 地下水 | 否 | Ⅲ |
53 | 汉源县 | 大渡河 | 深溪沟 | 顺河乡深溪沟核桃坪 | 河流 | 否 | Ⅲ |
54 | 汉源县 | 大渡河 | 李包沟 | 皇木镇李包沟锅圈岩 | 河流 | 否 | Ⅲ |
55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大沟头沟 | 大树镇大沟头沟红石岩 | 河流 | 否 | Ⅲ |
56 | 汉源县 | 大渡河 | 上堰沟 | 九襄镇大庄村上堰沟窑坪子 | 河流 | 否 | Ⅲ |
57 | 汉源县 | 大渡河 | 新河 | 九襄镇桃源村新河木瓜坪 | 河流 | 否 | Ⅲ |
58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堰坎沟 | 安乐镇鹤梧村堰坎沟大洞岩 | 河流 | 否 | Ⅲ |
59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地下水 | 九襄镇木槿村白鸡冠 | 地下水 | 否 | Ⅲ |
60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地下水 | 安乐镇治安村李家坪 | 地下水 | 否 | Ⅲ |
61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小海子沟 | 礼约村小海子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62 | 石棉县 | 大渡河 | 瓦斯沟 | 安顺场镇小水村瓦斯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63 | 石棉县 | 大渡河 | 观音沟 | 安顺场镇观音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是 | Ⅲ |
64 | 石棉县 | 大渡河 | 筲箕沟 | 蟹螺乡江坝村筲箕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65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团结大堰 | 永和乡白马村团结大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66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大渡河 | 回隆镇竹马村南河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67 | 石棉县 | 大渡河 | 菩萨岗沟 | 回隆镇南桠村菩萨岗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68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大渡河 | 粟子坪乡粟子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69 | 石棉县 | 大渡河 | 楠木沟 | 美罗镇楠木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是 | Ⅲ |
70 | 石棉县 | 大渡河 | 白家沟 | 美罗镇牟家村白家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71 | 石棉县 | 大渡河 | 花岩沟 | 迎政乡花岩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72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学堂沟 | 丰乐乡学堂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73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岩烟沟 | 新民乡岩烟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74 | 石棉县 | 大渡河 | 海流河 | 王岗坪乡海流河两叉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否 | Ⅲ |
75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大渡河 | 草科乡和平村三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是 | Ⅲ |
76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柳家沟 | 天全县始阳镇柳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77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天全县思经乡黄泥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78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地下水 | 天全县思经乡土老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否 | Ⅲ |
79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天全县思经乡鹿子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80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天全县始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81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天全县乐英乡大沟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82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地下水 | 天全县仁义乡新房子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否 | Ⅲ |
83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下南沟 | 天全县仁义乡下南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84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黄家沟 | 天全县仁义乡黄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85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地下水 | 天全县老场乡白岩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 | 否 | Ⅲ |
86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汤家沟 | 天全县老场乡汤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87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天全县新场镇大歇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88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龙打沟 | 天全县新场镇龙打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89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董家沟 | 天全县新场镇董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0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宋家沟 | 天全县兴业乡宋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1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基坪沟 | 思延镇房基坪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92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白家沟 | 飞仙关镇新庄村白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3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黑窑沟 | 飞仙关镇凤凰村黑窑沟大瓦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4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飞仙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5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双石镇狮子岗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6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双石镇西川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7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中国红沟 | 太平镇太平水厂中国红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8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桃子坪沟 | 太平镇太平水厂桃子坪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99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桂花岗沟 | 太平镇太平水厂桂花岗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00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 大川镇和平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01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铜盆沟 | 龙门镇铜盆沟中宝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02 | 芦山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胡家沟 | 龙门镇红星村胡家沟铜鼓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03 | 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龙大沟 | 灵关镇龙大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是 | Ⅲ |
104 | 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窑子沟 | 陇东镇窑子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05 | 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羊村沟 | 五龙乡羊村沟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106 | 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黑沟 | 陇东镇黑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否 | Ⅲ |
附表5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目标清单
序号 | 市(州) | 县(区) | 水资源三级区 | 控制单元 | 站点名称 | rel="nofollow" href='javascript:;' oldhref='/zhuce.html?position=466' target='_self' old href='javascript:;' oldhref="http://**#RANGE!#REF!" 汇水范围 | 水体 名称 | 水体类 | 生态基流 (立方米/秒) | 最小生态水位(米) | ||
2020年 下泄流量 | 2025年 目标 | 2020年 实际水位 | 2025年 目标 | |||||||||
1 | (略) | 石棉县 | 大渡河 | 大渡河( (略) )控制单元 | 石棉水文站 | 三谷庄 | 大渡河 | 河流 | - | 165 | - | - |
2 | (略)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多营坪水文站 | 龟都府 | 青衣江 | 河流 | - | 36.8 | - | - |
注:地方试点开展的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相关目标作为预期性管理要求,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的生态基流(最小生态水位)保证率原则上应不小于90%。后续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
附表6 重点湖库富营养化控制目标表
序号 | 县(区) | 水资源三级区 | 控制单元 | 水体名称 | 2020年现状 | 2025年控制目标 |
1 | 汉源县 | 大渡河 | 大渡河( (略) )控制单元 | 瀑布沟水库 | 中营养 | 中营养(TLI(Σ)≤40) |
注:TLI(Σ)为综合营养状态指数,采用0~100的一系列连续数字对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进行分级:TLI(Σ)<30 贫营养;30≤TLI(Σ)≤50 中营养;TLI(Σ)>50 富营养;50<TLI(Σ)≤60 轻度富营养;60<TLI(Σ)≤70 中度富营养;TLI(Σ)>70 重度富营养。
附表7 试点开展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水体清单
序号 | 县(区) | 水资源三级区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 | 监测指标 |
1 | 雨城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周公河 | 河流 | 鱼类、大 |
2 | 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宝兴河 | 河流 | 鱼类、大 |
附表8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的水体清单
序号 | 县(区) | 水资源三级区 | 控制单元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 | 经度(°) | 纬度(°) | 修复长度(km) | 预计完成年度 |
1 | 名山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名山河 | 河流 | 103.* | 30.* | 12.2 | 2023年 |
2 | 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宝兴河 | 河流 | 102.* | 30.* | 1.5 | 2025年 |
3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思经河 | 河流 | 102.* | 30.* | 6.9 | 2025年 |
4 | 天全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天全河 | 河流 | 102.* | 30.* | 14.5 | 2025年 |
5 | 荥经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荥经河 | 河流 | 102.* | 29.* | 7.0 | 2025年 |
附表9 人工湿地建设清单
序号 | 县(区) | 水资源三级区 | 控制单元 | 湿地名称 | 建设位置所属类 | 经度(°) | 纬度(°) | 建设面积(亩) | 预计完成年度 |
1 | 名山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经济开发区生态治理人工湿地 | 大 | 103.* | 30.* | 36.22 | 2022年 |
2 | 名山区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名山河流域人工湿地 | 重要入河(湖)口 | 103.24039 | 230.* | 90.00 | 2025年 |
附表10 以重现土著鱼类为目标的水体清单
序号 | 县(区) | 水资源三级区 | 控制单元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 | 土著鱼类 | 预计重现年度 | ||
俗称 | 学名 | 消失的历史年份 | |||||||
1 | 芦山县、雨城区、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青衣江、周公河、宝兴河、东河、西河 | 河流 | 雅鱼 | 重口裂腹鱼 | / | 2025年 |
2 | 芦山县、雨城区、宝兴县 | 青衣江和岷江干流 | 青衣江( (略) )控制单元 | 青衣江、周公河、宝兴河、东河、西河 | 河流 | 雅鱼 | 齐口裂腹鱼 | / | 2025年 |
附图1 (略) 地理区位图
(略) 行政区划图
(略) 水系图
附图4 (略) 地形图
附图5 (略) 汇水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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