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8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64团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2-11-0816: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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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8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64团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2-11-0816:32: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兵团第四 (略) 64 团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

邮 编:*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兵团第四 (略) 64团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六十四团可克达拉 (略) 乌鲁木齐天辰 (略) 该项目位于64 团境内,光伏区中心地理坐标为: E80°36′44.591″, N43°59′4.0247″。升 压 站 中 心 地 理 坐 标 :E80°37′8.0408″,N43°59′32.546″。新建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升压主变1×100MVA,配套储能 15MW/30.96MWh,辅助工程包括管理站区、门卫室等,项目总用地面积 *.67m2。该项目总投资4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占总投资的0.66%。(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沿途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确保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I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进行一切排放废水的施工作业,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残留物,严禁各类施工废水、废渣弃入地表水体。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2019)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物排放限值”C级标准后,贮存在1000m3的集水池中可复用于浇洒道路及厂区绿化。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选低噪声设备,噪声设施设临时隔声屏障,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要求。
(四)电磁环境防止措施。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通过对带电设备安装接地装置,并采用合理布置、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土,综合利用,人员生活垃圾和运营期路面捡*垃圾统一收集运往64团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项目运行期间及期满后产生的废弃的电池组件和变压器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不在电站内贮存,不外排,收集容器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合理取用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临时堆土场、砂石料等做好遮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造成沙土飞扬,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七)建立健全施工、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099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兵团第四 (略) 64 团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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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兵团第四 (略) 64团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六十四团可克达拉 (略) 乌鲁木齐天辰 (略) 该项目位于64 团境内,光伏区中心地理坐标为: E80°36′44.591″, N43°59′4.0247″。升 压 站 中 心 地 理 坐 标 :E80°37′8.0408″,N43°59′32.546″。新建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升压主变1×100MVA,配套储能 15MW/30.96MWh,辅助工程包括管理站区、门卫室等,项目总用地面积 *.67m2。该项目总投资4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占总投资的0.66%。(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沿途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确保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I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进行一切排放废水的施工作业,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残留物,严禁各类施工废水、废渣弃入地表水体。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2019)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物排放限值”C级标准后,贮存在1000m3的集水池中可复用于浇洒道路及厂区绿化。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选低噪声设备,噪声设施设临时隔声屏障,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要求。
(四)电磁环境防止措施。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通过对带电设备安装接地装置,并采用合理布置、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土,综合利用,人员生活垃圾和运营期路面捡*垃圾统一收集运往64团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项目运行期间及期满后产生的废弃的电池组件和变压器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不在电站内贮存,不外排,收集容器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合理取用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临时堆土场、砂石料等做好遮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造成沙土飞扬,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七)建立健全施工、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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