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2022年12月8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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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2022年12月8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园区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审批服务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6万吨岩棉生产线项目

固废综合利用提升改造技改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

宁夏 (略)

宁夏合创 (略)

本项目位于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宁夏 (略) 厂区内,建设1条岩棉废料固废综合利用生产线,分区设置,暂存区位于东侧,破碎区位于西侧;内设置1台破碎机及输送带,本项目总投资60万元主要是将岩棉废料收集后进行破碎,将破碎后粒径为40目的成品外售下游企业进行后续生产。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不新增构筑物,仅进行构筑物功能划分及生产设备安装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显示,本项目生产设备规格较小,数量较少,依托社会运输车辆运入后,通过基座建设及简单组装即可,不涉及土建、焊接等,安装过程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安装过程产生的设备噪声和废弃包装等。

1、施工期废水影响防治对策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和SS等,由于项目施工人员较少,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施工人员生活依托现有办公楼内的水冲式卫生公厕。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噪声影响防治对策

为了减轻本工程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可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2)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

(3)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尽量少用哨子、笛等指挥作业。

由于项目在白天施工,夜间不施工,且项目周边多为生产企业,无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等,因此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对策

项目工程完工后,会产生少量废包装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直接影响周围的环境景观,施工单位应将废包装物分类收集,与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施工时按照以上提出的各项要求防治,可以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而且此类影响将随着项目的完工而结束,因此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来源主要为物料装卸过程(含包装)及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①装卸(含包装)起尘

本项目物料装卸过程均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进行,装卸过程包括岩棉废料进入厂区后卸料、车间内装载转运、卸料及产品下料包装,均会有扬尘产生。

装卸过程均在封闭式车间内进行,同时车间内设有小型移动式喷雾降尘装置,以减少装卸过程起尘量。

②破碎粉尘

本项目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的经验估算,一级破碎和过筛料逸散尘的排放因子为0.25kg/t-原料。本项目进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输送带采用密闭形式,粉尘通过管道一起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年破碎原料235t/a,则颗粒物产生量为0.059t/a,产生浓度为245.83mg/m3,产生速率为0.25kg/h。

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风机风量为1000m3/h)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为99%)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则颗粒物排放量为0.*t/a,产生浓度为2.21mg/m3,产生速率为0.0022kg/h。

无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0.0059t/a,本项目生产过程为密闭车间,无组织颗粒物只能通过门进行逸散,逸散按10%计,则无组织排放量为0.00059t/a,排放速率为0.0025kg/h。

③非正常工况

项目非正常工况为破碎处布袋除尘器损坏,导致废气处理效率降低50%,则非正常工况下颗粒物排放量为0.086kg/h,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由于在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情况下生产的时间极短,并且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废气量较小,且当发现设备故障后企业立即对废气处理设备进行检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因此,项目需采取先进和成熟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强管理,严格操作规范,提高工人素质,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非正常排放,应立即检修,将非正常排放概率降到最小。

2、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铲车及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吸声、隔声、设备基础减震、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的除尘灰产生量为0.053t/a,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混入本项目产品中一同外售下游企业。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处理处置措施,确保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妥善、安全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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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园区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审批服务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6万吨岩棉生产线项目

固废综合利用提升改造技改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

宁夏 (略)

宁夏合创 (略)

本项目位于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宁夏 (略) 厂区内,建设1条岩棉废料固废综合利用生产线,分区设置,暂存区位于东侧,破碎区位于西侧;内设置1台破碎机及输送带,本项目总投资60万元主要是将岩棉废料收集后进行破碎,将破碎后粒径为40目的成品外售下游企业进行后续生产。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不新增构筑物,仅进行构筑物功能划分及生产设备安装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显示,本项目生产设备规格较小,数量较少,依托社会运输车辆运入后,通过基座建设及简单组装即可,不涉及土建、焊接等,安装过程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安装过程产生的设备噪声和废弃包装等。

1、施工期废水影响防治对策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和SS等,由于项目施工人员较少,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施工人员生活依托现有办公楼内的水冲式卫生公厕。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噪声影响防治对策

为了减轻本工程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可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2)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

(3)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尽量少用哨子、笛等指挥作业。

由于项目在白天施工,夜间不施工,且项目周边多为生产企业,无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等,因此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对策

项目工程完工后,会产生少量废包装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直接影响周围的环境景观,施工单位应将废包装物分类收集,与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施工时按照以上提出的各项要求防治,可以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而且此类影响将随着项目的完工而结束,因此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来源主要为物料装卸过程(含包装)及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①装卸(含包装)起尘

本项目物料装卸过程均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进行,装卸过程包括岩棉废料进入厂区后卸料、车间内装载转运、卸料及产品下料包装,均会有扬尘产生。

装卸过程均在封闭式车间内进行,同时车间内设有小型移动式喷雾降尘装置,以减少装卸过程起尘量。

②破碎粉尘

本项目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的经验估算,一级破碎和过筛料逸散尘的排放因子为0.25kg/t-原料。本项目进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输送带采用密闭形式,粉尘通过管道一起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年破碎原料235t/a,则颗粒物产生量为0.059t/a,产生浓度为245.83mg/m3,产生速率为0.25kg/h。

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风机风量为1000m3/h)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为99%)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则颗粒物排放量为0.*t/a,产生浓度为2.21mg/m3,产生速率为0.0022kg/h。

无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0.0059t/a,本项目生产过程为密闭车间,无组织颗粒物只能通过门进行逸散,逸散按10%计,则无组织排放量为0.00059t/a,排放速率为0.0025kg/h。

③非正常工况

项目非正常工况为破碎处布袋除尘器损坏,导致废气处理效率降低50%,则非正常工况下颗粒物排放量为0.086kg/h,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由于在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情况下生产的时间极短,并且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废气量较小,且当发现设备故障后企业立即对废气处理设备进行检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因此,项目需采取先进和成熟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强管理,严格操作规范,提高工人素质,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非正常排放,应立即检修,将非正常排放概率降到最小。

2、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铲车及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吸声、隔声、设备基础减震、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的除尘灰产生量为0.053t/a,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混入本项目产品中一同外售下游企业。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处理处置措施,确保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妥善、安全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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