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2日宣威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及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环-宣威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及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2日宣威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及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环-宣威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及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874-*,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窗口( (略) 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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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及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板桥街道办事处歌乐村 | 建设单位 | 云南云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略)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及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选 (略) (略) 板桥街道歌乐居委会原荣顺采砂厂内。项目中心点地理坐标为104度8分37.303秒,25度59分39.660秒。 项目背景及评价内容 **日,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969号)通知指出:要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资源循环利用原则。明确到2025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在重点任务中明确:加强对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尾矿等的综合利用,推进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利用。进一步拓宽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开采、绿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领域的利用规模。加强赤泥、磷石膏、电解锰渣、钢渣等复杂难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技术研发。推动矿井水用于矿区补充水源和周边地区生产、生态用水。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21〕1351号)提出:贵州、四川等磷石膏“以渣定产”政策涉及的地区,在确保磷肥企业磷石膏年度控制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统筹考虑备肥用肥旺季磷肥生产需要,调整平衡企业月度、季度间新增磷石膏考核指标。相关地方可因地制宜制定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方案,鼓励企业优先采用生态修复等方式对磷石膏加以利用,对无法利用的,允许企业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进行分类贮存或处置。**日,生态环境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磷石膏无害化后用于矿坑生态修复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22〕273号)中提出:《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提出,在确保安全环保前提下,探索将磷石膏应用于井下充填、地下采空区充填等。磷石膏用于矿坑回填不属于《关于做好“三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不得新建、扩建磷石膏库(暂存场除外)”的情形。我部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制定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方案,拓展多领域、多途径、多方式资源化利用。 在此前提下,云南云 (略) 为提高工业副产磷石膏的无害化综合利用率,探索将磷石膏改性后用于矿山生态修复,公司领导经过对周边矿山的实地踏勘,初 (略) 荣顺采石场矿坑作为改性磷石膏生态修复的试点。**日, (略) 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云南云 (略) 磷石膏综合利用专题会议,在会议 (略) 可使用其改性磷石膏作为填充料生 (略) 荣顺采石场历史遗留矿山,并要求迅速编制完成生态修复治理方案以及组织开展地勘、设计等前期工作。 (略)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及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位板桥镇歌乐村与清水村之间鸡田公路(鸡街~田 (略) 道)、铁路以南360m处。修 (略) 荣顺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号:c**,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石场于2018年进行关闭,202 (略) 人民政府核查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采矿过后遗留的巨大矿坑严重破坏了山区的自然地貌、景观和生态环境,还改变了原有的地形地貌,使原本林地寸草不生,对周围景观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目前,其采石场形成了一个长约180m,宽约120m,深度10-30m的矿坑,矿坑西侧和南侧为砂石加工及堆存场所,矿坑底部种植了部分松柏,但成活率较低,现状大部分区域均为裸露地表,由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要求, (略) 荣顺采石场进行生态修复治理,矿坑需回填,矿区周边没有多余的废石,取土也很困难,同时按照现阶 (略) 对矿山恢复及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要求, (略) 磷石膏和可靠的无害化处理技术进行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试点。根据现场踏勘,拟定生态修复面积36269.12m2,约54.4亩。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一、大气 本项目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场地清理平整、截排水沟开挖、渗滤液收集池等工程施工地面扰动无组织扬尘、改性磷石膏生产废气、矿坑回填及覆土绿化施工扬尘和道路运输烟尘。地表扰动扬尘主要来源于场地清理、截排水沟开挖、渗滤液收集池的开挖。经计算,本项目开挖扬尘量为:q=0.074kg/a.m2,项目作业面积约为36269.12m2,则采场作业产尘量为1.016kg/h,2.68t/a,采用洒水车洒水降尘,非雨天每天洒水两次。经过洒水措施后,除尘效率为75%,采区的粉尘排放量为0.254kg/h,为无组织排放。回填区使用改性磷石膏作为修复材料进行回填,回填和覆土过程中,进行洒水抑尘,适当增加修复材料和绿化覆土的湿度,扬尘产生量很小,约0.05kg/h。由于矿山道路均为砂石路面,运输扬尘较大。项目采用30t自卸车对粘土、耕植土及修复材料进行运输,平均时速10km/h、道路表面粉尘量按0.2kg/m2计算。土路运距2km,运输期间每天约12车次,在不采取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汽车道路扬尘达16.08kg/d,项目所在回填施工时间450天,则扬尘产生量为1.45t/a。在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述措施后,扬尘量可下降70%左右,运输扬尘排放量下降至4.8kg/d,0.435t/a。综上,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二、地表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回填渗滤液、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态修复作业过程中,降雨时,雨水进入磷石膏回填区会产生一定量的渗滤液。渗滤液产生量=降雨量-蒸发量-回填料饱和吸水量。本项目以改性磷石膏为回填料,改性磷石膏生产为云南云 (略) 生产,改性磷石膏含水15.5-18.5%左右,饱和含水率40%,以初始回填第一层回填量14350吨计,回填料饱和吸水量约16325.20m3。 (略) 气象资料可以看出,仅7月、8月降雨量大于蒸发量,其余月份蒸发量大于降雨量,渗滤液量按7~8月渗滤液量计算,则回填修复区产生渗滤液量为1128.32m3,约20.03m3/d。本项目生态修复区为历史砂石开采遗留矿坑,不具备渗滤液收集排放条件,项目设计在矿坑内设置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经坑内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再通过竖井用潜水泵抽排至坑外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经收集后,由罐车送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作为水洗补充水,水洗净化对水质要求不高,完全可以消纳本项目产生的渗滤液,渗滤液不排入地表水环境,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根据项目建设方案,修复区改性磷石膏材料回填完成后,先在其顶部、台阶以及坡面上均铺一层hedp土工膜并与底部土工膜沿周边相连,以防雨水入渗。顶部防渗处理结构由下至上各层构成如下:回填材料压实整平,1.5mm厚双糙面hdpe土工膜,膜上排水管,覆土1.0m,恢复植被,通过采取顶部防渗工程,项目渗滤液产生量较小,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进出冲洗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1.5m3/d,废水主要为ss。根据类比调查,施工生产废水中ss浓度为3000mg/l,废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在进行生态修复过程中,须对扰动地表、运输道路等现状易起尘的裸露地表进行洒水降尘,该部分水量经自然蒸发,无废水产生。根据《 (略) 用水定额标准》,洒水降尘用水量取2l/m2?次,根据计算,生态修复区每年需洒水降尘区域及洒水量见下表。根据气象统计资料,项目所在地非雨天约220天。项目洒水降尘用水由洒水车直接运输至拟用水区进行洒水降尘。项目施工期高峰施工人员约10人,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场地内进行食宿,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手废水。施工人员每天生活用水以100l/人计,总用水量为1.0m3/d,生活污水产生量按80%计,则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m3/d。生活污水所含的污染物主要为ss、bod5、cod等,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旱厕产生的废水定期清掏作为周边农肥使用,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根据《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2019》,林木育苗用水量为1050-1800m3/hm2,项目取值1500m3/hm2,项目生态修复完成后绿化面积为3.6hm2,则用水量为5400m3,养护期按150d计算,则用水量为36m3/d,该部分用水自然蒸发损耗,不外排。本项目改性磷石膏回填产生的渗滤液由罐车运至云南云 (略) 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作为水洗净化生产补充水,水水量方面分析,磷石膏在过滤机上,经初滤后进行第一次水洗,利用二洗液进行清洗,经一洗清洗过滤后,进入二洗过滤工序,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水洗净化需补充新鲜水量12万m3/a,本项目渗滤液产生量约1128.32m3/a,完全可以消纳本项目产生的渗滤液。从水质方面分析,根据水平衡图,水洗净化用水除了补充新鲜水,还有其他磷石膏综合利用过滤系统返回的补充水,水质上和本项目渗滤液污染物成分和浓度相似,本项目渗滤液返回水洗作为补充水,不会影响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的生产。 三、地下水 在渗滤液渗漏时,渗漏渗滤液中污染物质氟化物渗入含水层中后,氟化物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值(1.0mg/l),项目设计在1875m标高设置截洪沟,回填至1875m标高后,对顶部进行防渗再进行覆土绿化,避免雨水进入回填区域,做好防渗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加强回填过程中渗滤液收集、输送及回用,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采用改性磷石膏作为矿坑回填修复材料,改性后磷石膏中污染物含量应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在回填区域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章节5.3 ii类场技术要求进行防渗,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四、声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是回填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以及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以及磷石膏改性车间搅拌机、除尘风机噪声。不同的施工阶段会使用不同的机械设备,所以施工现场会产生强度较高、无规则、不连续的施工噪声。其强度与施工机械的类型、功率、工作状态等因素都有关。项目回填修复区改性磷石膏填充材料采用汽车运输,运输道路利用矿区内部道路,不经过外部道路,沿途无村庄分布,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项目粘土运输道路利用现有矿区道路,沿途无村庄分布,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项目覆土植被使用的耕植土运输路线为矿区表土堆场到修复区,沿途无村庄分布,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为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需注意采取以下措施:在符合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避免偶发噪声发生;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运输施工物资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做好区内交通组织,施工场地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设立专人负责。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将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随着项目施工结束,施工噪声污染将随之消失,在严格执行上述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五、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沉淀池及渗滤液收集池污泥。本项目土石方开挖包括bw1治理工程坡面清理、bw2治理工程坡面清理、采坑外渗滤液收集池土方开挖,项目土方合计开挖量6040m3。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用地矿坑底部平整压实,不设置弃渣场。项目土方回填工程包括矿坑地面平整回填、矿坑底部、防渗黏土回填、覆土绿化表土回填,所使用的土方必须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要求。项目施工人员均为当地人,施工高峰期人员约80人,不在施工现场食宿,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以每人每天0.5kg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约40kg/d。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建设单位厂区圾收集点堆存,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根据类比,施工人员粪便产生量按0.25kg/人?天计算,产生粪便量共计20kg/d,项目区新建临时旱厕1个,旱厕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施工结束后进行消毒回填。沉淀池及渗滤液收集池的沉渣,定期进行清理,清理出来的污泥约3t/a,装袋沥水晾干后用于回填区回填。 六、土壤 渗滤液收集池采用混凝土浇灌地埋形式,池底及四周均采用15mm厚的混合砂浆保护层、顶面为120mm厚钢筋混凝土盖,定期检查发现开裂及时修复,渗滤液及时抽排。正常情况下,回填区域渗滤液泄露的几率很低。环评要求回填的改性磷石膏需达到回填要求后方可运至回填区回填,不得回填不合格的生态修复材料,确保所有批次改性磷石膏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对氟化物的管控要求(氟化物<10000mg/kg)。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回填方案进行施工,渗滤液收集于渗滤液收集池内,及时用罐车运至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作为生产补充水。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区域渗滤液泄露的几率很低,对引起土壤酸化的可能性不大,对土壤的影响不大。根据根据改性后磷石膏污染物含量分析报告(见附件8)本项目使用的改性磷石膏污染物含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修复区土地利用规划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对修复区土壤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实施后,林草植被覆盖率的增加,能改善土壤物理、化学性状,提高土壤肥力,项目实施对该区域土壤结构改善有积极意义。渗滤液收集池采用混凝土浇灌地埋形式,池底及四周均采用15mm厚的混合砂浆保护层、顶面为120mm厚钢筋混凝土盖,定期检查发现开裂及时修复,渗滤液及时抽排。回填修复区采用按照设计规范进行防渗,避免渗滤液泄漏下渗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矿山修复材料应满足回填要求后方可运至回填区回填,不得回填不合格的改性磷石膏。按照固废属性鉴别规范,对每批次改性磷石膏进行属性鉴别,确保所有批次改性磷石膏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对氟化物的管控要求(氟化物<10000mg/kg)。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回填方案进行施工,渗滤液收集于渗滤液收集池内,及时用罐车运至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作为生产补充水。对每批次覆土成分进行监测,确保覆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要求。 七、环境风险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和贮存,项目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所列风险物质。矿坑生态修复不进行拦挡坝等生产设施的建设。项目使用改性磷石膏作为矿坑回填材料,磷石膏属于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属性鉴别结果,本项目使用的改性磷石膏为第 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对项目工程质量、防渗工程开展施工监理,确保防渗工程满足设计要求。防渗工程施工结束后,在进行改性磷石膏回填前,对工程实施情况开展验收,具备回填条件后,再开展改性磷石膏回填工作。在改性磷石膏回填过程中,加强改性磷石膏的运输管理工作,对运输车辆采取篷布覆盖等措施,避免改性磷石膏在运输过程中泼洒。回填至设计标高后,及时开展顶部防渗工程和覆土绿化施工工作,以减少进入回填体的雨水量,降低渗滤液产生,恢复修复区生态植被。按照要求开展渗滤液和地下水跟踪监测,其中渗滤液监测频次为 1次/月。封场后渗滤液处理系统、渗滤液污染物监测应继续正常运行,直到连续2年内没有渗滤液产生或产生的渗滤液未经处理即可稳定达标排放。回填期地下水跟踪监测频次为1次/季度,若发现地下水环境异常,出现超标情况时,应及时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开展原因调查,若因本项目导致的地下水超标,对回填改性磷石膏采取异位处置或其他有效措施,开展污染地下水修复工作。覆土绿化后,地下水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直到地下水水质连续 2 年不超出地下水本底水平。 八、生态 本项目不布置弃土场,边坡清理产生的土石方用于矿坑底部平整回填压实。项目覆土来源于周边剥离表土。本项目绿化覆土来源于周边运入的表土,覆土厚度1m,能满足绿化植被的生长。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粉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项目使用改性磷石膏作为生态恢复材料,从磷石膏改性车间运输至回填区距离约20km。修复区采用洒水车进行降尘,降尘频率 3 次/天。在回填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喷雾降尘,洒水喷雾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非雨天每日洒水次数不少于3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增加洒水喷雾次数; 二、地表水 回填施工过程中降雨时,雨水进入回填修复区会产生渗滤液,产生的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用罐车运至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作为磷石膏水洗净化生产补充水,不外排。施工车辆冲洗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1.5m3/d,废水主要为ss。根据类比调查,施工生产废水中ss浓度为3000mg/l,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施工区内洗手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28m3/d,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定期对渗滤液进行监测,记录水质情况,直到连续3年内没有渗滤液产生。在回填区地下水流场上游、下游、污染扩散区域各设置 1 个跟踪监测井,生态修复覆土绿化完成后,监测频次至少每半年 1 次,直到地下水水质连续 2 年不超出地下水本底水平。 三、声 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以及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保护目标。为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需注意采取以下措施:在符合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避免偶发噪声发生;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运输施工物资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时间段施工,避免对周边村庄造成影响。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做好区内交通组织,施工场地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设立专人负责。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将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随着项目施工结束,施工噪声污染将随之消失,在严格执行上述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回填料运输依托现有道路,往来车辆较多,为避免车辆运输噪声对沿途村民的影响,要求运输车辆经过此处时减速慢行,同时加强途经对途经村庄道路维护;在经过沿线村庄时,应减缓车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尽量安排在昼间;路过村庄点,应避开在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减少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对于周边环境的影响。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输噪声对沿途村庄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回收调节池的污泥。项目区不涉及机修,机修全部外委。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施工期产生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土石方处置率100%,对周边环境影响小。沉淀池及渗滤液收集池的沉渣,定期进行清理,清理出来的污泥约3t/a,装袋沥水晾干后用于回填区回填。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0kg/d,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收集点堆存,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区旱厕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回填结束后,施工结束后进行消毒回填。 五、地下水 项目施工期使用改性磷石膏回填矿坑,回填修复区铺设绿化植被覆土前,回填体为裸露堆放,降雨时,回填场产生渗滤液,渗滤液含有一定量污染物。项目使用的回填物料若不采取防渗措施,渗滤液将会随雨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为防止回填场渗水渗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采用粘土和一布一膜对回填区的底部和内边坡进行防渗。回填物料必须为合格改性磷石膏,禁止使用新鲜磷石膏回填;建设单位设专人管理回填料中和过程、专人检验中和后稳定的回填物料ph值、总磷、氟化物。每一批次回填物料均需检验,并做好记录;从源头起进行严格控制,加大监督力度,固废收运点必须设置检验点,做到不允许“严禁回填固废”进入固废收集点;严禁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混入,在回填、推平过程中也要检查,一旦发现其他垃圾混入,应立即停止回填,确保其他垃圾不得进入回填场。为有效控制项目环境风险,项目设计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ii类场的要求进行防渗,具体防渗工程措施如下:底部防渗:修复区底部先进行场区场地平整至1840m高程;整平后在上部铺设0.75m厚黏土层, (略) 场购买方式获得,要求黏土干净、含沙量小、黏粘、粒径小于0.055mm的含量应超过25%、塑性指数大于15。经压实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 1.0×10-7cm/s。之后进行下渗滤液收集井、防渗施工。压实修整完成后,底部首先铺设200g/m2加密土工布;再在上部铺设2.0mm厚的双糙面hepd土工膜防渗,并满足gb/t 17643和cj/t234-2006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岸坡防渗:岸坡防渗结构与坑底防渗结构相同,对于岸坡较陡地段需采用锚固钉、链固定,防止防渗膜下滑。顶部防渗:2#矿坑修复区改性磷石膏材料回填完成后,先在其顶部1875m标高、台阶以及坡面上均铺一层hedp土工膜并与场周土工膜相连,以防雨水入渗。渗滤液收集池防渗:修复区坑内渗滤液收集井池底及四周均采用15mm厚的混合砂浆保护层、顶面为120mm厚钢筋混凝土盖,和矿坑进行整体防渗,首先铺设200g/m2加密土工布;再在上部铺设2.0mm厚的双糙面hepd土工膜防渗。坑外地面渗滤液收集池为混凝土浇灌地埋形式,池底及四周均采用15mm厚的混合砂浆保护层、顶面为120mm厚钢筋混凝土盖,池底和四周首先铺设200g/m2加密土工布;再在上部铺设2.0mm厚的双糙面hepd土工膜防渗,渗透系数≤1.0×10-7cm/s。按照ii 类场要求,设置防渗漏监控系统,监控防渗衬层的完整性。开展施工期监理,重点对防渗工程质量、防渗漏监控系统设置情况、渗滤液导排、收集池建设情况等进行监理,并形成监理报告,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加强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对防渗层的保护,防止回填施工破坏防渗层。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渗滤液污染物进行检测,监测频次为1次/月。封场后渗滤液处理系统、渗滤液污染物监测应继续正常运行,直到连续 2年内没有渗滤液产生或产生的渗滤液未经处理即可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回填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并结合项目实际水文地质调查情况,项目设置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六、生态 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可有效改善开采区的水土流失问题;合理布局施工总图,分片区施工;施工期间要求文明施工,严禁非法猎捕鸟类、兽类等野生动物;回填结束后,进行覆土,栽种植被。后期应制定保护保养管理制度。包括平时浇水,排水、预防人畜危害、风害、病虫害防治、修剪中耕除草等工作内容及计划。定期查验:树木每月、灌木每旬查验一次,并应作查验记录。完工检验时发现不符规定者,应立即换植。查验时发现稍端枯萎,有严重病虫害、折害等无复原希望者应换植,发现枯死、无养活希望者,应换植。设计在主管道设置接头连接活动的皮管,人工对恢复区内进行灌溉。根据一年植物生长规律及气候特点制定绿化管养全年养护计划。为方便灌木的养护,将按昆明的气候特点,把一年划分为旱季、雨季、秋冬季等三个季节;在不同季节对不同植物采取不同的管护措施。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将根据不同病虫害的发生周期性,将根据病情及害虫类别,采取应对措施。 七、环境风险防范 源头控制措施主要是对回填改性磷石膏成分的控制。建设单位在回填过程中,对每层回填料按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的要求进行取样,对回填改性磷石膏进行浸出试验鉴别和污染物含量成分分析,确保每批次改性磷石膏属性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 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改性后磷石膏中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才能作为回填材料。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落实修复区防渗工程措施,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为有效控制项目环境风险,项目设计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ii 类场的要求进行防渗,具体防渗工程措施如下:底部防渗:修复区底部先进行场区场地平整;整平后在上部铺设0.75m厚黏土层, (略) 场购买方式获得,要求黏土干净、含沙量小、黏粘、粒径小于0.055mm 的含量应超过25%、塑性指数大15。经压实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7 cm/s。之后进行下渗滤液收集井、防渗施工。压实修整完成后,底部首先铺设200g/m2加密土工布;再在上部铺设 2.0mm 厚的双糙面 hepd 土工膜防渗,并满足 gb/t 17643和 cj/t234-2006 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岸坡防渗:岸坡防渗结构与坑底防渗结构相同,对于岸坡较陡地段需采用锚固钉、链固定,防止防渗膜下滑。顶部防渗:矿坑修复区改性磷石膏材料回填完成后,先在其顶部标高、台阶以及坡面上均铺一层hedp土工膜并与场周土工膜相连,以防雨水入渗。渗滤液收集池防渗:修复区坑内渗滤液收集井池底及四周均采用15mm厚的混合砂浆保护层、顶面为120mm 厚钢筋混凝土盖,和矿坑进行整体防渗,首先铺设 200g/m2加密土工布;再在上部铺设2.0mm厚的双糙面hepd土工膜防渗。坑外地面渗滤液收集池为混凝土浇灌地埋形式,池底及四周均采用15mm厚的混合砂浆保护层、顶面为120mm厚钢筋混凝土盖,池底和四周首先铺设200g/m2加密土工布;再在上部铺设2..0mm厚的双糙面hepd土工膜防渗,渗透系数≤1.0×10-7cm/s。按照 ii 类场要求,设置防渗漏监控系统,监控防渗衬层的完整性。设置 3 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其中上游背景监测井 1 个,下游污染监控井 2 个。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对项目工程质量、防渗工程开展施工监理,确保防渗工程满足设计要求。防渗工程施工结束后,在进行改性磷石膏回填前,对工程实施情况开展验收,具备回填条件后,再开展改性磷石膏回填工作。在改性磷石膏回填过程中,加强改性磷石膏的运输管理工作,对运输车辆采取篷布覆盖等措施,避免改性磷石膏在运输过程中泼洒。回填至设计标高后,及时开展顶部防渗工程和覆土绿化施工工作,以减少进入回填体的雨水量,降低渗滤液产生,恢复修复区生态植被。按照要求开展渗滤液和地下水跟踪监测,其中渗滤液监测频次为 1次/月。封场后渗滤液处理系统、渗滤液污染物监测应继续正常运行,直到连续 2 年内没有渗滤液产生或产生的渗滤液未经处理即可稳定达标排放。回填期地下水跟踪监测频次为 1 次/季度,若发现地下水环境异常,出现超标情况时,应及时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开展原因调查,若因本项目导致的地下水超标,对回填改性磷石膏采取异位处置或其他有效措施,开展污染地下水修复工作。覆土绿化后,地下水监测频次为 1 次/半年,直到地下水水质连续 2 年不超出地下水本底水平。 | |||||
结论 | |||||
项目属于生态修复工程,为鼓励类项目,项目选址避开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汇水范围、活动断层、溶洞区、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需要保护的单位等环境敏感目标,但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通过报告中与相关法律法规对比分析,项目的建设与自然保护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均不冲突,且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区域生态恢复。项目施工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采取污染防治和控制措施后,外排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环境功能区质量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控。评价认为,在建设单位认真实施本环评提出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实施后对区域生态环境恢复具有积极作用,项目建设在环境上可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874-*,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窗口( (略) 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
项目名称 | (略)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及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板桥街道办事处歌乐村 | 建设单位 | 云南云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略)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及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选 (略) (略) 板桥街道歌乐居委会原荣顺采砂厂内。项目中心点地理坐标为104度8分37.303秒,25度59分39.660秒。 项目背景及评价内容 **日,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969号)通知指出:要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资源循环利用原则。明确到2025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在重点任务中明确:加强对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尾矿等的综合利用,推进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利用。进一步拓宽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开采、绿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领域的利用规模。加强赤泥、磷石膏、电解锰渣、钢渣等复杂难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技术研发。推动矿井水用于矿区补充水源和周边地区生产、生态用水。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21〕1351号)提出:贵州、四川等磷石膏“以渣定产”政策涉及的地区,在确保磷肥企业磷石膏年度控制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统筹考虑备肥用肥旺季磷肥生产需要,调整平衡企业月度、季度间新增磷石膏考核指标。相关地方可因地制宜制定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方案,鼓励企业优先采用生态修复等方式对磷石膏加以利用,对无法利用的,允许企业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进行分类贮存或处置。**日,生态环境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磷石膏无害化后用于矿坑生态修复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22〕273号)中提出:《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提出,在确保安全环保前提下,探索将磷石膏应用于井下充填、地下采空区充填等。磷石膏用于矿坑回填不属于《关于做好“三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不得新建、扩建磷石膏库(暂存场除外)”的情形。我部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制定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方案,拓展多领域、多途径、多方式资源化利用。 在此前提下,云南云 (略) 为提高工业副产磷石膏的无害化综合利用率,探索将磷石膏改性后用于矿山生态修复,公司领导经过对周边矿山的实地踏勘,初 (略) 荣顺采石场矿坑作为改性磷石膏生态修复的试点。**日, (略) 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云南云 (略) 磷石膏综合利用专题会议,在会议 (略) 可使用其改性磷石膏作为填充料生 (略) 荣顺采石场历史遗留矿山,并要求迅速编制完成生态修复治理方案以及组织开展地勘、设计等前期工作。 (略)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及生态修复治理试点项目位板桥镇歌乐村与清水村之间鸡田公路(鸡街~田 (略) 道)、铁路以南360m处。修 (略) 荣顺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号:c**,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石场于2018年进行关闭,202 (略) 人民政府核查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采矿过后遗留的巨大矿坑严重破坏了山区的自然地貌、景观和生态环境,还改变了原有的地形地貌,使原本林地寸草不生,对周围景观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目前,其采石场形成了一个长约180m,宽约120m,深度10-30m的矿坑,矿坑西侧和南侧为砂石加工及堆存场所,矿坑底部种植了部分松柏,但成活率较低,现状大部分区域均为裸露地表,由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要求, (略) 荣顺采石场进行生态修复治理,矿坑需回填,矿区周边没有多余的废石,取土也很困难,同时按照现阶 (略) 对矿山恢复及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要求, (略) 磷石膏和可靠的无害化处理技术进行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试点。根据现场踏勘,拟定生态修复面积36269.12m2,约54.4亩。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一、大气 本项目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场地清理平整、截排水沟开挖、渗滤液收集池等工程施工地面扰动无组织扬尘、改性磷石膏生产废气、矿坑回填及覆土绿化施工扬尘和道路运输烟尘。地表扰动扬尘主要来源于场地清理、截排水沟开挖、渗滤液收集池的开挖。经计算,本项目开挖扬尘量为:q=0.074kg/a.m2,项目作业面积约为36269.12m2,则采场作业产尘量为1.016kg/h,2.68t/a,采用洒水车洒水降尘,非雨天每天洒水两次。经过洒水措施后,除尘效率为75%,采区的粉尘排放量为0.254kg/h,为无组织排放。回填区使用改性磷石膏作为修复材料进行回填,回填和覆土过程中,进行洒水抑尘,适当增加修复材料和绿化覆土的湿度,扬尘产生量很小,约0.05kg/h。由于矿山道路均为砂石路面,运输扬尘较大。项目采用30t自卸车对粘土、耕植土及修复材料进行运输,平均时速10km/h、道路表面粉尘量按0.2kg/m2计算。土路运距2km,运输期间每天约12车次,在不采取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汽车道路扬尘达16.08kg/d,项目所在回填施工时间450天,则扬尘产生量为1.45t/a。在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述措施后,扬尘量可下降70%左右,运输扬尘排放量下降至4.8kg/d,0.435t/a。综上,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二、地表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回填渗滤液、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态修复作业过程中,降雨时,雨水进入磷石膏回填区会产生一定量的渗滤液。渗滤液产生量=降雨量-蒸发量-回填料饱和吸水量。本项目以改性磷石膏为回填料,改性磷石膏生产为云南云 (略) 生产,改性磷石膏含水15.5-18.5%左右,饱和含水率40%,以初始回填第一层回填量14350吨计,回填料饱和吸水量约16325.20m3。 (略) 气象资料可以看出,仅7月、8月降雨量大于蒸发量,其余月份蒸发量大于降雨量,渗滤液量按7~8月渗滤液量计算,则回填修复区产生渗滤液量为1128.32m3,约20.03m3/d。本项目生态修复区为历史砂石开采遗留矿坑,不具备渗滤液收集排放条件,项目设计在矿坑内设置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经坑内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再通过竖井用潜水泵抽排至坑外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经收集后,由罐车送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作为水洗补充水,水洗净化对水质要求不高,完全可以消纳本项目产生的渗滤液,渗滤液不排入地表水环境,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根据项目建设方案,修复区改性磷石膏材料回填完成后,先在其顶部、台阶以及坡面上均铺一层hedp土工膜并与底部土工膜沿周边相连,以防雨水入渗。顶部防渗处理结构由下至上各层构成如下:回填材料压实整平,1.5mm厚双糙面hdpe土工膜,膜上排水管,覆土1.0m,恢复植被,通过采取顶部防渗工程,项目渗滤液产生量较小,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进出冲洗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1.5m3/d,废水主要为ss。根据类比调查,施工生产废水中ss浓度为3000mg/l,废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在进行生态修复过程中,须对扰动地表、运输道路等现状易起尘的裸露地表进行洒水降尘,该部分水量经自然蒸发,无废水产生。根据《 (略) 用水定额标准》,洒水降尘用水量取2l/m2?次,根据计算,生态修复区每年需洒水降尘区域及洒水量见下表。根据气象统计资料,项目所在地非雨天约220天。项目洒水降尘用水由洒水车直接运输至拟用水区进行洒水降尘。项目施工期高峰施工人员约10人,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场地内进行食宿,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手废水。施工人员每天生活用水以100l/人计,总用水量为1.0m3/d,生活污水产生量按80%计,则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m3/d。生活污水所含的污染物主要为ss、bod5、cod等,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旱厕产生的废水定期清掏作为周边农肥使用,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根据《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2019》,林木育苗用水量为1050-1800m3/hm2,项目取值1500m3/hm2,项目生态修复完成后绿化面积为3.6hm2,则用水量为5400m3,养护期按150d计算,则用水量为36m3/d,该部分用水自然蒸发损耗,不外排。本项目改性磷石膏回填产生的渗滤液由罐车运至云南云 (略) 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作为水洗净化生产补充水,水水量方面分析,磷石膏在过滤机上,经初滤后进行第一次水洗,利用二洗液进行清洗,经一洗清洗过滤后,进入二洗过滤工序,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水洗净化需补充新鲜水量12万m3/a,本项目渗滤液产生量约1128.32m3/a,完全可以消纳本项目产生的渗滤液。从水质方面分析,根据水平衡图,水洗净化用水除了补充新鲜水,还有其他磷石膏综合利用过滤系统返回的补充水,水质上和本项目渗滤液污染物成分和浓度相似,本项目渗滤液返回水洗作为补充水,不会影响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的生产。 三、地下水 在渗滤液渗漏时,渗漏渗滤液中污染物质氟化物渗入含水层中后,氟化物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值(1.0mg/l),项目设计在1875m标高设置截洪沟,回填至1875m标高后,对顶部进行防渗再进行覆土绿化,避免雨水进入回填区域,做好防渗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加强回填过程中渗滤液收集、输送及回用,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采用改性磷石膏作为矿坑回填修复材料,改性后磷石膏中污染物含量应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在回填区域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章节5.3 ii类场技术要求进行防渗,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四、声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是回填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以及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以及磷石膏改性车间搅拌机、除尘风机噪声。不同的施工阶段会使用不同的机械设备,所以施工现场会产生强度较高、无规则、不连续的施工噪声。其强度与施工机械的类型、功率、工作状态等因素都有关。项目回填修复区改性磷石膏填充材料采用汽车运输,运输道路利用矿区内部道路,不经过外部道路,沿途无村庄分布,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项目粘土运输道路利用现有矿区道路,沿途无村庄分布,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项目覆土植被使用的耕植土运输路线为矿区表土堆场到修复区,沿途无村庄分布,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为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需注意采取以下措施:在符合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避免偶发噪声发生;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运输施工物资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做好区内交通组织,施工场地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设立专人负责。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将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随着项目施工结束,施工噪声污染将随之消失,在严格执行上述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五、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沉淀池及渗滤液收集池污泥。本项目土石方开挖包括bw1治理工程坡面清理、bw2治理工程坡面清理、采坑外渗滤液收集池土方开挖,项目土方合计开挖量6040m3。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用地矿坑底部平整压实,不设置弃渣场。项目土方回填工程包括矿坑地面平整回填、矿坑底部、防渗黏土回填、覆土绿化表土回填,所使用的土方必须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要求。项目施工人员均为当地人,施工高峰期人员约80人,不在施工现场食宿,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以每人每天0.5kg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约40kg/d。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建设单位厂区圾收集点堆存,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根据类比,施工人员粪便产生量按0.25kg/人?天计算,产生粪便量共计20kg/d,项目区新建临时旱厕1个,旱厕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施工结束后进行消毒回填。沉淀池及渗滤液收集池的沉渣,定期进行清理,清理出来的污泥约3t/a,装袋沥水晾干后用于回填区回填。 六、土壤 渗滤液收集池采用混凝土浇灌地埋形式,池底及四周均采用15mm厚的混合砂浆保护层、顶面为120mm厚钢筋混凝土盖,定期检查发现开裂及时修复,渗滤液及时抽排。正常情况下,回填区域渗滤液泄露的几率很低。环评要求回填的改性磷石膏需达到回填要求后方可运至回填区回填,不得回填不合格的生态修复材料,确保所有批次改性磷石膏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对氟化物的管控要求(氟化物<10000mg/kg)。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回填方案进行施工,渗滤液收集于渗滤液收集池内,及时用罐车运至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作为生产补充水。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区域渗滤液泄露的几率很低,对引起土壤酸化的可能性不大,对土壤的影响不大。根据根据改性后磷石膏污染物含量分析报告(见附件8)本项目使用的改性磷石膏污染物含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修复区土地利用规划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对修复区土壤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实施后,林草植被覆盖率的增加,能改善土壤物理、化学性状,提高土壤肥力,项目实施对该区域土壤结构改善有积极意义。渗滤液收集池采用混凝土浇灌地埋形式,池底及四周均采用15mm厚的混合砂浆保护层、顶面为120mm厚钢筋混凝土盖,定期检查发现开裂及时修复,渗滤液及时抽排。回填修复区采用按照设计规范进行防渗,避免渗滤液泄漏下渗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矿山修复材料应满足回填要求后方可运至回填区回填,不得回填不合格的改性磷石膏。按照固废属性鉴别规范,对每批次改性磷石膏进行属性鉴别,确保所有批次改性磷石膏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对氟化物的管控要求(氟化物<10000mg/kg)。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回填方案进行施工,渗滤液收集于渗滤液收集池内,及时用罐车运至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作为生产补充水。对每批次覆土成分进行监测,确保覆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要求。 七、环境风险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和贮存,项目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所列风险物质。矿坑生态修复不进行拦挡坝等生产设施的建设。项目使用改性磷石膏作为矿坑回填材料,磷石膏属于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属性鉴别结果,本项目使用的改性磷石膏为第 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对项目工程质量、防渗工程开展施工监理,确保防渗工程满足设计要求。防渗工程施工结束后,在进行改性磷石膏回填前,对工程实施情况开展验收,具备回填条件后,再开展改性磷石膏回填工作。在改性磷石膏回填过程中,加强改性磷石膏的运输管理工作,对运输车辆采取篷布覆盖等措施,避免改性磷石膏在运输过程中泼洒。回填至设计标高后,及时开展顶部防渗工程和覆土绿化施工工作,以减少进入回填体的雨水量,降低渗滤液产生,恢复修复区生态植被。按照要求开展渗滤液和地下水跟踪监测,其中渗滤液监测频次为 1次/月。封场后渗滤液处理系统、渗滤液污染物监测应继续正常运行,直到连续2年内没有渗滤液产生或产生的渗滤液未经处理即可稳定达标排放。回填期地下水跟踪监测频次为1次/季度,若发现地下水环境异常,出现超标情况时,应及时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开展原因调查,若因本项目导致的地下水超标,对回填改性磷石膏采取异位处置或其他有效措施,开展污染地下水修复工作。覆土绿化后,地下水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直到地下水水质连续 2 年不超出地下水本底水平。 八、生态 本项目不布置弃土场,边坡清理产生的土石方用于矿坑底部平整回填压实。项目覆土来源于周边剥离表土。本项目绿化覆土来源于周边运入的表土,覆土厚度1m,能满足绿化植被的生长。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粉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项目使用改性磷石膏作为生态恢复材料,从磷石膏改性车间运输至回填区距离约20km。修复区采用洒水车进行降尘,降尘频率 3 次/天。在回填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喷雾降尘,洒水喷雾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非雨天每日洒水次数不少于3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增加洒水喷雾次数; 二、地表水 回填施工过程中降雨时,雨水进入回填修复区会产生渗滤液,产生的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用罐车运至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作为磷石膏水洗净化生产补充水,不外排。施工车辆冲洗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1.5m3/d,废水主要为ss。根据类比调查,施工生产废水中ss浓度为3000mg/l,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施工区内洗手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28m3/d,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定期对渗滤液进行监测,记录水质情况,直到连续3年内没有渗滤液产生。在回填区地下水流场上游、下游、污染扩散区域各设置 1 个跟踪监测井,生态修复覆土绿化完成后,监测频次至少每半年 1 次,直到地下水水质连续 2 年不超出地下水本底水平。 三、声 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以及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保护目标。为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需注意采取以下措施:在符合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避免偶发噪声发生;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运输施工物资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时间段施工,避免对周边村庄造成影响。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做好区内交通组织,施工场地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设立专人负责。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将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随着项目施工结束,施工噪声污染将随之消失,在严格执行上述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回填料运输依托现有道路,往来车辆较多,为避免车辆运输噪声对沿途村民的影响,要求运输车辆经过此处时减速慢行,同时加强途经对途经村庄道路维护;在经过沿线村庄时,应减缓车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尽量安排在昼间;路过村庄点,应避开在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减少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对于周边环境的影响。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输噪声对沿途村庄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回收调节池的污泥。项目区不涉及机修,机修全部外委。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施工期产生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土石方处置率100%,对周边环境影响小。沉淀池及渗滤液收集池的沉渣,定期进行清理,清理出来的污泥约3t/a,装袋沥水晾干后用于回填区回填。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0kg/d,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收集点堆存,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区旱厕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回填结束后,施工结束后进行消毒回填。 五、地下水 项目施工期使用改性磷石膏回填矿坑,回填修复区铺设绿化植被覆土前,回填体为裸露堆放,降雨时,回填场产生渗滤液,渗滤液含有一定量污染物。项目使用的回填物料若不采取防渗措施,渗滤液将会随雨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为防止回填场渗水渗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采用粘土和一布一膜对回填区的底部和内边坡进行防渗。回填物料必须为合格改性磷石膏,禁止使用新鲜磷石膏回填;建设单位设专人管理回填料中和过程、专人检验中和后稳定的回填物料ph值、总磷、氟化物。每一批次回填物料均需检验,并做好记录;从源头起进行严格控制,加大监督力度,固废收运点必须设置检验点,做到不允许“严禁回填固废”进入固废收集点;严禁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混入,在回填、推平过程中也要检查,一旦发现其他垃圾混入,应立即停止回填,确保其他垃圾不得进入回填场。为有效控制项目环境风险,项目设计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ii类场的要求进行防渗,具体防渗工程措施如下:底部防渗:修复区底部先进行场区场地平整至1840m高程;整平后在上部铺设0.75m厚黏土层, (略) 场购买方式获得,要求黏土干净、含沙量小、黏粘、粒径小于0.055mm的含量应超过25%、塑性指数大于15。经压实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 1.0×10-7cm/s。之后进行下渗滤液收集井、防渗施工。压实修整完成后,底部首先铺设200g/m2加密土工布;再在上部铺设2.0mm厚的双糙面hepd土工膜防渗,并满足gb/t 17643和cj/t234-2006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岸坡防渗:岸坡防渗结构与坑底防渗结构相同,对于岸坡较陡地段需采用锚固钉、链固定,防止防渗膜下滑。顶部防渗:2#矿坑修复区改性磷石膏材料回填完成后,先在其顶部1875m标高、台阶以及坡面上均铺一层hedp土工膜并与场周土工膜相连,以防雨水入渗。渗滤液收集池防渗:修复区坑内渗滤液收集井池底及四周均采用15mm厚的混合砂浆保护层、顶面为120mm厚钢筋混凝土盖,和矿坑进行整体防渗,首先铺设200g/m2加密土工布;再在上部铺设2.0mm厚的双糙面hepd土工膜防渗。坑外地面渗滤液收集池为混凝土浇灌地埋形式,池底及四周均采用15mm厚的混合砂浆保护层、顶面为120mm厚钢筋混凝土盖,池底和四周首先铺设200g/m2加密土工布;再在上部铺设2.0mm厚的双糙面hepd土工膜防渗,渗透系数≤1.0×10-7cm/s。按照ii 类场要求,设置防渗漏监控系统,监控防渗衬层的完整性。开展施工期监理,重点对防渗工程质量、防渗漏监控系统设置情况、渗滤液导排、收集池建设情况等进行监理,并形成监理报告,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加强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对防渗层的保护,防止回填施工破坏防渗层。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渗滤液污染物进行检测,监测频次为1次/月。封场后渗滤液处理系统、渗滤液污染物监测应继续正常运行,直到连续 2年内没有渗滤液产生或产生的渗滤液未经处理即可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回填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并结合项目实际水文地质调查情况,项目设置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六、生态 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可有效改善开采区的水土流失问题;合理布局施工总图,分片区施工;施工期间要求文明施工,严禁非法猎捕鸟类、兽类等野生动物;回填结束后,进行覆土,栽种植被。后期应制定保护保养管理制度。包括平时浇水,排水、预防人畜危害、风害、病虫害防治、修剪中耕除草等工作内容及计划。定期查验:树木每月、灌木每旬查验一次,并应作查验记录。完工检验时发现不符规定者,应立即换植。查验时发现稍端枯萎,有严重病虫害、折害等无复原希望者应换植,发现枯死、无养活希望者,应换植。设计在主管道设置接头连接活动的皮管,人工对恢复区内进行灌溉。根据一年植物生长规律及气候特点制定绿化管养全年养护计划。为方便灌木的养护,将按昆明的气候特点,把一年划分为旱季、雨季、秋冬季等三个季节;在不同季节对不同植物采取不同的管护措施。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将根据不同病虫害的发生周期性,将根据病情及害虫类别,采取应对措施。 七、环境风险防范 源头控制措施主要是对回填改性磷石膏成分的控制。建设单位在回填过程中,对每层回填料按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的要求进行取样,对回填改性磷石膏进行浸出试验鉴别和污染物含量成分分析,确保每批次改性磷石膏属性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 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改性后磷石膏中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才能作为回填材料。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落实修复区防渗工程措施,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为有效控制项目环境风险,项目设计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ii 类场的要求进行防渗,具体防渗工程措施如下:底部防渗:修复区底部先进行场区场地平整;整平后在上部铺设0.75m厚黏土层, (略) 场购买方式获得,要求黏土干净、含沙量小、黏粘、粒径小于0.055mm 的含量应超过25%、塑性指数大15。经压实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7 cm/s。之后进行下渗滤液收集井、防渗施工。压实修整完成后,底部首先铺设200g/m2加密土工布;再在上部铺设 2.0mm 厚的双糙面 hepd 土工膜防渗,并满足 gb/t 17643和 cj/t234-2006 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岸坡防渗:岸坡防渗结构与坑底防渗结构相同,对于岸坡较陡地段需采用锚固钉、链固定,防止防渗膜下滑。顶部防渗:矿坑修复区改性磷石膏材料回填完成后,先在其顶部标高、台阶以及坡面上均铺一层hedp土工膜并与场周土工膜相连,以防雨水入渗。渗滤液收集池防渗:修复区坑内渗滤液收集井池底及四周均采用15mm厚的混合砂浆保护层、顶面为120mm 厚钢筋混凝土盖,和矿坑进行整体防渗,首先铺设 200g/m2加密土工布;再在上部铺设2.0mm厚的双糙面hepd土工膜防渗。坑外地面渗滤液收集池为混凝土浇灌地埋形式,池底及四周均采用15mm厚的混合砂浆保护层、顶面为120mm厚钢筋混凝土盖,池底和四周首先铺设200g/m2加密土工布;再在上部铺设2..0mm厚的双糙面hepd土工膜防渗,渗透系数≤1.0×10-7cm/s。按照 ii 类场要求,设置防渗漏监控系统,监控防渗衬层的完整性。设置 3 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其中上游背景监测井 1 个,下游污染监控井 2 个。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对项目工程质量、防渗工程开展施工监理,确保防渗工程满足设计要求。防渗工程施工结束后,在进行改性磷石膏回填前,对工程实施情况开展验收,具备回填条件后,再开展改性磷石膏回填工作。在改性磷石膏回填过程中,加强改性磷石膏的运输管理工作,对运输车辆采取篷布覆盖等措施,避免改性磷石膏在运输过程中泼洒。回填至设计标高后,及时开展顶部防渗工程和覆土绿化施工工作,以减少进入回填体的雨水量,降低渗滤液产生,恢复修复区生态植被。按照要求开展渗滤液和地下水跟踪监测,其中渗滤液监测频次为 1次/月。封场后渗滤液处理系统、渗滤液污染物监测应继续正常运行,直到连续 2 年内没有渗滤液产生或产生的渗滤液未经处理即可稳定达标排放。回填期地下水跟踪监测频次为 1 次/季度,若发现地下水环境异常,出现超标情况时,应及时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开展原因调查,若因本项目导致的地下水超标,对回填改性磷石膏采取异位处置或其他有效措施,开展污染地下水修复工作。覆土绿化后,地下水监测频次为 1 次/半年,直到地下水水质连续 2 年不超出地下水本底水平。 | |||||
结论 | |||||
项目属于生态修复工程,为鼓励类项目,项目选址避开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汇水范围、活动断层、溶洞区、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需要保护的单位等环境敏感目标,但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通过报告中与相关法律法规对比分析,项目的建设与自然保护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均不冲突,且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区域生态恢复。项目施工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采取污染防治和控制措施后,外排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环境功能区质量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控。评价认为,在建设单位认真实施本环评提出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实施后对区域生态环境恢复具有积极作用,项目建设在环境上可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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